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还手不算互殴”的新规,我第一反应是,以后面对拳头,心里那根弦能松一点了吗? 想起以前看过的街头争执。A先推了B,B还手,警察来了,各打五十大板,统统带走。两人脸上是同样的憋屈。那一刻,先破坏规则的和被迫反抗的,在法律眼里成了“一伙人”。 新规试图画一条线。把先动手的混蛋,和保护自己的普通人,分开。执法的警察会更麻烦,要问前因后果。但这麻烦是值得的。它承认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坏掉的不是还手的人,是那个先破坏秩序的人。 法律不再要求你当打不还手的“圣人”。它开始理解,人被逼到墙角,血性是会涌上来的。它给你的,不是鼓励挥拳,而是当你不得不挡开拳头时,一份清晰的底气。 跑,还是第一选择。但万一跑不掉,你至少知道,身后站着的规则,终于开始尝试分清善恶了。 如果你的安全区被侵犯,你的第一反应会是什么? 正当防卫 新治安管理处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