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一男子驾驶一辆未办理进京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六环路时,被交警以未按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1-25 11:01:26

北京昌平,一男子驾驶一辆未办理进京证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六环路时,被交警以未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为由,截停并被开出罚款200元、记12分的罚单。男子不服并以自己根本都不知道悬转为由,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定撤销交警的处罚决定。

(来源:北京昌平区法院)

39岁的李先生是一名货车司机,平时靠跑运输维持生计。事发当天上午10时01分,李先生驾驶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到六环路时,突然被交警截停。

当时李先生有点纳闷,自己并没有违章,为什么交警会着急慌忙的将其截停呢?带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李先生小心翼翼的下了车,并自觉的交出其证件。

交警检查发现证件齐全后,就和李先生说,其驾驶的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安装,构成违法,应当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李先生听后有点不相信,可其去看了一下后才发现,其机动车前面的号牌真的是处于悬转状态,确认属实后,李先生当场和交警解释称,自己真的不知道,不是故意的,这种情况不能认定其构成违法。

但交警却并没有采纳其辩解,并根据相应法律规定,对李先生作出罚款200元、一次记12分的处罚。

交警开完罚单后,李先生不服气并拒绝签字。随后交警在行政处罚决定通知书上备注李先生拒绝签字。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68条明确指出,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交警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

也就是说,一次记12分的话,就会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李先生是货车司机,没了驾驶证等于丢饭碗了,这也是李先生拒绝签字的原因之一。

当然,李先生最不服气的还是车牌悬转了,其都不知情,但仍然被处以“丢饭碗”的严重后果。

事后李先生越想越生气,遂提出行政复议。被驳回后其还是不服气,并又将交警告上法庭。

李先生在法庭上主张称:

第一,车辆号牌后为牵引装置,车牌的安装并非人为改动所致,出厂时就是这样,其并没有故意不按规定安装号牌,只是未及时发现,即没有违法故意。

行‬政‬处‬罚法‬第33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据此,李先生主张其主观上不明知,就没有过错和违法的主观故意,依法交警不能对其作出处罚。

第二,经交警指出后,其已经立即消除了违法状态,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交警可以批评教育处罚。

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作出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行政处罚决定。

李先生的意思很明确,其主观上不明知,交警提醒后其已经当场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交警应当作出与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处罚,不能直接上限处罚。

第三,交警无权将行驶中的车辆截停,程序上违法。

行政处罚法第3条规定,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认定为无效。

本案是行政诉讼。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即本案负有举证责任的交警队。

行政诉讼法第34条规定,被告需提供相应的证据及所对应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举证证明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随后交警举证反驳称:

首先,《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7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处200元罚款。

本案事实非常清楚,执法记录仪清楚记录李先生驾驶未按照规定安装号牌的机动车上路,构成违法。

其次,《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驾驶人一次记12分。

最后,《道路交通安全法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明确指出,交警在道路上执勤,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及时纠正,因此,执勤交警拦截车辆合理合法。

据此,交警主张李先生驾驶机动车号牌未按规定安装。在号牌悬转的状态下行车,造成车辆号牌不能被有效识别的后果,其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对其作出罚款200元、记12分,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此,请求法院驳回李先生的诉求。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先生驾驶未办理进京证的机动车在六环路行驶,未按照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使得车辆无法被正确辨识。交警根据李先生的违法事实,行为性质、情节等因素,在履行了调查取证、依法告知等程序的基础上,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综上,一审法院驳回李先生的所有诉求。

有网友认为,相信李先生不是故意的。毕竟,李先生驾驶的机动车只有前面的号牌悬转了,如果他真的是为了逃避处罚,就会连后车牌号一起“翻转”,否则,一点意义都没有。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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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9

用户10xxx89

9
2024-01-25 17:35

应该让交警去开大货车,两个人交换一下工作,交警以后就知道悔改了!

用户15xxx49 回复 01-25 18:49
你不了解实际情况,这种司机罚的一点也不冤,他们故意遮挡号牌,各种各样的

独钓寒江

独钓寒江

6
2024-01-25 17:48

矫枉过正!

掌柜的

掌柜的

6
2024-01-26 13:52

未按规定悬挂车牌,重点在挂。而不是挂的正不正。能清晰识别,而且前边车牌是好的,说明非故意。这种情况远远的好于那些不挂车牌,套牌,故意用泥土弄脏的大车。交警不能认死理。

mujov

mujov

5
2024-01-25 12:24

交警处罚没毛病!

提佛杀人

提佛杀人

5
2024-01-25 22:14

罚的太轻

独狼世界观

独狼世界观

5
2024-01-26 11:10

交警没问题 司机各种花样 其实就是侥幸心理 都是千年的狐狸 谈什么聊斋?

众新网络

众新网络

3
2024-01-25 19:24

交警没问题 这样的司机心存侥幸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