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警果断开枪击毙劫持女人质的越南裔暴徒,暴徒的越南裔母亲大哭着质疑香港警察为什么

努历人生 2026-01-17 14:43:03

港警果断开枪击毙劫持女人质的越南裔暴徒,暴徒的越南裔母亲大哭着质疑香港警察为什么不打脚。 这起事件发生在2026年1月15日晚上7点多,香港屯门一家商场里。34岁的越南裔男子事发前就在街头晃悠,行为反常得让人侧目。他突然闯进一家厨房用品店,抄起一把长刀,转身就把刀刃架在了一名路过女子的脖子上。监控拍得明明白白,刀刃和人质颈部贴得极近,男子情绪激动得浑身发抖,手里的刀不停晃动,现场瞬间响起一片尖叫。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几分钟内就赶到了现场。他们没有上来就动武,先是反复口头警告,让男子放下刀具释放人质。见男子充耳不闻,警员又使用了胡椒喷雾,可这招完全没用。男子反而被刺激得更加暴躁,拖着人质往商场深处挪动,刀尖几乎要划破人质的皮肤。就在男子扬刀要刺下去的瞬间,两名冲锋队警员果断扣动扳机,两枪分别击中他的胸口和右肩。人质当场被救下,只是受了点轻微擦伤,可这名男子被送医后,还是没能抢救过来。 事后警方调查发现,这名劫持者的背景并不简单。警员在他的斜背袋里搜出了毒品和伸缩棍,进一步核查后确认,他不仅有黑社会背景,还长期吸毒,案发时大概率是受毒品影响,才彻底失去了理智。他的母亲接受询问时,一个劲说儿子从小老实,待人有礼貌,怎么也不信他会做出这种事。可母亲口中的乖儿子,和监控里的施暴者、警方查到的案底,完全判若两人。或许在每个母亲眼里,孩子永远都长不大,但成年人的每一个行为,终究都要自己承担后果。 不少人听完这位母亲的质疑,也跟着疑惑:为什么警方不打他的脚,非要往要害部位开枪?但稍微懂点警务常识的人都清楚,这根本不是选择题。香港《警察通例》里写得明明白白,警员只有在保护生命安全、拘捕严重暴力罪犯或者平息暴乱时才能用枪,而且必须是在没有其他任何办法的前提下。当时男子和人质的距离不到1.5米,属于典型的“不可逆致命威胁”,警员的反应时间只有1.8秒,这么短的时间里,根本没有瞄准脚部的可能。 警方训练时就有明确要求,开枪必须瞄准躯干这种面积大的部位,目的是快速制止危险,而不是刻意致人死亡。要知道,吸毒后的人对疼痛的感知会变得迟钝,连胡椒喷雾都奈何不了他,就算打脚击中了,他大概率还能继续挥刀伤人,到时候人质的命可能就保不住了。还有一组国际警务数据能说明问题,类似的劫持场景下,警方平均要开枪2.3次才能制止危险,这次两名警员各开一枪,已经是遵循“停止威胁”的最低武力原则了。 这位母亲的悲痛,其实所有人都能理解。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痛换谁都扛不住。她还质疑“第一枪已经击中了,为什么还要开第二枪”,可现场的情况瞬息万变,警员必须确保嫌犯彻底失去反抗能力。只要犹豫一秒,人质就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警方事后也公开回应过,开枪是当时最艰难的决定,但也是唯一的选择。 这件事传开后,公众的看法分成了两派。大部分人都支持警方的处置,觉得人质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要是警员不果断开枪,后果不堪设想;也有一小部分人同情这位母亲,觉得一条生命就这么没了,实在可惜。但有个核心事实不能忽略:警方的每一步操作都完全符合规定,从口头警告到使用非致命武器,再到最后开枪,全程都是按流程逐步升级,没有任何违规的地方。 这起悲剧的背后,其实还有更值得深思的问题。男子案发前已经表现出明显的异常,可为什么没人及时干预?香港其实有免费的精神健康评估计划,针对吸毒人员也有社区帮扶措施,可这些资源显然没落到他身上。对于有前科、有吸毒史的人员,社区的监管和帮扶是不是还有漏洞?如果能早点发现他的异常,早点介入干预,或许这场灾难就能避免。 警方执法从来都不是什么轻松的选择题,而是生与死的判断题。他们的每一次开枪,都是在为无辜者的生命保驾护航。这位母亲的心情值得体谅,但不能用“打脚”这种理想化的想法,去苛责那些在生死一线做出决断的警员。法律和规则的存在,就是为了平衡公共安全和个人权利,而在劫持事件里,人质的生命永远都该放在第一位。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香港屯门劫持事件 警方用枪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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