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女演员入住当地五星级酒店4000元一晚的房间时,不仅床单上有血迹、马桶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2-01 10:17:43

广东广州,女演员入住当地五星级酒店4000元一晚的房间时,不仅床单上有血迹、马桶很脏、水龙头是坏的,就连喝水用的杯子都有沉淀物。事后女演员找酒店理论时,工作人员却说血迹是新的,怀疑女演员是“故意的”,目的就是想“不想支付房费。”

(来源:红星新闻)

女演员田女士入住当地某五星级酒店一晚就要收费4000元的房间时,掀开被子居然发现床单上竟然有一摊血迹。

田女士再仔细检查过后又发现,卫生间的马桶上有异物、水龙头都是坏的,

田女士本以为,问题就到此为止了。可拿起喝水用的水杯后,她又发现水杯也不干净,明显有沉淀物。

你以为这样就完了?还没有!更气人的在后面。

田女士去找酒店工作人员理论时,工作人员先是说送个下午茶解决此事。被拒绝后,又声称血迹是新的,因此,其有理由怀疑是田女士自己蹭的,目的就是想“免费住酒店”。田女士被气得无语了!

事后酒店一工作人员回应称,视频中显示的酒店卫生问题,是客观存在的,酒店也意识到了,会去积极调整改造。目前双方就此事还在进一步协商中。

1、有网友表示,如果酒店非要这样说,那也好办,将被子拿去化验鉴定,看看血迹是不是田女士就行了,如果不是,化验费用由酒店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起码要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

也有网友调侃道,就这环境卫生和服务态度,还敢收4000元一天?我们这200元宾馆都比他们好。

2、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虽然田女士是女演员,但其也是一名消费者。即其入住到酒店后,与酒店形成了服务合同关系。

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田女士应当支付4000元房费,而相对应的是,不论是几星级酒店,酒店都有义务为田女士提供安全、舒适、符合卫生标准的房间。

其次,“符合卫生标准的房间”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明确指出,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经营者,必须严格落实房间内可重复使用的用品的“一客一换”制度。

所谓“一客一换”制度,是指客人退房后原则上就要换一张新的、消毒过的被子给下一个客人使用。

上述《细则》第23条同时还规定,对于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20-20000元、停业整顿、吊销“卫生许可证”的处罚。上述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合并使用。

也就是说,如果被子上的血迹确实不是来自于田女士,而是其他顾客留下的,那么酒店不仅要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还会被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注意!这里所指的违约责任,一般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条款来执行。如果没有约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最后,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简而言之,在田女士能够提供房费支付记录、房间存在赃乱差的视频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确受到损害的情况下,酒店要做的是拿出证据来反驳。

比如说,酒店可以通过拿被子去鉴定等方式来取证反驳,否则就要为此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最后,不论是住400元一天的酒店,还是4000元的,酒店最起码的要求是为消费者提供干净卫生的房间,否则不论名气有多大,也不会获得消费者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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