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男子为了女儿入学,软磨硬泡让70多岁的父亲将价值418万元的房子,以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2-26 08:57:57

广东广州,一男子为了女儿入学,软磨硬泡让70多岁的父亲将价值418万元的房子,以1.2万元卖给自己。而后,男子妻子又吹起了枕边风,让男子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男子照做。可不久,妻子故意找茬,以婆媳关系不睦为由,提出离婚,并且要求分得房产的50%。男子懵了。此时男子父亲出手了,拿出一张纸条,就让儿媳在一审中败诉。儿媳不服上诉。二审法院是这样判的。

(案例来源:广州中院)

“你就不能想想办法?为了女儿上学,你再去求求你的父亲。”妻子胡翠芳又在耳边絮絮叨叨。

“我知道,我已经跟父亲说过了,但他有疑虑,毕竟418万元的房子,怎么可能说过户就过户呢?”丈夫杨浩宇为难的说道。

“随你吧,那是你的女儿,我不管了。”胡翠芳气鼓鼓的,甩门就走,全然没有听见杨浩宇的呼喊。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杨浩宇和胡翠芳两人有一个四周岁的女儿,为了让女儿能够享受到优质的教学资源,胡翠芳让杨浩宇去说服他的父亲杨伟国,将他价值418万元的学区房过户到杨浩宇名下。

杨浩宇也曾经多次跟父亲杨伟国提过,但杨伟国一直没有答应。

所以,胡翠芳很生气,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此时杨浩宇一个人正生闷气,因为妻子胡翠芳离家出走了。女儿看到后,走过来安慰杨浩宇。

“爸爸,你怎么哭了呀?给,你吃糖。”女儿将一颗糖递了过来。

杨浩宇泪目了,决定第二天再次找父亲杨伟国说情。

“可以,看在孙女的份上,我可以将房子过户给你,但你不能加你媳妇的名字。”杨伟国最终还是让步了。

杨伟国决定将418万元的房子过户给儿子杨浩宇。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杨浩宇支付1.2万元的房款。

胡翠芳听说后,立刻就与杨浩宇和好了。

杨浩宇以为从此可以过上安生的日子,女儿上学的事也解决了,自己名下原来有一套房子,现在父亲的房子也过户到自己名下,可以好好的享受生活。

可树欲静,而风不止。胡翠芳又开始作妖争吵。

“你为什么不在房产证上加我的名字,难道是你妈教你这样防备我的吗?”胡翠芳又开始不满意418万元的房子她没有份。

“你何必在意呢?我们现在不就是在这套房子里居住吗?”杨浩宇安慰道。

“不行,我非得在房产证上加上我名字,否则我没有安全感,你妈对我又不好。”胡翠芳胡搅蛮缠。

杨浩宇只好写了一份保证书,保证过段时间会在房产证上加上胡翠芳的名字,否则就赔偿胡翠芳200万元。

消停了一段时间,胡翠芳见杨浩宇迟迟没有动作,再次发飙。

杨浩宇又再次写了一份保证书,并且约定了具体的时间。

到了约定的时间,胡翠芳强拉杨浩宇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子的产权做了变更,加上了胡翠芳的名字。

杨浩宇以为这下可以消停了吧,不料,在房产证上加上胡翠芳的名字不到一个月,胡翠芳就提出了离婚。

离婚的理由是,胡翠芳的婆婆对自己不好,婆媳关系不和睦。

而且胡翠芳还要求分得418万元的房子的一半。

这一下,杨浩宇彻底是懵了,想不到胡翠芳竟然来了这么一招。

杨浩宇向父亲杨伟国哭诉。

杨伟国找到胡翠芳说,离婚可以,但房子必须归还给自己。可胡翠芳以为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自己已经是胜券在握了,拒绝。

然而姜毕竟是老的辣,杨伟国一纸诉状,将儿子和儿媳起诉到法院,要求他们归还房产。

1、胡翠芳是这样说的:

第一,民法典第659条规定: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胡慧芳说,房子是杨浩宇赠与给自己的,而且已经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民法典第20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胡翠芳说,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那么自己就是这套房产的共同共有人之一,自己现在提出离婚,应当分得房产的50%。

2、杨伟国是这样辩驳的:

第一,杨伟国说,房子登记在儿子杨浩宇名下,是为了孙女上学。

第二,杨伟国拿出了一张纸条,这张纸条是儿子杨浩宇的承诺书,承诺房子只用来供女儿读书之用,在父母未去世前,不得处分房子。

第三,杨伟国说,房子不是赠与给儿子杨浩宇的,而是出售给杨浩宇的,但未经过自己妻子的同意。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第一,法院认为不是赠与,因为杨浩宇已经支付了1.2万元的房款。

第二,就算是赠与也是附义务的赠与,因为杨浩宇写了承诺书,可现在杨浩宇将房产给了胡翠芳50%的份额,违反了承诺,无效。

第三,民法典第311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418万元的房子是杨伟国夫妻俩共有的,杨伟国未经妻子同意,将房子以1.2万元卖给杨浩宇,无效。

杨浩宇只支付了1.2万元房款,不是以合理的价格转让,所以不属于善意取得。

一审法院判决,胡翠芳和杨浩宇需将房子归还给杨伟国夫妻俩。

胡翠芳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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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相逢何必曾相识

相逢何必曾相识

2
2024-02-26 14:31

偷鸡不成蚀把米,好好的日子不过,想弄点钱跑路门都没有[拍手][拍手][拍手]

我爱酒

我爱酒

1
2024-02-26 12:10

这女的臭了

难得清闲

难得清闲

2024-02-27 09:19

不属于善意取得可以主张撤销

难得清闲

难得清闲

2024-02-27 09:01

如果是合法购买并且权证已变更完成,即使配偶事先不知情也不影响购买的合法性,并且不能撤销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