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就别来了,不吉利!”广东,一女子离婚之后住在母亲家里,元宵节那天,却被哥嫂赶出家门,理由竟然是“不吉利”!女子抱着孩子离开时,本以为母亲会挽留她,可是母亲的态度扎心了。
(案例来源:辣椒新闻)
听着外面此起彼伏的鞭炮声,高艳的内心却苦涩不已。抱在怀里的女儿小声的说着:妈妈我冷!可此时高艳何尝不也是这种感觉呢?
元宵节本来就是一家人团聚的日子,可是就因为自己是嫁出去的女儿,就因为自己离婚,当哥嫂赶回老家过节时,见到高艳便一脸的不悦,最后竟被直接赶了出去。
天下之大,何处才是我的家?
自从跟丈夫离婚之后,高艳没有地方去,只能回到了娘家。可是高艳的经历,不仅没有让母亲觉得心疼,反而处处给高艳脸色看。
如果不是有外甥女的“面子”,估计高艳早被赶出家门。
望着自己无比熟悉的地方,这里也曾留下过高艳的欢声笑语,也曾留下过高艳最难忘的感动,可是这一切的一切,都因为高艳结婚了而改变。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成为横亘在高艳与父母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
自从来到曾经的家之后,高艳在照顾女儿的同时,尽可能的包揽了所有的家务,不仅如此,高艳还拿出自己所剩不多的积蓄,给家里购置年货,本以为这会让父母开心一点,可是没想到,等元宵节的时候,哥嫂一家来过节,味道就变了。
“你怎么还在这?”见面的第一句话,嫂子便无情的问出这样一句话。
“你不知道吗?离了婚的女人,不能住在娘家,这可不吉利!”还没等高艳说什么,嫂子便像机关枪一样,冲着高艳开火了。
高艳无助的望了望哥哥,哥哥却扭头哼了一声,便走开了。
高艳又看了看自己的亲娘,亲娘也长长的叹了口气:要不你还是走吧,嫁出去的闺女泼出去的水,一直住在这里,也不是个办法!
听完母亲的话,高艳忍不住哭了起来,随后便收拾东西,拉着行李箱抱着孩子,离开了这个家。
哥哥嫂子、父母,没有一个人出来送她。
他们不知道的是,高艳的行李箱中,只有孩子的四包纸尿裤……
女儿出嫁,只是增加了一个“为人妻”的角色,无论是血缘还是应尽的义务,都未曾改变。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
也就是说,无论高艳离婚与否,在赡养自己父母的问题上,跟哥哥应尽的义务都是一样的,为什么却被父母如此区别对待呢?
其实在当今这个社会上,还有千千万万个“高艳”,如何给这些“高艳”正名,整个社会都应该行动起来。



某人
所以,张桂梅真了不起——给女孩读书的机会,教育女孩要自强自立。当父母的,更应该为自己的女儿深谋远虑。
chachac2009
我也差不多了,离婚后就没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