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洛阳,夫妻俩没孩子,就留遗嘱,把房产给妻弟继承。老人死后,妻弟去继承遗产时,却找不到房产证,无奈之下登报挂失。这时,老人生前同事却突然出现,说房产证在他这里,他有遗嘱证明,他才是房产继承人。法庭上,老人妻弟拿出第三份录音遗嘱。法院判决后,万万没想到,上诉期间,居然又出现第四份遗嘱。
(案例来源:洛阳市涧西区法院,洛阳市中院)
2002年的一天,在一间卧室里,80多岁的曹右新老人躺在床上。
她的老伴朱宝钰正伏在桌旁写一份遗嘱。
朱宝钰在遗嘱中声明:他和老伴,不管谁先走,财产归剩下那个人。那人走了,所有遗产归妻弟,也就是他的小舅子曹右生。
夫妻俩一生没有孩子,这份遗嘱是对他们身后遗产做个安排。
彼时,所有人都没想到,因为这份遗产,竟闹出一场非常轰动的官司。
打官司不稀奇,稀奇的是,在打官司过程中,竟一共出现四份遗嘱。且每份遗嘱的继承人都不同。
2005年,曹右新去世。2009年,朱宝钰去世。他死后,一场纷争由此拉开。
姐夫死后,曹右生去继承遗产,然而他在屋里到处找,都找不到房产证。 房管局的人,让他登报挂失,这样就可重新补办一个房产证。
然而,曹右生的挂失声明刚出来没几天,朱宝钰生前同事,杨清玉就怒冲冲找上门来。他和朱宝钰,是有着20年情谊的忘年交。
朱宝钰住的这套房子,是单位发的福利房。朱宝钰住一楼,杨清玉住四楼。
因为住的近,两家人经常在一起相聚。 一次闲聊中,朱宝钰关心地问杨清玉:“你住四楼,老了行动不便可咋办?”
杨清玉无奈地说:“过一天算一天吧,我能怎么办?”
他本是肺腑之言,可他万万没想到。 几天后,朱宝钰就把房本和资料塞在他手里,说以后房子给他。
杨清玉很感动,可他不敢要这么贵重的礼物,就提出给钱,但朱宝钰坚决不要。
朱宝钰还叮嘱他不要告诉别人,否则老家那些人会来争房产。
所以,他一直守口如瓶,如果不是曹右生登报挂失房本,他也不会说出真相。
杨清玉说完,曹右生恼了,姐姐姐夫生命最后几年,都是他在跟前照顾,姐夫再傻,也不至于把房本留给一个外人。
姐夫之所以把房本给杨清玉,是因为他不知道房子的真正价值。
再说,他也有姐姐姐夫留下的遗嘱,谁怕谁啊!
因为曹右生的阻挠,杨清玉不能顺利继承遗产。愤怒的杨清玉一纸诉状把曹右生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他继承遗产。
1、杨清玉说:
第一,他有房产证在手。
《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他有房产证,因此,这套房子的所有权归他。
第二,虽然曹右生有遗嘱,但曹右生那份是2002年写的。他这份是2004年写的。
《民法典》第1142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也就是说,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有冲突的,以最后一份为主。
具体到本案中,曹右生那份在前,他这份遗嘱在后。自然应该以他这份为主。
他有房产证,又有遗嘱在手,不管从哪方面看,他都是当之无愧的遗产继承人。
2、曹右生说:
首第一,杨清玉的遗嘱不合格。
《民法典》第1134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也就是说,自书遗嘱必须要有立遗嘱人亲笔签名,可杨清玉的这份遗嘱上,却只有姐夫一个人的签名。
当日姐姐还健在,她也会写字,为何遗嘱上却无姐姐签名? 为何姐姐名字只用一个印章代替?
第二, 姐夫生前还留下一份录音遗嘱。录音中可以听到,遗嘱时间是2007年9月21日。
在这份录音录音遗嘱中,朱宝宇感激 保姆小许照顾他们夫妻俩十多年,所以把房子低价卖给小许。
单凭这两条,杨清玉那份遗嘱就是无效的。
3、法院审理后认为:
第一, 第三份录音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录音遗嘱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 但曹佑生却找来朱宝钰的两个邻居, 根据司法规定,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
因此,这份录音遗嘱无效。
第二,虽然杨清玉那份遗嘱也有瑕疵。 但考虑到曹右新老人当年已经80多岁,且卧病在床。朱宝钰写完遗嘱后,用她的印章代替签名,也在情理之中。
综上,法院判决:把朱宝钰那套房产判给杨清玉。
一审判决后,曹右生不服,提出上诉。在上诉中又出现第四份遗嘱。这这份遗嘱继承人是朱宝钰老人的妹妹。
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申。第二次发回重审。结局不得而知。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如果要立遗嘱,一定要慎重对待。
设立遗嘱,本是为了让后代不为遗产闹矛盾。可朱宝钰老人留下的四份遗嘱,每一份都有瑕疵,也导致这场官司连打多次。
对此,你怎么看?



