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昌平,两辆小车发生了轻微剐蹭后,双方车主下车后就谁的责任发生了争执。谁知其中

拾九观人间 2025-11-10 12:26:59

北京昌平,两辆小车发生了轻微剐蹭后,双方车主下车后就谁的责任发生了争执。谁知其中年龄大的司机突然倒在了地上,后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死因是心源性猝死。家属认为死者被对方车主给气死了,于是将对方车主告上法院,索赔70万余元。法院判了!   2024年6月18日下午三点多,北京昌平的阳光正烈,柏油路面泛着热气。   张师傅握着方向盘,刚从小区门口打左转向,准备载着家人去机场赶航班,刺耳的“吱呀”声突然划破午后的宁静。   他的车与一辆直行而来的轿车轻轻剐蹭,两车都只留下淡淡的划痕。   本以为下车说清责任就完事,没想到几句话的功夫,意外突然发生。   监控画面里,56岁的张师傅攥着还没关掉的转向灯开关,朝着对方司机王先生走近,两人站在车旁比划着争论。   张师傅觉得自己提前打了转向灯,车身都转了大半,对方该减速让行;王先生则指着路面的直行标线反驳,说转弯让直行是交规铁律。   画面里没有肢体推搡,也没有激烈的辱骂动作,可突然,张师傅身子一晃,直挺挺地倒在地上,手里的手机“啪”地摔在路边。   王先生吓得赶紧打120,急救车赶到时,张师傅已经双侧瞳孔放大,心电图呈直线。   医院抢救无效后出具的诊断书显示,死因是心源性猝死。   更让家属意外的是,病历里还写着张师傅患有直肠癌,且已经转移到肝和肺。   我公公平时看着挺硬朗,要是没跟对方争执,怎么会突然没了?   儿媳李女士抱着婆婆哭红了眼,2025年1月,她的丈夫和婆婆把王先生、同乘人员、车主以及保险公司一起告上法院,索赔70余万元,要求对方承担30%的责任。   法庭上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几句话的争执,到底算不算致死的原因”。   李女士坚持,是王先生的争执刺激了公公;王先生一方则喊冤,说当时只是正常理论责任,前后不过一分钟就报了警,根本没说过分的话。   更关键的是,监控没有录音,没人能说清两人的语气到底有多激烈。   被告方的辩护律师当庭出示了医学证据,心源性猝死的直接原因是心脏骤停或严重心律失常,情绪激动可能成为诱发因素,但绝非主因。   尤其对有基础疾病的患者,自身病情才是核心风险。律师还强调,张师傅的病历明确显示癌症已多处转移,身体机能本就处于高危状态。   王先生不可能提前知晓这些情况,更谈不上故意刺激,昌平法院的审理给出了清晰的答案。   法官认为,交通事故后双方下车沟通责任,是正常的处理流程,监控和证人都能证明没有肢体冲突和辱骂,争执内容也局限在交通规则范围内,并未超出合理限度。   而从因果关系来看,张师傅的猝死主因是自身基础疾病发作,争执最多是诱发因素,无法构成法律上的直接因果关系。   至于交警此前认定的“双方负同等责任”,法官特别指出,这只针对车辆剐蹭的事故责任,和争执是否构成侵权是两码事。   最终,法院驳回了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现实中,不少人觉得“死者为大”,只要有人出事,对方就该赔钱,这种“谁死谁有理”的想法,其实违背了法律的基本原则。   法律讲的是证据和因果,不是情感上的“谁弱谁有理”。   张师傅的离世确实令人惋惜,但不能因为悲剧发生,就把责任强加给无过错的一方。   如果仅因争执和死亡存在时间先后,就要求对方担责,不仅对当事人不公平,更会助长“碰瓷式索赔”的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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