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青岛,一女子刚签完劳动合同转正,便声称怀孕了,需要休产假。老板很气愤,因为女子面试时,说自己肚子大是因为胖,而不是怀孕。女子以为可以白拿工资,不料老板直接釜底抽薪,来了一招更狠的。老板直接将公司注销,然后又重新注册了一家新公司,除了女子,其他员工照旧。女子大怒找上门,老板说,愿意赔偿一个月的工资。
(案例来源:大案纪实)
“李姐,今天到了发工资的日子,怎么还没有动静呢?”胡慧芳挺着大肚子在家休产假,打电话给人事经理,询问为何不发工资。
“哦,小胡呀,公司已经破产了,已经被老板注销了,工资发不了了。”人事经理李姐告知了原因。
“我怎么不知道呢?没人通知我呀。”胡慧芳着急了,公司破产,那她怎么办呢?
挂断电话,胡慧芳久久难以释怀,因为她怀了孕,正在休产假,公司注销破产了,那她没有收入了,陷入了困境。
胡慧芳不愿意相信公司一切正常运转,为什么会突然注销破产呢?莫非有猫腻?
人难免有几个好朋友,胡慧芳联系了原公司的一位同事,两人关系密切。这位原同事告诉胡慧芳,这一切都是老板的计谋,老板又重新注册了一个公司,除了胡慧芳她一个人被开除,其他员工全部在新公司上班。
听罢,胡慧芳大怒,真的是欺人太甚。胡慧芳挺着大肚子,直接来到了新公司,找老板讨要说法。
看到胡慧芳,老板林中伟连忙打招呼,你终于还是找到这里来了。
“你为什么要连夜注销公司呢?你难道不知道不能开除孕妇吗?”胡慧芳兴师问罪。
“我公司开不下去了,就注销了呗,难道做生意就不能亏本吗?”林中伟有正当的理由。 “当然可以,但我现在怀孕了,我要来到你新公司上班。”胡慧芳提出了她的新请求。
“你难道不想想,你是怎样进入原来的公司的吗?你还有脸提新的要求?”林中伟没有给胡慧芳好脸色,反怼道。
胡慧芳突然脸红,回忆起了她当初入职这家公司的情景。
原来,胡慧芳从上一家公司离职后,一直在旅游看世界,可是胡慧芳发现自己怀孕了两个月。
胡慧芳决定重新找一份工作,在签订正式合同后,提出休产假,这样就可以享受每个月的薪资待遇。
通过精挑细选,胡慧芳向林中伟的公司投了简历。
林中伟亲自面试胡慧芳,比较认可胡慧芳的专业能力。
林中伟问胡慧芳有没有结婚,有没有想要孩子的计划?
胡慧芳为了能够顺利的入职这家公司,说谎了,说自己结婚了,但暂时没有想要孩子的计划。
就这样,胡慧芳进入了这家公司,实习期三个月。
林中伟比较看好胡慧芳的潜力,于是让有经验的老员工带胡慧芳熟悉公司的工作流程。
在三个月的实习期内,胡慧芳工作努力,很快就得到了老员工的认可。
在签订正式合同时,林中伟发现胡慧芳的肚子大了,问胡慧芳是否怀孕?
“林总,没有,我只是最近胖了很多。”胡慧芳依然说谎。
可第二天,胡慧芳就向人事经理提出了休产假的申请。
这下,胡慧芳说没有怀孕的谎言,不打自招了,老板林中伟得知后非常的气恼。
但又不能开除胡慧芳,因为她怀孕了,林中伟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这明显是被胡慧芳下套了。
林中伟只好批准了胡慧芳的休产假申请。可林中伟甘愿被胡慧芳拿捏吗?
想了好几天,林中伟计上心来,连夜注销了公司,并且新开了一家公司,请的都是原来的员工,只是少了胡慧芳而已。
正当胡慧芳在家安心休产假时,却发现工资迟迟没有到账,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你还有什么事吗?没有事请离开。”老板林中伟的话将胡慧芳拉回到了现实。
“可你无缘无故将我解雇,你违法了。”胡慧芳心有不甘。
“对,我可以赔偿你一个月工资。”林中伟大方的表示。
“等着瞧,我要起诉,我要找媒体曝光你。”胡慧芳气鼓鼓的离开了。
果然胡慧芳找来了媒体,曝光了这家公司。
1、胡慧芳怀孕了,公司可以将其开除吗?
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法律的规定,胡慧芳怀孕了,公司当然不能将其开除,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可现在是公司注销了,破产了。
林中伟将公司注销,符合法律的规定吗?这是不是变相的开除怀孕的员工呢?
2、公司可以注销吗?林中伟做法合法吗?
公司法第240条规定:公司在存续期间未产生债务,或者已清偿全部债务的,经全体股东承诺,可以按照规定通过简易程序注销公司登记。
林中伟当然可以将公司注销,这是他的个人权利,是他的自由。
只要林中伟的公司偿还了全部债务,而且提前30天告知了员工,给了员工合理的经济补偿,就可以。
现在林中伟表示愿意给胡慧芳一个月的经济补偿,但胡慧芳要求重新入职新公司。那么到底该听谁的呢?
3、林中伟可以拒绝胡慧芳入职新公司吗?
劳动合同法第3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自愿原则,现在林中伟不想要胡慧芳,那当然是可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