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39岁男子先后杀害6人被当地警方通缉,并很快就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警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2-02 14:21:05

云南宣威,39岁男子先后杀害6人被当地警方通缉,并很快就被警方抓获归案。目前,警方已经证实被害人为两个成年人、四个小孩,且证实男子曾因强奸罪被判刑4年6个月,但两次获得减刑共计15个月。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澎湃新闻)

1月31日凌晨,当地某村发生一起致6人死亡的重大刑事案件。之后当地警方发布协查通报,并发动当地群众向警方提供线索。协查通报显示,嫌疑人为曾被刑事处罚的39岁男子俞某,

目前,澎湃新闻报道称,俞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被害人是四个小孩、两个大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值得注意的是,公开资料显示,俞某在2014年6月时,曾将患中度精神发育迟滞的被害女子赵某带到田地对其殴打并对其实施侵犯,事后又将赵某带到旅社并再次对某实施侵犯。案发后法院判处俞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刑满释放日是2018年6月21日。

但是,俞某因在监狱表现良好,分别被减刑有期徒刑6个月和9个月,并于2017年9月21日刑满释放。

1、俞某因刑事犯罪实际服刑过三年多,其应当知道不论以任何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后果,可其连小孩都不放过,且被害人竟有6人,真是丧心病狂!

很多网友都在猜测俞某的作案动机。即到底有什么深仇大恨,会连小孩都不放过,且还是4个小孩。

笔者认为,任何原因都不是俞某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理由,否则,其应当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包括付出生命在内的代价,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俞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没有异议。

刑法第232条明确规定,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较轻的,处3-10年有期徒刑。

注意!情节较轻一般指未造成被害人死亡、行为人主观恶意较小的情形。具体到本案中,俞某造成6人死亡,不可能是情节较轻的,且其主观恶意是极深的。

其次,故意犯罪致使被害人死亡,只要有主观恶意极深、作案手段极其残忍、造成极其严重后果和极其恶劣影响的,刑法第48条明确规定,应当绝不姑息,坚决适用死刑。即连缓期执行,都不再考虑。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警方目前没有公布俞某的作案动机和作案手段,但仅凭其造成6人死亡,且4个被害人是孩子来判断,其大概率是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最后,虽然俞某曾被刑事处罚,但并非累犯。

刑法第65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即刑法对于累犯的定义是指刑满释放之日算起的五年内再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即俞某是2017年9月21日刑满释放的,至今已超过5年,故俞某不是累犯。

当然,在造成6人死亡严重后果的情况下,是不是累犯对俞某来说已经不再重要了,即如无意外,俞某被判处死刑是没多大悬念的,且会从重从快处罚。

最后,提醒广大网友们务必要谨记“冲动是魔鬼!”这句老话。切勿因任何原因而冲动,否则害人害己!

0 阅读:9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