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一女子与丈夫发生矛盾后,准备驾驶一辆白色SUV离开现场。可丈夫却用身体挡在车前阻止。万万没想到的是,女子竟然开车将丈夫撞倒在地并从其身上碾压过去,驾车离开现场。目前,警方发布通报称,丈夫无生命危险、女子已被刑拘。
(来源:正观新闻等)
现场视频显示,女子张某当时驾驶一辆白色SUV从停车位驶出来后,其丈夫挡在车辆的正前方处,阻止其离开。现场目击者称,事发前双方发生了争执。
可让在场所有人没想到的是,张某竟然不顾丈夫赵某的生命安全,直接踩油门顶着丈夫前行。
丈夫赵某被车子撞倒在地上后,张某也没有停车。车子一直推着倒在地上的赵某前行。
车子从赵某身上碾压过去,赵某倒在地上一动不动!但张某仍然没有下车查看,直接驾车离开现场。
目前,警方已发布通报确认:事发时间1月15日11时20 分许、犯罪嫌疑人张某已被刑拘、经诊断赵某肋骨骨折、无生命危险。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有网友气愤表示,不管双方发生什么纠纷,一日夫妻百日恩!张某实在太狠了!必须严惩不贷!
也有网友表示,看过现场视频,张某是明知道丈夫就在前面的,还要强行将其撞倒后碾压离开现场。这明显是故意杀人,即便丈夫没有生命危险,张某获刑10年以上,估计是跑不掉的了!
其实该网友的观点,还是有一定道理,而且还是有法律依据的。即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过故意杀人行为,被害人是否死亡不影响行为的定性,只能作为犯罪未遂的情节,而从轻处罚。
刑法第23条明确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再说具体点,张某是成年人,其明知道丈夫就在车前方,其将丈夫撞倒后如果马上停车,我们还可以说她没有非法剥夺丈夫生命的主观故意。可其却明知道丈夫在地上的情况下,仍然继续驾车前行,并在碾压过去后没有下车施救,直接驾车离开现场。
由此可见,张某主观上就是放任造成丈夫死亡结果发生的,因此,其行为应当评价为故意杀人罪。
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上述情节较轻的,一般是指主观恶意不大、事出有因、没有造成被害人死亡、被害人表示谅解等情形。
也就是说,即便不论其他几种情节,只要丈夫不谅解,张某的行为是很难会被认为是情节较轻的,因此,其行为理论上是要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当然,如果张某还有其他可以减轻处罚情节,还是可以在3-10年考虑量刑的。注意!是减轻而不是从轻。即10年以上无论如何从轻处罚,10年是底线!
最后,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之间无论发生任何矛盾纠纷都务必要冷静协商处理,即便实在过不下去了,也可以协议离婚。总而言之,冲动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希望大家引以为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