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大英,被告人陈某把妻子胡某打成轻伤二级,这源于夫妻间的小矛盾,却引发了怎么严重的后果,让人不禁为他们的冲动行为感到惋惜,胡某追究丈夫的责任,最终法院这样判! (来源:逐浪新闻) 2025年1月23日晚,胡某给丈夫陈某打电话让他来接,陈某没去,胡某生气自己回家,两人矛盾就此埋下。 回家后,夫妻俩在卧室理论,情绪激动下吵了起来。 争吵中,胡某先动手扇了陈某一耳光,陈某哪能忍,立马还手,一巴掌打在胡某左侧脸部。 胡某被打后更气了,又和陈某抓扯起来。 好在胡某姐姐胡某甲及时赶到,把两人劝开,陈某随后离开了家。 可胡某之后觉得耳鸣,去一检查,发现左侧 耳 膜 穿孔,经鉴定是轻伤二级。 这事可就闹大了,公诉机关认为陈某故意伤害,要追究他刑事责任。 大家都在议论,夫妻间吵架动手,咋就犯罪了呢? 有人觉得陈某太过分,不管怎样也不能把妻子打成轻伤二级,必须得严惩。 可也有人觉得胡某先动手,陈某是气不过才还手,是不是有苦衷呢? 夫妻间的事,不好评判。 庭审时,陈某认罪认罚,态度还算诚恳。 可他的辩护人却提出,陈某是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过当,请求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这说法一出来,又引起了新的争议。 陈某的行为,到底算不算正当防卫呢? 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是为了使 国 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胡某先动手扇了陈某一耳光,这确实是不法侵害。 但陈某还手打胡某左侧脸部这一行为,是不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呢? 从实际情况看,陈某这一巴掌下去,并没有起到制止胡某进一步侵害的作用,反而激化了矛盾,导致两人抓扯起来。 而且,陈某在还手时,并没有明确的防卫意图,更多是出于愤怒和报复心理。 所以,陈某的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 陈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呢?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某故意打胡某,导致胡某轻伤二级,这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 法院在审理时,也认定陈某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构成故意伤害罪。 不过,陈某也有一些从轻处理的情节。 他在庭审时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所以,在量刑时,应该考虑这一情节。 陈某的辩护人,请求适用缓刑,是否可以得到认可呢? 缓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的犯罪分子。 陈某虽然认罪认罚,但他故意伤害致人轻伤二级,犯罪情节不算轻,而且夫妻间因为一点小事就动手,说明他处理矛盾的方式存在问题,有再犯罪的危险。 所以,适用缓刑,应该得不到认可。 有人认为,夫妻间吵架动手,为什么陈某就要被判刑呢? 这其实是个误区,夫妻间吵架动手,如果造成一定后果,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后果,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夫妻间相处,一定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能因为一时冲动就动手,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如果胡某先动手,陈某能不能还手呢? 从法律角度讲,陈某可以采取适当的防卫措施,但必须在合理限度内。 如果超出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具体到本案,陈某还手打胡某左侧脸部,导致胡某轻伤二级,这明显超出了必要限度,所以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还要承担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陈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禁止家庭暴力。 如果一方实施家庭暴力,另一方可以依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夫妻间相处,难免会有矛盾和摩擦,但一定要通过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不能冲动行事。 冲动是魔鬼,一时的冲动,可能会给自己和他人带来无法挽回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