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女子在丈夫患癌后,拿着亲戚给凑的救命钱,扔下病床上的丈夫和6个年幼的孩子跑了,等她再婚养大继子女后,却被扫地出门,听说儿女们都成了大老板,她厚着脸皮跑回来,要求儿女每人给她25万,还要给她盖套大房子养老,儿女:想要赡养费先给抚养费!法院的判决亮了。
(案例来源:网易新闻)
陈大林放学回家,发现亲戚们来了,坐在那里面色凝重。
而卧病在床的父亲唉声叹气,5个弟妹们在哭,空气仿佛凝结了。
他环顾四周,发现母亲不在,她心里就咯噔一下,预感到家里一定发生了大事。
果不其然,他的父亲被确诊癌症,昨天还跟亲戚信誓旦旦,表示砸锅卖铁,也要给父亲看病的母亲,竟然第二天,她就拿着亲戚们给父亲凑的救命钱跑了。
母亲这一跑可不要紧,这个家庭一下子陷入绝境。
父亲命悬一线,弟妹们年幼无知,而他作为家里的长子,也少不更事。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于是,一夜辗转难眠,陈大林决定辍学,扛起这个摇摇欲坠的家。
可这话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他一个小孩子,吃进世间万般苦,也无法承担养家的责任。
好在,陈家有一群有人情味的亲戚,大家不能眼瞅着这个家病的病,小的小,就这么不管不顾。
所以,大家一商量,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纷纷解囊相助,帮这个家庭度过难关。
但是,陈大林的弟妹们还是像他一样,早早的辍学出去打工。
陈家6兄妹,在经历过生活的残酷捶打后,不仅没被打趴下,反而越挫越勇。
他们攒了一点小钱后,在陈大林的带领下,从摆地摊卖麻辣烫起家,竟然开了火锅店,做了老板。
生活终于苦尽甘来,想想这么多年他们的成长历程,6兄妹都会泪湿眼眶。
因为母亲李长丽的不负责任,让他们尝尽人间疾苦,终于挺了过来,虽然几个孩子嘴上不说,心里对母亲的怨恨已经无以复加。
因为,父亲在母亲跑了后,他以顽强的毅力,坚持了9年后,来不及等到孩子们出人头地,就撒手人寰。
父亲走后,陈大林长兄如父,带领兄弟姐妹们开火锅店发家致富,看着弟妹们都奔了小康,他才如释重负。
可他们不知道的是,母亲李长丽拿着父亲救命钱一走了之,认识一个带着孩子的男人。
和男人同居后,她火速回来跟丈夫离了婚,嫁给了这个男人。
他对自己的孩子不管不顾。却当牛做马把人家的孩子拉扯长大。
殊不知,二婚男人就是把她当免费保姆,榨取完她最后的价值,男人死了,继子女们看她年老体衰,就直接把她扫地出门。
于是,她这才想起自己的亲生子女,一打听,儿女们都发家致富了,可把李长丽乐坏了,赶紧找到了火锅店,厚颜无耻的提出让儿女给她养老。
而且,李长丽胃口出奇的大,她不但要求每个孩子给她25万,还让他们出钱给自己盖套大房子栖身。
面对这个陌生的女人,儿女们面面相觑,发自心底的厌恶。
李长丽自知理亏,直接躺在地上哭天抹泪,撒泼打滚,而且,每天都来火锅店大吵大闹,导致生意根本经营不下去。
最后,陈大林妥协了,他说服弟妹,给母亲租了个房子,每月给予她充足的生活费。
但是,李长丽根本不满足,在她看来,她坚持让儿女们每人给25万,给她盖一栋窗明几净的大房子,让她颐养天年。
被拒后,李长丽两次把儿女告上法庭。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李长丽认为,赡养母亲,是6兄妹的法定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法庭上,李长丽回避自己对儿女没尽到抚养义务这一点,一直强调,自己给了儿女生命,他们就应该给自己生养死葬,儿女以任何借口逃避赡养责任,都是大逆不道的行为。
虽然儿女们给她租了房子,还每月给点零花钱,但这就是打发叫花子,不和她亲近,她也得不到儿女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抚慰。
2、陈家兄妹要求李长丽,支付18岁以前的抚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陈家兄妹认为,父母离婚后,他们和父亲一起生活,母亲逃避抚养义务,一走了之,一分抚养费没付。李长丽光生不养,却要求赡养她,真是天理难容。
而且,他们也已经看在他是母亲的份上,不计前嫌,给她租了房子,每月还给充足的生活费是她不满意,又要钱又要盖房子,实在是欲壑难填。
所以,母亲要求给她25万,盖房子也行,那就先支付他们18岁以前的抚养费,否则免谈。
3、法院做出公正判决,真是大快人心。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六条 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法院查明,李长丽的住房很好,儿女们尽到了赡养义务,驳回了她的诉求,判决她败诉。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奋斗不息的岁月
图财害命,直接安乐死算了!
金色牛角
偏袒老人了!应该要继子养的。
Rin
请个流浪狗咬死她
花开花落
这才是法律的真正含义!
弥勒佛
用他妈你给普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