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男子见女邻居貌美,起了觊觎之心,竟半夜爬上邻居2楼,准备霸王硬上弓!哪知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2-27 14:05:33

浙江,一男子见女邻居貌美,起了觊觎之心,竟半夜爬上邻居2楼,准备霸王硬上弓!哪知道,女邻居听到响动,拿起拖把一捅,男子慌乱中掉下楼摔死!事后,男子家属却将女邻居告上法院,索赔50万,而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来源:湖北日报)

周国强是浙江湖州人,年近35岁的他还是光棍一条,又加上他懒惰成性,无论远近的姑娘都看不上他。

要说周国强有如今的局面,父母也有很大的责任,年轻时太过溺爱他,导致了他只知道依靠父母,如今年纪大了还在啃老。

周国强有个爱好,喜欢蹲在门口看女邻居陈晓芸进出。陈晓芸虽然已经有了两个孩子,但30来岁的年纪风韵犹存,再加上保养得当,身材也很苗条,这也吸引了老光棍周国强的注意。

无所事事的周国强就喜欢盯着陈晓芸出门,而陈晓芸每次看到周国强直勾勾的眼神,心里既恶心又觉得有点戚戚然。

不过,想到都是邻居,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陈晓芸每次还是礼貌的向周国强打招呼。

陈晓芸的老公决定去上海做生意,陈晓芸虽然不愿夫妻两地分居,但想到家里负担这么大,她最后还是同意了。

陈晓芸丈夫走了没几天,周国强便察觉出来邻居家少男主人。当他从其他人口中了解到,陈晓芸的丈夫已经外出经商,心里突然窜出一团邪火。

接下来的每天,他满脑子都是陈晓芸的身影,搞得他茶饭不思。这天晚上,他又想貌美的邻居想的睡不着觉。

他来到了门口,黑夜里望向邻居家的2楼,看着窗户里曼妙的身影,他脑袋里突然想到了一个邪恶计划:半夜爬到2楼,一亲女邻居的芳泽。

这个计划实施起来并不复杂,两家只隔着一个院墙,周国强只需要翻过院墙,顺着陈晓芸家的墙爬到2楼,翻进那面老式的对开门窗户就能得逞。

周国强决定半夜2点实施计划,在此之前,他一直在墙角看着邻居家2楼陈晓芸房间的灯光。灯熄灭后,一直等到2点后,他开启了邪恶计划。

此时的陈晓芸正抱着小女儿睡觉,不过,她的睡眠质量一直不太好,睡得也比较浅,她不知道的是,危险已经悄然而至。

也许是周国强手脚太笨,在爬墙的时候弄掉了什么东西,只听得“哐当”一声,陈晓芸在睡梦中被惊醒。

陈晓芸顿时心头一紧,虽然以前也有流浪猫搞出些动静,但这么大动静还是头一次!她瞬间警醒起来,蹑手蹑脚的爬起床,又顺手从床边拿了拖把以备防身。

她轻轻走到窗边,仔细一看,竟发现一个黑乎乎的人影,已经爬到窗边!陈晓芸大骇不已,当即怒斥道:“是谁!你要干什么!”

黑乎乎的人影顿了一顿,随即低声威胁道:“不要喊,再喊我弄死你!”陈晓芸心脏狂跳,一下听出来是邻居周国强的声音!

眼看周国强即将爬进窗户,陈晓芸对着眼前的黑影就是一捅。只见黑影摇摇晃晃,一下失去平衡,“砰”的一声摔到了地上,只听见“啊”的一声惨叫,随后没了声息。

陈晓芸随后立即下楼,叫起了公公婆婆,几人出门查看,发现周国强已经浑身是血躺在地上。

陈晓芸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而等到120赶到时,发现周国强已经死亡。

事后,民警认为是周国强意图不轨时发生意外,陈晓芸没有责任,因此就放她回了家。

哪知道,周国强家属却认为,是陈晓芸用拖把将周国强戳了下去,应为周国强的死负责,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索赔50万元。

1、法庭上,周国强家属认为陈晓芸存在防卫过当,应当对周国强的死负责。

周国强家属认为,周国强爬墙进入陈晓芸的家,虽然有实施犯罪的行为但并未得逞。

陈晓芸明知道是邻居,也明知道对方正在做爬墙的危险动作,用拖把捅会导致严重后果还用力捅,很明显有防卫过当嫌疑。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陈晓芸的反应过激,反击行为明显超过界限,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50万合理合法。

2、陈晓芸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的问题,周国强掉楼下摔死是其自身的问题。

根据《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强奸…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陈晓芸认为,周国强对自己觊觎已久,而且他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意图对自己进行不轨,这一切都是正在进行犯罪行为。

而且在陈晓芸怒斥周国强时,对方已经发出威胁言论“不要喊,喊我弄死你”,这对陈晓芸构成了直接的生命威胁。

陈晓芸认为,周国强对自己的人身安全产生了严重威胁,这种情况下自己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且掉下楼是他自身身体失去平衡所致。

3、法院该如何审判呢?

法院认为,周国强非法入侵他人住宅,而且准备爬窗实施犯罪,陈晓芸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情况下做出的反击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陈晓芸的行为虽然造成了侵犯者的伤亡,并非她主观故意,她无需为周国强的死亡负责。

最后,法院审判认为,周国强家属的索赔请求缺乏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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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椰须

椰须

2024-02-27 18:55

果然是什么的父母养出什么养孩子!

redgreen1314521

redgreen1314521

2024-02-27 20:34

子不教,父之过;自作孽,不可活!老头过年没看《第二十条》吗?法决不向不法让步!

北寄波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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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