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男子喝酒后,带着第三者以及她的闺蜜五人兜风,不料发生车祸。男子需要做手术,可保险公司不配。男子的父亲便逼迫儿媳卖房筹钱。可儿媳却发出了灵魂的一问:房卖了,我们娘仨住哪里呢?最后无奈之下,众亲友凑钱,为男子做手术。妻子面临变故,最后是这样做的,保住了房子。
(案例来源:湖南电视台)
“房子重要还是你丈夫重要?他现在躺在病床上,等着钱做手术呢?”陆大有又一次来逼迫儿媳王雅文卖房子。
王雅文也是有苦说不出,她何尝不想救她的丈夫陆伟强呢?尽管陆伟强对不起她,但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怎么能眼睁睁看着丈夫坐以待毙呢?可是她实在是脑中羞涩呀。
“爸,这栋房子陆伟强已经抵押给别人了,抵押了25万,现在卖不出去,要不你找姑姑他们凑一下。”王雅文找了一个借口。
陆大有闻言,唉声叹气,说,这可怎么是好呢?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三天前说起。
三天前,陆伟强又夜不归宿,在外面花天酒地,与他的第三者喝酒。
第三者叫来了她的三个女闺蜜,与陆伟强一起推杯换盏,喝的兴起。
意犹未尽的他们想要继续狂欢,陆伟强又载着他们四人换地方。
可是意外突然发生了,酒后的陆伟强操作不慎,发生了车祸,其他四人没事,但陆伟强有截肢的可能。
接到电话时,王雅文正陪孩子睡觉。
赶到医院,王雅文才得知陆伟强早已背叛了自己,眼泪唰唰的往下流。
原来陆伟强和王雅文开了一家服装厂,表面风光,但其实难以为继,可陆伟强依然在外面交际应酬,花钱大手大脚的。
王雅文原以为陆伟强只是为了生意,想不到他竟然有了第三者。
看着躺在病床上的陆伟强,王雅文爱恨交加难以抉择。
担心两个孩子的安危,王雅文便匆匆的回家了,让公公陆大有和姑姑在医院照看丈夫陆伟强。
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第二天,王雅文正想出门去医院照顾丈夫,被人堵了。
原来丈夫陆伟强曾经用房子做抵押,问人借了25万元,现在这人听说丈夫病危,便上门要求还钱。
王雅文才得知,丈夫瞒着自己干了这么多坏事,而且25万元已被丈夫挥霍掉了。
王雅文只好说,你放心,这个钱陆伟强会负责到底的。
打发完所谓的债主,来到医院,王雅文又碰到了讨薪的一名工人。王雅文打包票说,就算砸锅卖铁也不会欠薪的。这样,这名工人才离开。
真是祸不单行,王雅文又接到了银行的催收电话,服装厂的贷款快到期了,需要归还。
此时的王雅文快要崩溃了,但还要在公公和姑姑面前强颜欢笑。
所幸,丈夫陆伟强如果能及时做手术,有康复的可能,但手术费用昂贵,需要20万元。
因为陆伟强是酒驾,保险公司不赔偿,需要个人承担。
这时公公陆大有转头对王雅文说,要不你把房子卖了,给你丈夫做手术。
王雅文非常伤心,发出灵魂一问:如果房子卖了,那我们娘仨住在哪里呢?
公公陆大有一时语塞,不知如何回答。
在医院待了一会儿的王雅文,又急匆匆往家里赶,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小孩要照顾。
回到家,王雅文陷入了沉思中,到底要不要卖房救丈夫呢?
卖了房,那么两个孩子就会流离失所,不卖房,那手术费怎么办呢?
为母则刚,王雅文决定赌上一赌,赌陆伟强的父亲以及亲戚朋友不会见死不救,所以咬牙不卖房。
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公公陆大有又再一次来到家里,催促王雅文卖房救儿子。
王雅文长了一个心眼,便以房子被陆伟强抵押了,卖不了为由,搪塞过去。
可儿子的病情等不了,陆大有只好舍下自己的一张老脸,向亲戚朋友求告,众多亲戚朋友凑足了手术费。
这一次王雅文博弈胜利了,幸好王雅文顶住了压力,否则爱情没了,房子也会没的。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王雅文有义务出钱救助丈夫陆伟强吗?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虽然陆伟强背叛了婚姻,有过错,但是王雅文还是有义务出钱救助陆伟强的。
只不过王雅文囊中羞涩,拿不出20万元的手术费而已。
义务归义务,能力归能力,这是两码事,而且王雅文的做法只不过是选择了站在孩子这一边。
2、王雅文最终选择了孩子这一边。
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孩子还小,王雅文决定不卖房子,给孩子一个家,这是王雅文在尽父母的抚养责任。
因为当时债台高筑,丈夫陆伟强不知能否康复,以其冒这个险卖掉房子,还不如留下房子,给孩子一个未来的保障。
这一次,王雅文站在了孩子这一边,可以说她是一个好妈妈。
3、陆伟强的房子抵押无效,王雅文可以解除抵押。
民法典第155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陆伟强背着王雅文做抵押,侵犯了王雅文财产权,所以抵押合同无效。25万元债务是陆伟强个人债务。王雅文可以保住房子。(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