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败诉!”福建莆田,一男子在酒吧买醉时,看到走秀的女孩比较漂亮,便支付给酒吧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2-05 13:43:44
“公安败诉!”福建莆田,一男子在酒吧买醉时,看到走秀的女孩比较漂亮,便支付给酒吧5000元后,带女孩到酒店开房。不料7日过后,警方通过转账记录查询到了男子,并认定男子的行为构成嫖娼,行政拘留10日。男子不服,认为没有现场查获,就不构成嫖娼,遂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到法院。
(来源:福建莆田中院)
男子刘某某做生意赚了点钱后,经常性的出入酒吧、KTV等高消费场所,消费的金额也不在少数。
事发当天,刘某某从朋友处得知,有个酒吧会安排女孩走秀后,觉得非常不错,便约了几个朋友共同前往。在酒吧工作人员的介绍下,刘某某得知了酒吧的经营模式。
原来每天晚上,酒吧都会有不同的女孩走秀,如果哪个客人比较中意这个女孩,就可以送200元-5000元不等的花环,女孩则会陪着客人喝酒。
当天晚上,刘某某在酒过三巡之后,觉得走秀的女孩中,一位名为余某某的女孩比较好,便直接给酒吧转了5000元购买了花环送给了余某某。随后,刘某某带着余某某去酒店开房。
大约7日过后,警方收到群众举报,称涉事的酒吧存在不正当交易的行为,便立刻进行了查处。
结果却意外发现,酒吧确实存在客人给走秀女孩转账后,双方之间存在不正当交易的行为。
办案民警通过分析酒吧的转账记录,顺藤摸瓜找到了男子刘某某。通过调取刘某某的行动轨迹,警方确认了在案发当天,刘某某确实在酒店开房。
但当民警询问刘某某、余某某时,二人却坚决不承认发生了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3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也就是说,虽然刘某某不承认自己嫖娼的事实,但只要公安机关证据充分,是可以对刘某某处罚的。
公安机关认为,虽然刘某某转账的5000元钱并非直接转给余某某,而是转给了酒吧,但在事发当晚,酒店就给余某某转了提成,视为双方之间存在金钱交易。
虽然刘某某、余某某不承认,但根据查清的其他事实以及酒吧老板的证言,酒吧确实存在以送花环为由,双方之间发生金钱交易的情况。
况且以大众一般人的认知来看,刘某某支付5000元后,带着余某某就酒店,总不能是去谈心吧?
据此,警方认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嫖娼。对其做出行政拘留10日、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然而,面对处罚结果,刘某某坚持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嫖娼,遂在请了一名律师后,一纸诉状将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
刘某某辩解称:
第一,本案不是现场查获,无法证明双方发生了关系。
第二,刘某某在案发当晚支付的5000元,系买花环送给余某某,并不是说和余某某达成了公安机关认定的不正当金钱交易。
事实的情况是,当晚自己醉酒,余某某看自己无法回家,便出于感谢之情,将自己送到了酒店。
综上,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错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为了证明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公安机关提交了几份关键性证据:
第一,虽然刘某某、余某某的笔录均不承认双方发生不正当关系,但二人关于细节的供述并不一致,比如去酒店以后都做了什么,甚至余某某开始都不承认去过酒店,这足以证明双方都没有如实供述。
第二,酒吧老板能够证实,酒吧送花环只是幌子,只要是送花环的客人,都对于背后的意思心知肚明。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
首先,关于双方是否发生关系一事,在没有现场查获的情况下,没有证据能够证明,现有证据只能证明双方去酒店开房。
其次,虽然是否发生关系,不影响嫖娼行为的认定。但根据《公安部关于以钱财为媒介尚未发生性行为或发生性行为尚未给付钱财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的规定:
在没有发生关系的情况下,要认定嫖娼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双方之间已经就嫖娼行为达成一致;
(2)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支付财物,但是由于本人主管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达成。
具体到本案中,依据现有证据来看,刘某某的5000元钱系购买的花环钱,而且支付给了酒吧。
所以无法证明在这个阶段,刘某某与余某某就嫖娼行为达成了一致。
综上两点,现有证据无法证实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嫖娼,故撤销公安机关的行政处罚。
最后,刘某某虽然打赢了官司,但也有许多网友表达了不解,毕竟刘某某带着余某某去酒店开房,不可能是去酒店学外语,所以这不是放过一个坏人了吗?
确实,站在大众多数人的角度看,刘某某疑似确实存在嫖娼行为。但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法律讲究的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在无有效证据的情况下,确实是无法贸然认定刘某某的行为构成嫖娼的。
那么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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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85977
美丽人生
疑罪从无,就是实打实干了,没有证据也不能认定,这是法制精神。
小猪肘子 回复 02-07 11:28
小猪肘子 人明显回的是第一条评论,自愿不算违法这条,扯半天都不在点上
想好了再说 回复 02-07 12:56
双方的5千金额交易是什么?你的人生美丽吗?