益康墅
人心难测。每个人都选择给自己带来最佳利益的行为,老头做事肯定也是这么考虑的。我分析,老头之所以立下多份遗嘱,主要还是一个字:骗!因为没有子女,年龄又大,为了求得别人照顾,自己又没有多大的筹码,于是只有拿房子做诱饵。就如大人哄孩子:你帮我拿下东西,我给你糖吃……
用户12xxx98 回复 01-25 08:53
你这不是说得现在的那些丁克好怕怕:年老之后得靠骗,才能活着[吐舌头眯眼睛笑][吐舌头眯眼睛笑][吐舌头眯眼睛笑]
没名任性 回复 01-27 15:51
我感觉也是,还让互相保密
老王
老头可能只是让姓杨的保管下房本,结果……
红色警戒ra2 回复 01-28 13:13
这个理解有悖常理
海淀10号
人家有亲属,你个同事拿人家房产,不烧手吗?
灯塔 回复 01-25 11:42
还是不花钱的那种
冷眼看天下 回复 01-25 18:56
亲属有些不如邻
胖虎
老坏蛋一套房子四个遗嘱,就是为了骗取别人的帮助低价获得保姆的照顾。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极端利己主义者。
海之风
亲戚不亲戚不管,应以谁照顾付出作为回报,多劳多得
用户10xxx62
邻居贪财
笑春风 回复 01-25 08:46
你还是没看懂,原房主的问题,他答应了所有人,使得这些人都会照顾这个孤寡老人,死后到底归谁无所谓了
冬天的阳光
这老头完全在戏耍所有的人。那一份遗嘱都不是他心甘情愿弄的,只不过是为了骗别人给他照顾才弄出来的,用遗书搞诈骗也算是有史以来第1人吧。
三爷
老人想的是左右逢源刚好遇见贪财的邻居和亲戚,我认为法院应该快刀斩乱麻,因为有四份遗嘱且都有瑕疵,所以遗嘱不能用,只能判决按法定继承!
用户80xxx45 回复 01-25 10:09
有瑕疵并不代表遗嘱全部无效。跳过遗嘱阶段,直接玩 法定 这都可以说是枉法 裁决了吧。
yanfucious
规定遗嘱录音这条件那条件,是避免一些特殊情况,但不能因此认死理录音遗嘱没有满足条件就一定不能成立。以正常道理来说,这遗嘱应该谁继承,又有录音遗嘱,虽然有瑕疵,但只要录音声音没有异样,被继承人又对老人进行了赡养或照顾,就应该认定有效。遗嘱以推定合理,也可以,而不能认死理。毕竟,一些老人未必能那么清楚遗嘱到底应该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用户80xxx45 回复 01-25 10:05
法定的是最低的要求
心冷
这老头不地道,死了也不让人清净
半夏 回复 用户12xxx98 01-25 14:59
那最后谁照顾的最好,心里属意谁倒是交代明白啊,这样搞得所有照顾他的人都不痛快,里外不是人
用户12xxx98 回复 01-25 08:54
他也是没办法; 人心难测。每个人都选择给自己带来最佳利益的行为,老头做事肯定也是这么考虑的。我分析,老头之所以立下多份遗嘱,主要还是一个字:骗!因为没有子女,年龄又大,为了求得别人照顾,自己又没有多大的筹码,于是只有拿房子做诱饵。就如大人哄孩子:你帮我拿下东西,我给你糖吃……
青木
老头老太挺损
阳光宅男诗酒茶
很可能四个遗嘱 都是真的,老人就是一女嫁四夫,换区最大利益,活了这一世,别的不管
用户10xxx63
这个领居什么时候把人家房产证偷走了,有良心吗?拿着原件不烧手吗?
用户11xxx67
同事凭什么继承房子呢?有照顾老人吗有亲属关系吗?妻弟及妹妹才是亲人有权继承
随手
以前有一个老头,三个儿子不养他,他的朋友给他出了一个主意,故意透露出他早年存有一笔银子,于是三个儿子争相养老,最后他舒服的度过了晚年时光
用户68xxx48
我只想问问曹佑生怎么证明他那遗嘱是朱宝钰所立的。
用户77xxx14
都是痴呆惹的祸,写最后一个遗嘱就是忘记了前面曾经也写过
lltz
不是说以最近的为准吗?
用户80xxx45 回复 01-25 10:06
一般以最近的为准,但是没有说必须以最后的为准。
风鶄云澹
不够热闹,这老头至少要找一千个人,立一千份遗嘱,那才叫热闹呢
用户18xxx32
直接没收充公了事
风清月明8888
就不该去管亲戚烂事!
用户17xxx87
只能说这老头有病。小舅子白伺候一顿呀!
一切随缘
老人有痴呆症,前面做过什么都忘记了[滑稽笑]
益达李
忽然想起西游记里的场景。 真假难辨
无聊
死老头太坏了,心眼太多!骗了同事和亲戚。只为让人照顾他,死后不管洪水滔天!
Chin
老家伙贼精贼精的,为私利,把四个人玩得团团转。
糟老头子1号
遗嘱全部判定无效得了。
用户80xxx45
这个养老方式好,写几个字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度晚年。
熊宝贝
有的东西是招灾惹祸的,不要参与。
癞蛤蟆
估计被领居用了什么手段骗了
冰晓
这不是墙头记吗
poemjing
要么老头老年痴呆了,要么有一腿
用户10xxx97
邻居偷了房产证吧?
dagge
还知道那个相声化蜡扦吗
手浪用户1365822611
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