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子花15600元,为母亲选了一块墓地,10年后母亲去世,可当男子去安葬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3-26 09:40:19

云南,一男子花15600元,为母亲选了一块墓地,10年后母亲去世,可当男子去安葬骨灰时,公墓竟说墓地已涨价,要他补交9万才能下葬! (来源:昆明中院)

老高虽然年近中年,但是出了名的大孝子,街坊邻居都知道他对他母亲照顾得无微不至。

老高的母亲已经年过七旬,腿脚不方便,可老高从不嫌烦,每天照顾母亲的饮食起居,就像小时候母亲照顾他一样。

有一天,母子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母亲突然提到了身后事,说:“高儿,妈年纪大了,有些事情得提前打算。我死后,想葬个好地方,你也知道,咱们镇上的公墓位置都不错。”

老高听了,心里五味杂陈,但还是安慰母亲说:“妈,您放心,这事儿我会上心的。”

老高是个行动派,他决定亲自去公墓看看,给母亲选个好地方。他骑着自行车,一路来到了公墓。

工作人员热情地给他介绍了墓地的整体布局,老高转了一圈,最后选中了一块位置绝佳的墓位。那里依山傍水,风景秀丽,老高想,母亲一定会喜欢的。

“这地方不错,多少钱?”老高问。

工作人员回答:“这个墓位是我们这里的抢手货,总价格是15600元。”

老高想了想,说:“好,我买下了。但我母亲还健在,我先交1000元定金,等以后再来补交尾款。”

工作人员点点头,拿出合同让老高签字。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墓位总价格是15600元,先交1000元定金,后续下葬骨灰时补交14600元尾款。

老高签完字,公墓方面还给他开具了发票,并在上面备注了“人健在”的字样。

就这样,老高为母亲选好了墓地,心里也踏实了许多。他想着,等母亲百年之后,就能在这里安息了。

然而,岁月不饶人,10年后的一个冬天,老高的母亲因病去世。老高悲痛欲绝,但他还是强打起精神,捧着母亲的骨灰盒准备去公墓安葬。

可是,当他来到公墓管理所时,却被告知要交9万才能安葬!老高一听就火了:“怎么回事?合同上写得清清楚楚,我只要补交14600元就可以了,怎么现在要交9万?”

工作人员解释道:“老先生,您别激动。这几年墓地的价格涨得很快,您买的那个墓位现在价格已经翻了数倍。我们公墓也要经营啊,不能让您按原价安葬。”

老高气得直哆嗦:“你们这是敲诈!合同都签好了,怎么能出尔反尔?”

工作人员也不让步:“老先生,我们这也是没办法。您要么补交9万,要么就另选其他墓位吧。”

老高一听,更加生气了。他觉得自己被公墓管理所欺骗了,心里十分憋屈。

他想着母亲的骨灰盒还在手里,如果不能安葬在选好的墓位上,那母亲岂不是要受委屈?

双方相持不下,老高一气之下决定将公墓管理所告上了法庭。他觉得,自己虽然是个普通老百姓,但也不能被这种不公平的事情欺负。

法庭上,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

1、公墓管理所认为,老高是在炒公墓,损害了公共利益,买卖合同无效。

公墓管理所表示,政府相关部门多次下达规定和通知,禁止炒买炒卖公墓,而且公墓不能预售和转卖。

老高在母亲还健在的时候,便买了墓地,是一种投机的炒墓行为,这样会损害其他想要安葬亲属群众的利益。

而且老高给母亲买“活人墓”,也违背了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

因此,老高与公墓管理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老高应该按照公墓现在的价格购买,补齐9万元合理合法。

2、老高则认为,买卖合同合法,公墓管理所应当按合同履行义务。

老高表示,当时签订合同时,公墓管理所所说的各项规定并未出台,合同是依法合规的,双方的合同也已经生效。

老高还补充说,他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下了定金,公墓管理所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在老高补齐15600元后让其下葬母亲骨灰。

关于公墓管理所认为老高有炒墓行为,老高表示,他为母亲购买目的是出自本身需求,他并未将墓地转卖牟利。

至于说老高买“活人墓”,老高认为子女为父母准备身后事是再正常不过的孝道,他提前为70多岁老母亲买墓地,并无不妥。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审理认为,老高为了高龄母亲购买墓地,与公墓管理所签订了购买合同,该合同并不违法,对当事人双方都有法律约束力。

老高购买墓地一处,并没有转卖或其他牟利行为,故投机炒墓的说法不成立。

法院认为,公墓是一种特殊的标的物,是老高专门安葬逝去的亲人使用,那么这个合同的履行期限就有不确定性。

也就是说,只要是老高母亲去世,他随时都可以将骨灰下葬在购买的公墓,只要补齐15600元的尾款。

根据《合同法》第509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法院判决,公墓管理所继续按原定15900价格履行合同。

一审判决后,公墓管理所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时,公墓方面认为老高是合同的签署主体,买的墓地只能给他或者他的妻子使用。

二审法院则认为,合同里并未约定公墓到底归谁使用,老高的母亲葬入墓穴并不违反合同和法律规定,由此,二审法院驳回公墓管理所的上诉请求。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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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39

用户10xxx39

9
2024-03-26 12:57

公墓管理所炒作墓地,违反道德,扰乱市场秩序,责任人应追究法律责任,罚款判刑!

用户10xxx29

用户10xxx29

2
2024-03-26 18:36

这事好办啊,1000退款就是了。不行就三倍赔偿退你3000

风飞沙

风飞沙

2
2024-03-28 07:12

法院做了合理合法的判决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