欺世盗名之徒
就该杀一杀警察的这股歪风邪气了[微笑][微笑]自古以来都是捉贼捉赃,抓奸抓双。建议人大收回警察的罚款权[赞][赞]
笑看
社会法制的进步,以法律为准绳,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认定违法犯罪证据确凿才是司法的公正!
尚舜
法官英明。
咸鱼搜旭超家电维修可寄修 回复 02-06 13:33
只有我好奇这人啥关系
逝水如斯 回复 咸鱼搜旭超家电维修可寄修 02-06 14:55
有关系,就到不了起诉的地步了。
用户14xxx79
虽然大家都认为是这么回事但是公安局的做法确实违法行为。疑罪从无。证据不全。这就是假设推定原理。也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天天 回复 02-06 19:39
现在少多了,以前才是,要鸡毛证据,直接给你上大记忆恢复术,你犯没犯事不重要,人家破案升官发财才重要
曹爽 回复 02-06 07:49
调查和抓人有区别
法外狂徒Darker
疑罪从无。没有实锤就没法判。
位卑未敢忘忧国
论使用现金的重要性
cm 回复 02-06 12:25
电子支付不是更清楚?
哇哈哈
接群众举报?这个神奇的群众是无处不在啊
专拆ETC 回复 02-06 20:16
一个叫群众,另一个叫热心市民[滑稽笑]
菜刀 回复 02-06 21:01
难道还告诉你是谁举报的?
用户15xxx61
个人认为本案例的最大意义在于某些执法人员在没有把条款吃透甚至不懂法的情况下,就采取强制措施,是否违法,是不是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碧云天
法官明智
鹰击长空
看似法律被钻了空子,但法律讲证据的原则不变,这是法律的胜利!
路见
不是事事需要证据确凿吗?也有知法不懂法的,这不是在浪费国家的工资吗?
。。。。。。。。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应该拒绝现金支付
劳资蜀道山 回复 02-07 01:04
给我一百块 你看我会不会拒绝[得瑟][得瑟][得瑟]
deng20162016
点赞法官!
有星星有月亮
好法官!点一百赞!
用户10xxx91
调查所有罚的款项去了哪里
独行者
不是说疑罪从无吗?如果怀疑谁谁就违法了,那还了得。
天天 回复 02-06 19:15
不承认是吧,大记忆恢复术,因为这个枪毙的都有。
杨龙 回复 02-07 12:44
八几到九几的大记忆恢复术比较多,怀疑你先整一顿再说,急着破案的,又遭怀疑的就惨了。
用户16xxx91
说啥是啥
我就看看
想搞钱想疯了的吧,7天后还追着要钱要脸不[赞]
乱心
对头,抓奸要在床,哪怕付了钱,人家可能只是陪聊
林德空
主观意思已经是喜欢他啦!一定有了想法!不应该胜诉!可以不判刑和应该退还钱物,可是申诉也必须付官司的钱!因为他犯了美女消费罪!超出了正常行为,可以认定不正常交易!按不正常方式处理
黑衣骑士
这个酒吧老板是不是来搞笑的,自己砸自己的招牌?
小猪肘子 回复 02-06 19:38
被点了之后的坦白从宽
用户92xxx51
这本来就是对的,要是这样以后屈打成招的事情还多了,不是警察说靠推断出来就是。
爱ta
法就是法
异想天开
捉奸在床,捉贼拿赃。在一屋子里就认定是奸情,没有赃物就认定是贼,是不是草率了一点呢?
1256545
公安普法任重道远
用户16xxx81 回复 02-06 19:02
公安有调查权,你没违法他们也可以调查的,查了才知道有没有违法,真正违法经过法院判决那就实锤了,香港电影不大把这种片段吗,管你违没违法先抓起来查,限时查不到再放
龙泉
继续编
逍遥仙子
小编逃过这一劫沾沾自喜吧![滑稽笑]
yu110
抓进去没罪都可能打到你认罪,看来此公有一定来头。
斜阳
现实中有这样的事情?
用户90xxx70
大过年的,你这又让公安少-笔收入了
用户23xxx55
为法院点赞!
用户16xxx37
为什么要罚款?其实主要是为了罚款
哈哈累了一天
各位朋友现在知道现金的重要性了吧!!!
用户10xxx85
闲的
做好人做好事
现金
愿世界对你温柔以待
七天了还去抓,真的搞笑。[捂脸哭]
用户10xxx39
看明白了吗?现金才是王道[呲牙笑]
财经妖女
应该尊重法律。而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支持正义之举可能会照到你
都是业绩惹的祸
鸿运扇
现金!现金!不要怕麻烦,现金!
血腥之主宰
现金的重要性
老东
我想杀日本鬼子!不会被判杀人罪吧?
wangyq
俗话说得好,捉贼捉赃,捉奸捉双。
走着走着就没了
推断就是推断,无论多完美,没有铁证都不能作为证据,只能作为破案的辅助行为。
高山流水
学到了
zxyi6
酒店酒店高消费,罚他款。
一切随风
感觉这是个鱼塘
远乡
还是有个别法官很公正!
