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一大爷在河边摆摊,却遇到保安执法,由于保安员态度不善,导致大爷情绪激动下,捡起路边的砖块就往保安员头上猛砸,致一名保安员倒地不起,而大爷也被其他保安员死死压在了身下。目前保安部门表示,保安员伤势较重,会对大爷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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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网传视频显示,此事发生在一个古玩城附近,那里靠着河边,绿树成荫景色宜人,不少人就在路边摆了摊位,这也吸引了不少游客前来赏玩购买。
但是这些摊位摆下来,已经占据了一半的人行道。也许正是因为如此,保安队就接到了举报,来情理占道经营的行为。
可是在清理过程中,也许是保安员执法语气太过生硬,惹得一位大爷不高兴了,双方发生了争执。
只见大爷紧紧抱着一个花瓶,不断地后退,嘴里不停质问保安员:“你要干什么?!”
其中一名保安员则抓着大爷的衣襟不断拉扯,似乎想把他拉到面前。此时,一名穿蓝衣服的女子则拼命的想要阻止保安员和大爷继续拉扯。
大爷甩着身子试图挣脱,却看到其他保安员在收他的摊子。大爷又气又急地大喊:“你们都是干什么的?制造矛盾的?”
然而保安员并未理会,三两下将他摊位上的东西收罗好,然后掀了铺在地上的垫子。
这下大爷彻底怒了,他冲到摊位旁,捡起两块压垫子的砖头,就冲到一名保安员身边,兜头就是一板砖拍下,被砸的保安员顿时捂着头,痛苦地倒在地上。
其他保安员在大爷拿板砖时,就已经发现不妙,但大爷爆发起来,谁也拦不住,只能在后面边追 边喊:“哎哎哎,不能打人!”可还是慢了一步。
在大爷砸倒一个人后,其他保安员迅速扑了上去,把大爷按在了地上。
目前,保安部门工作人员表示:被打队员伤势较重,目前正在治疗,后续会对打人者进行处罚。
对于此事,网友们都倍感唏嘘,都认为大爷太冲动了,“何必呢,让走就赶紧走,这万一砸死人,那这辈子就别出来了。”
“矛盾总有解决的办法?不能蛮干,代价太高了。”
但也有网友质疑保安员执法的正当性,因为有不少路人在为大爷打人叫好,可见是大爷被欺负了。
还有网友认为,保安应该执法有温度,大爷不偷不抢,在这里谋生,犯法了吗?他们要是有一万多的退休金,用得着来这里营生吗?
一、为什么保安员只找大爷的麻烦而不找其他摆摊人的麻烦?
对于这个情况,确实有些匪夷所思,笔者认为可能有以下几点:
第一,路边这些摊位都是得到保安部门认可的,只有大爷是新来的,没有交管理费。
第二,唯独大家大爷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
第三,大爷卖的东西有一定问题,被人举报了。
但不管如何,保安员都有管理市容市貌的权利,只是在执法时不能区别对待,而且应当采取更加温和的方式劝阻。实在劝不住的,再没收摆摊物件,并且罚款。
二、大爷打伤了保安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本事件中,事发当时保安员们身穿制服,正在进行执法活动。大爷不听劝阻,公然持板砖袭击执法人员,且对执法人员造成伤害,大爷的行为妨碍的公务,且达到了犯罪的构成要件。
《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也就是说,不管保安员的伤情如何,大爷至少会构成妨害公务罪。
但如果保安员的伤情鉴定为重伤的,大爷的行为则构成故意伤害罪。
因为妨碍公务罪的最高刑期是3年,但是故意伤害罪的最高刑期是死刑。
这里就涉及到一个想象竞合原则,大爷既存在妨害公务的犯罪行为,又存在故意伤害的犯罪行为,所以按照一个重罪进行处理。而这个重罪,自然是重伤伤情下的故意伤害行为。
因此,大爷到底构成妨害公务罪还是故意伤害罪,由保安员的伤情决定,但至少可以确定,大爷的行为构成犯罪是没问题的。
最后,大爷在古玩城附近摆摊,而且摆的是一些古玩,这说明大爷也不缺钱,就是个兴趣爱好,但大爷仍存在经营行为,所以保安员来处置占道经营,并没有问题。
只是保安执法一直饱受争议,所以保安员在执法时,要避免过度执法、粗暴执法等,如果有摊贩实在不听劝,也可以报警协助,最好不要直接暴力执法,这就算对了,也会被人嚼舌根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