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10年还挣了190万!”广东,一男子与女友均摊140万购房同居,没想到10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2-28 08:32:48

“白嫖10年还挣了190万!”广东,一男子与女友均摊140万购房同居,没想到10年后却和平分手,算是补偿女友的青春损失费,男子直接将房子送给女友。可当他听说,前女友将房子卖了530万后,顿时悔的抽了自己俩耳光,随后就要求女友平分卖房款265万!被拒后男子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案例来源:广东广州中院)

虽然自己跟前女友算得上“和平分手”,但是在一次听到前女友的名字,李强的心还是不由自主的多跳了一下。

不过当李强听到朋友接下来的话,顿时坐不住了,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光,也觉得不够解气。

“李强,我发现你真是个狠人,当初自己花70万买的房子,说不要就不要了?你知道你前女友卖了多少钱吗?足足530万!”

那晚,李强失眠了,他不愿做这个冤大头,思来想去,李强决定跟前女友要回属于自己的265万。

约前女友在咖啡馆见了面,李强直接说明了来意,可是让李强心寒的是,前女友根本就不承认这事,拒绝平分房款。

“高艳!我们12年的感情,我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吧?你也不差钱,没必要为了这265万,让我看不起你!”

李强歇斯底里的声音,引起很多人的侧目。

原来在十年前,李强跟高艳恋爱了,很快就到了同居的地步。俩人家庭条件都不错,本着“夫妻平等”的原则,俩人每人支付70万,购置了一套三居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可是后来俩人慢慢发现,彼此之间的共同话题,已经越来越少了,李强回家就往沙发上一躺,高艳也没好哪里去,躺床上就玩手机,玩累了便睡觉。

最终俩人谁也不愿意耽误谁,选择了和平分手。

当时李强仗着自己生意红火,便大方的表示,当初合伙买的房也不要了,权当是给高艳的青春损失费。

可是让李强想不到的是,自己一时的大方,却要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如今李强已经后悔,那么他还有机会要回卖房款吗?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条规定: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院认为,鉴于李强可以提供70万购房的转账记录,而高艳却无法提供这70万有其他的用途,为此法院判决,俩人的房屋属于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财产,高艳需返还一半的卖房款。

相信经过这件事之后,李强一定会长记性的,爱情不是买卖,无论什么时候,一旦与金钱挂钩,爱情直接就变了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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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xxxxx89

12xxxxx89

2024-02-28 12:01

郎咸平:这个我熟

北寄波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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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