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6旬男子在微信群看到不雅视频后,想着分享给妻子一起观看。可谁曾想,男子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1-22 10:27:05

湖南益阳,6旬男子在微信群看到不雅视频后,想着分享给妻子一起观看。可谁曾想,男子却无意中将视频发到小区的业主群内。警方发现男子违法事实后,立即展开调查。其他业主认为男子的行为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目前,警方已对男子治安处罚。

(来源:北青网)

60岁男子彭某是当地某小区业主。前几年,彭某在上网时加入了一个微信群,彭某发现有人在群里提供不雅视频后,就下载到手机保存了一些。

可近日彭某用手机看该视频时,却突发奇想,准备发送给妻子,一起观看。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彭某发送视频时却没有注意到对话框,不小心将该视频发送到小区的业主群里,且其发现发错时,已无法撤回。

据了解,彭某所在的业主微信群有180多人,业主们对彭某的行为表示无法理解,并认为造成恶劣影响。公安机关发现彭某的违法事实后,将其传唤到案。

目前,公安机关已经认定彭某的行为构成违法,并已依法对其作出治安拘留3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有网友表示,彭某都60岁,还老不正经,去传播这种的视频,真是丢人丢大了!一个小区都知道了吧?

但也有网友认为,彭某只是发错了而已,其主观目的是想发给妻子而已,难道这也构成违法么?不是说好的,没有违法主观故意,一般不予行政处罚么?

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娟姐看法 】

很明显,该网友对于行为人主观故意的认定,存在错误的认知!上述主观故意(过错)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主观上是否明知道是错的(违法的)。

再说具体一点,如果彭某不知道自己发送这种视频是错的,那么可以认定其主观上没有故意(过错)。但彭某怎么可能不知道发送不雅视频是违法的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8条明确规定,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10-15日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换句话说,从彭某决定发送视频开始,其主观上就是故意(过错)的,因此,不论他发给谁,都可以认定为违法行为。只是说,他发送到人比较多的群,造成的影响比较恶劣,所以应当治安处罚而已。

当然,从可处5日以下拘留,公安机关对其作出3日拘留处罚的决定来判断,已经是对其从轻处罚了。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作出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决定。

注意!只要公安机关认定为淫秽物品,并使用互联网传播了,造成以下后果的,将认定构成犯罪。

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传播淫秽视频具有以下情节之一的,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40个以上或者音频200个以上,又或者被点击次数达到2万次以上等;以牟利为目的,上述标准“减半”定罪处罚。

简而言之,不论行为人当时是要发给谁,公安机关会先看行为人是否以牟利为目的,后再看传播的数量以及点击次数等,来确定是否要刑事立案调查。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务必要谨记一个道理!即只要是法律明确不允许的,切勿以身试法,否则所造成的后果,只影响处罚方式,不影响行为的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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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YM

YM

2
2024-01-22 15:30

过分了,还穿波这种视屏。都不给大侄子看看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