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广东湛江,一业主回家后发现地上有很多脚印,且阳台处还有人进来过的痕迹。业

故人军情观 2024-06-23 10:24:20

11日,广东湛江,一业主回家后发现地上有很多脚印,且阳台处还有人进来过的痕迹。业主查看监控后才发现,原来是有施工工人通过翻进阳台后进入业主家中的。

监控视频显示,施工工人通过阳台进入业家中后,还从房内打开房门,让其他施工人员也进入业主的家中。

事后业主立即联系物业公司,物业公司称,施工人员是开发商请来维修空调口的,但业主称,自己事前并不知情,当时没人在家,且也没有与其沟通过。

目前,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回应称,当时施工工人进屋只是维修工作,并不存在盗窃行为,正在与业主协商处理此事中。

1、事发后,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有网友表示,不管是谁请来的工人,只要是没经过业主的同意,就绝对不能随意进入业主的家中,否则就是违法行为。

也有网友表示,难道物业公司通知一下业主很难么?即便懒得打电话,业主群和业主约一下时间就可以解决的事,可他们就是懒得这样做。这代表什么,这代表他们根本不在乎业主怎么想。

2、从法律上讲,即便这套房子是开发商建的,只要业主花钱买下来了,这套房子的主人就是业主。因此不论是开发商,还是物业公司都绝对不能随意进入。

民法典第214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本条规定得很清楚,当业主花钱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后,业主就是这套房子的主人,业主有主张这套房子的权利,其他人不得擅入。

3、在没有经过业主或宅内成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进人他人住宅的行为,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违法行为。即我们所俗称的擅闯民宅。

治安管理处罚法40条规定,非法侵入住宅的,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

换而话说,只要业主坚决依法报警处理,那么警方就可以根据上述规定对非法侵入住宅的违法行为人,作出相应的处罚。

4、有网友表示,工人要是没有得到雇佣人的允许,或者授意,他们应该不敢翻阳台进来,因此主要责任人还是开发商和物业这边。

《民法典》第1191条规定,员工因执行工作而造成的损害,由用人单位先行承担责任。但用人单位事后可以向有重大过错的员工追偿。

具体而言,从民事侵权的角度来讲,不论工人有没有得到用人单位的授意,只要其是工作过程中造成的损害,用人单位就应当先行承担责任。

但如果证实是工人私自决定的,那用人单位则可以在承担责任后,将向工人追偿,但这与业主无关。

最后,正如网友所说,物业不能只关心每月能不能收到管理费,还应当履行义务,协调该协调的事,并尽自己最大能力保护好业主的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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