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多名80多岁的老人每天跑到幼儿园门口练剑,他们手里拿着一米多的不锈钢剑挥舞,家长和孩子入园都得躲得远远的,园方称,为了孩子安全曾把幼儿园门锁上,但被老人们撬开了,他们还跑到幼儿园里上厕所,扬言不给进入就砸门,他们认为幼儿园操场是业主公共区域,园方出示了租赁合同,他们也不接受,家长和园方报警处理。对此,网友纷纷支招。 近日,仲女士在网上发布一段视频,视频显示,多名老人手里拿着宝剑在幼儿园里的门口处练剑,引发网友热议。 仲女士称,她最近送孩子上幼儿园,竟然发现,有多名老人在幼儿园里的门口处练剑。 每位老人的手里都拿着一把剑,长约一米以上,是不锈钢剑,他们在挥动着剑练习招数。 每次家长和孩子经过,为了不伤到自己和孩子他们都得躲得远远的。 一开始,仲女士以为是幼儿园保安让他们进入幼儿园练剑的,出于对孩子的安全考虑,她就跟园方反应此事。 但,园方表示,并非是园方允许老人们进入幼儿园练剑,是他们擅自进入。 很快有记者介入了解,幼儿园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些老人是今年6月份的时候开始在操场练剑的,幼儿园今年9月份才搬到此处。 也就是在幼儿园没搬来前,老人们已经在此处晨练,他们认为,地是他们先占的,幼儿园是后来者,而且幼儿园操场和门口处都是业主公共区域,他们想在哪练习就在哪。 幼儿园方出示和租赁合同,但是老人们不接受,也不理会,依然我行我素。 之前老人练剑的时间是从早上6、7点开始到8点前结束,这个时间段孩子们还没上课,跟幼儿园不起冲突。 如今,天亮越来越晚,老人们把练剑的时间往后拖,拖到8点半,此时孩子们已经陆续入园,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 起初,为了阻止老人们进园练剑,园方跟他们沟通无果后,把幼儿园门口锁上了,但锁头还是被某些老人给砸烂了。 由于幼儿园刚搬迁过来,监控设施不够完善,也没能查出具体是哪位老人撬门砸锁。 前阵子,有些老人还进入幼儿园上厕所,园方阻止后,老人们扬言如果不给进入幼儿园里上厕所就直接砸门,园方只好给他们配钥匙。 如今,为了孩子的安全,幼儿园方在门口设置了人脸识别系统。 但,老人们依然每天跑到幼儿园里的门口处练剑,有意见的家长越来越多。 最终,园方和家长报警处理,警方表示,会进快沟通解决好。 社区一方也表示,会约在近日几方坐下来好好商讨,尽快解决处理此事。 对此,网友们纷纷支招,有人还调侃建议: 一,有养老金的扣养老金,停养老金,罚养老金。 二,没有养老金的,把子女逮起来。 三,有上学孙子辈的,喊到派出所参加素质教育课,一周去二次。 四,派出所按治安处罚法抓人。 还有人说,有单位的联系原单位,停发退休金,没单位的,联系小孩单位,让单位暂停小孩的工作回家去劝父母。 那么,对于这个事,从法律角度,如何去解决才是合法合规的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规定,(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等 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 本案中,老人们撬开幼儿园门锁、进入校园练剑,已严重扰乱了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虽然警方称老人们年龄较大,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免于处罚。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仍可依法对其进行警告或罚款,若情节较重,也可处以拘留。 《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幼儿园作为孩子们学习生活的场所,属于相对封闭的特定区域。 老人们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撬开大门进入校园,其行为已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即使他们声称操场是公共区域,但这并不能成为其非法侵入的合法理由。 老人们主张操场是"业主公共区域",但这一主张需要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71条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然而,幼儿园已经通过合法的租赁合同取得了该区域的使用权。 在租赁期间,幼儿园对该区域享有合法的占有和使用权。老人们不能仅凭"先来后到"或"公共区域"的说法,就否定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耄耋之年本应是尊长表率,而这群80多岁老人的行为却令人不齿。 他们手持一米多长的不锈钢剑在幼儿园门口挥剑,无视孩子入园的安全隐患,甚至撬锁闯园、扬言砸门,全然不顾公共秩序与他人权益。 幼儿园已出示合法租赁合同,他们却以“先占”为由蛮不讲理,将公共区域异化为私人练剑场,把自身便利凌驾于幼儿安全之上。 年龄从不是违法失德的挡箭牌,这般倚老卖老、漠视规则的行为,既违背公序良俗,也触碰法律底线。 身为长辈,本该呵护孩童成长,而非制造安全威胁,其行为不仅失了体面,更辜负了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与包容。 @猫眼学法



								
天涯孤旅
这些个老家伙家里没有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