用户43xxx89
没抓着现形,就是不存在的嘛!
老实人
好难得,就应该这样!尊重法律!
叶长盛
这案例是法治精神进步表现,一切看证据,比喻一件案明知嫌疑犯违法但没证据法官也不可用个人的情感观点强行牵强找理由定罪,放过了一个罪犯与错判一个无辜人对比,后者权益更大。因为这涉及你,我,他未来命运走向的不确定性。
小开
没有证据,那就是没办法,法院讲究的就是证据
用户10xxx93
直播打赏的都可以认为是pc了吗?[哭着笑]
壁立千仞 回复 02-07 12:46
等科技发达了脑联网,你想了一下都算!
弘武
还是现金好,记得戴手套
麦克.阿蛋
坏人?你是不是没有见过坏人
下半夜微凉
捉贼拿脏!捉奸抓双!就一个交易记录!凭什么让我承认
乘风
啊呀,警察仅仅依靠推测来断案?合法?
用户18xxx48
这公安机关。这酒吧老板该判刑。
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张三
也有请不起律师的,事情过了两年都凭转账记录把人抓回去罚款,拘留
Tjx
看到了司法的进步,还有就是社会的宽容。特殊人群,也要尽可能的约束自己,少纵欲,减少对社会的危害。
这事儿有点难办
这个有半年的追溯期,有转账记录,小姐招了,那么基本上你就跑不脱了,像文中这种判不成立的凤毛麟角。所以记得带现金,离房概不负责。[滑稽笑]
源源卟斷 回复 02-06 07:26
关键是女的没有招,这点很重要
用户14xxx60
公安都是有罪推定
用户18xxx52
没有抓现场就不算。
高山流水
如果别人真的去畅谈人生呢?
用户32xxx06
论现金的重要性
笑笑
证据确凿才能定罪!支持!凭推理臆测去定案那才是更大的违法犯罪!
暗行者
漂亮,怀疑不能作为证据
maliho2005
关键是要请律师……这个比例是很少的了……
犹弄潮耳
抖音送保时捷的都得抓去盘一盘
蒙娜丽莎的发型
只要不认,一点办法都没
用户17xxx45
花5000送个花环女无比大方,花5000交个罚款扣扣搜搜,竟然去法院起诉?
我爱宝贝 回复 02-06 18:43
花5000买开心,跟交5000罚金能一样?
用户18xxx97
必须现在抓合才能算,这是正确的
用户18xxx88
那现在被打赏的主播估计都要捉进去
斩铁
论平台的重要性
乐世伯塘下泡泡屋
用推理的方法,在没有实证的情况下,就给人定罪了。我认为这些警员都该回炉重修啊!
挪威的森林
捉贼捉赃捉奸捉双,就靠手机信息就认定犯罪有点草率的吧,要有实质性的证据
wjh_dizao
所以PC没有犯罪中止一说
无名
如果是真心喜欢想拿钱砸也不行了?山西有个人不是拿钱砸晕了一个明星?
西部放G
真是吃撑了。去酒店不管如何,要讲证据不是讲推理!
木之云
隔空取物
你好。
疑罪从无,就是实打实干了,没有证据也不能认定,这是法制精神。
世界的葬歌
执行错了的要不要处理?有没有人负责?
品神2
我绝对有理由相信,该场所负责人的口供并非出于自愿[大哭]
用户93xxx89
这样可以尽量减少冤假错案
詹俊龙
我就想问抖音平台打赏嘉年华的算不算
沧海一生笑
确实没证据,至于一起去酒店人家也解释了是因为喝醉了送他回家,没毛病
Paradise
难道就不能学外语么?
旅者人生
事实证明:流氓不可怕.就怕流氓有文化。
哄哄
性关系不能确认行为人就是坏人
自渡
无罪,没毛病
用户18xxx44
虽然知道这俩货去宾馆不是啥好鸟,但疑罪从无,警察太不专业了,还是在玩碰瓷那套东西,万一别人不起诉忍下了,钱就到手了,涉案警察应该被追责。
野狼
正事不会做,专干这种事情第一,报过几次警,人家鸟都不鸟你
我爱宝贝 回复 02-06 18:42
主要是抓这个来钱快,还没风险
坐看云起
坚决封杀w信
明天会更好
还转账记录呢,給网红打款的都有记录,怎么不都抓起来呀
用户97xxx27
花5000去砸门框,值得吗!
九月九
法院判的有理!
用户61xxx69
打赢官司能怎么样,警方一点损失也没有,执法人员也不用处罚,以后照样违规执法。
冬季暖阳
把精力用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上吧。
道道
如有陪审团制度,陪审团心证即可定案构成违法,此自由心证制度有其好处,合乎常识常理常情。疑罪从无、实证主义,虽有利于保障人权,也易于放纵罪错。还是二者结合为宜,即自由心证作为实证主义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