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心梗行支架手术,术后患者出现大面积脑梗塞后死亡】 【基本案情】20

梁伯伯 2024-02-27 23:33:51

【医疗纠纷:心梗行支架手术,术后患者出现大面积脑梗塞后死亡】 【基本案情】2022年10月10日常某梅因“间断胸闷半月,再发2小时”至某县某医院住院治疗,初步考虑冠心病等,10-11行冠状动脉造影+支架植入手术,术后患者大量出汗并伴有血压升高、胸闷表现。   10-12颅脑CT提示蛛网膜下腔出血、左额叶脑出血、脑室积血,左侧大面积脑梗塞。10-1210:05患者突然呼吸心脏骤停,后经抢救治疗无效死亡。   【患方观点】2022年10月10日常某梅因病到被告处住院治疗,后听从主治医生建议进行手术,术后常某梅出现异常反应,后经被告抢救无效死亡,给原告方造成很大的精神伤害。   【被告医院辩称】1、根据鉴定结果,属于院方责任范围的,院方愿意承担责任,但原告起诉金额没有按照比例计算,且单项费用起诉过高,对于超出部分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被告医院在x保险公司投有医疗责任险,且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对原告的损失应先有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现行赔偿,不足部分再有我院承担;   3、鉴定费也应当按照责任比例承担。   【鉴定意见】常某梅,女,1944年1月24日生。某县某医院的诊疗过错系轻微原因(建议过错参与度为5%-15%)。   【庭审意见】1、鉴于患者常某梅本身存在疾病,参考鉴定意见,故本院酌定某县某医院对患者的死亡造成原告的损失承担15%的责任:   即医疗费7756.55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元、营养费40元、护理费228.16元、交通费40元、丧葬费39451.5元、死亡赔偿金192418.5元、精神抚慰金50000元等共计290034.71元的15%计款43505.21元。   2、因鉴定结果被告某县某医院存在过错,鉴定费11700元应由某县人民医院承担。因医疗责任保险单中显示特别约定,每人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5000元或者责任损失的20%,二者以高者为准。 3、故对原告的损失,x保险公司承担55205.21元的80%计44164.17元,某县某医院承担55205.21元的20%计款11041.04元。   【法院判决】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判决,医方承担15%的责任,由被告某县某医院于赔付11041.04元;x保险公司赔付44164.17元。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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