浙江,一对夫妻离婚分财产,女方要求分房产遭拒,男方称,房子由父母全款购买,只是登

周周不是粥粥 2025-11-05 14:20:25

浙江,一对夫妻离婚分财产,女方要求分房产遭拒,男方称,房子由父母全款购买,只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所以归其个人所有,前妻无权分割!律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夫妻两人是经人介绍认识的,婚后感情一直不错,还生了个女儿。三年前,男方父母心疼小两口租房住不方便,掏出全部积蓄200多万,在市区买了套三居室。办房产证时,老人想着小家庭要和睦,特意把房子登记在儿子和儿媳两个人名下。 没想到去年开始,夫妻俩因工作调动长期分居,今年初女方提出离婚,男方爽快同意,但谈到分房时却变了脸。他坚持说:“这房是我爸妈的血汗钱买的,只是借你名字挂一下,根本没想给你。”女方委屈得直掉眼泪,婚后她辞了工作照顾孩子,公婆当初还夸她懂事,现在却成了“借名挂房”。 律师了解情况后拿出类似案例解释:父母婚后出资买房,只要房产证写了夫妻俩的名字,法律上首先推定是给双方的礼物。除非白纸黑字写明只赠给自己孩子,否则就算全款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就等于认可了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男方现在咬定父母出资时“心里是想给儿子的”,可法律看的是证据和登记事实。就像送人礼物不能送完了再要回去,房产登记一旦完成,想推翻就得拿出铁证。女方这些年为家庭付出的心血,法官分割时也会酌情考虑。 这场争执最伤心的还是孩子,小姑娘才六岁,最近总问妈妈为什么爸爸不让她们住大房子。一套房子测出了人性冷暖,也让人看到婚姻里理性约定的重要。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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