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无耻!”河南郑州,一农民工下台阶,因雪天太滑一下摔倒,路过的两名女子见状,发出咯咯嘲笑声,大叔害羞扭头就跑,岂料,口袋里19000元工资却掉在了地上。哪知道,两名女子迅速捡走钱,还扭头去商场卖了双鞋! (来源:小莉帮忙)
师大哥虽然年过半百,但每一天的辛劳都是为了给老家带来一些额外的收入。
平时在农忙时节,他忙于耕耘,而在闲暇时,就成了郑州城里的一名临时工,寻找机会为自己赚得一些微博的收入。
一位善良的女老板看中了师大哥的朴素实在,雇佣他搬运货物。工作内容看似简单,但那是一天天扛着沉重的纸箱,让他的腰酸背疼。
然而,为了挣取一些过年的钱,师大哥一刻也不敢停歇,他默默地忍受着体力的极限。
在他付出几个月的辛勤努力后,那一天,女老板付给他19000元的工资。这笔钱代表着他流过的血和汗,是他为之辛苦付出的全部。
师大哥高兴地握着这笔钱,时刻怕丢了,但因为担心在身上不安全,他决定赶快去银行存储起来。
然而,慌张的步伐使他陷入了不幸的境地。走下台阶时,台阶上覆盖着一层冰,师大哥脚下一滑,瞬间摔倒在台阶上。
全身传来的疼痛让他几欲崩溃,而就在这时,两名路过的女子见到他的滑稽模样,竟然放声大笑。
师大哥脸皮薄,顿时羞愧难当,急匆匆地爬起,慌忙逃离了嘲笑的目光。
可走了一段路后,他才发现上衣口袋里存放的19000块钱已经不见了。这时,他才意识到,应该是在刚才摔倒时,钱从口袋里滑落了。
慌乱之下,师大哥立即原路返回,试图寻找那失落的钱。然而,摔倒的地方已经找不到钱的任何痕迹。
心急如焚的他决定查看台阶处的监控录像,或许能找到线索。当录像回放时,他看到了那令人寒心的一幕。
原来,那两名嘲笑他的女子并没有离开,相反,她们早就看到师大哥掉钱,但她们并没有叫住师大哥,而是在发现师大哥离开后立即捡起钱,扭头就走。
从监控画面可以清晰地看到,其中一名女子甚至还拿着从师大哥口袋里掉出的钱,在商场内购买了一双鞋。
师大哥的心情顿时沉入谷底,泪水涌上眼眶。在女老板的陪同下,他在商场里辗转了一整天,却未能找到那两名捡钱女子的踪迹。
他们仿佛消失在大街小巷,将师大哥辛辛苦苦挣来的过年钱财化为泡影。师大哥只得喊来媒体,希望两名女子尽快给自己把钱还回来!
此事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喊话:捡到的女士,麻烦您归还给这位大哥吧!都不容易!
也有网友说,可能多看女人两眼,把钱忘了,我看到美女也是走不动,特别是20左右的。
那么,如何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两名女子捡师大哥19000元钱的行为该如何认定?
关于两名女子的行为,网友们有不同的意见。有网友认为,两名女子在看到师大哥掉钱之后捡钱,是属于拾得物不归还。
《民法典》第314条规定,拾得人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物。即便是不能按时归还失主,也应当立即交给警察或者商场管理人员,而不能据为己有。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两名女子的行为构成盗窃,因为她们已经发现了师大哥口袋里的19000块钱,而且在发现钱掉出来之后,并没有声张而是据为己有,实际上与盗窃没什么区别。
实际上,盗窃罪构成要件里有“秘密窃取”这一条件,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动作,从视频上看还比较难确认,还需要警方结合更多的细节和证据给出结论。
2、两名女子捡了钱不仅未归还,还拿去买鞋的行为如何认定?
两名女子明知道是师大哥的钱,不仅没有归还,还拿去消费,已经构成了侵占他人财物的违法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的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其中“数额较大”的标准是2万以上,也就是说超过2万才能构成刑事犯罪。不过,即便是免于刑事处罚,也要受到行政处罚,包括拘留和处以罚金。
虽然金额还没有达到2万的刑事标准,警方还没有立案(一般立案标准是拾得人拒绝返还,此处还不知道两名女子是否拒绝归还),但两名女子的行为已经违法,应当立即联系师大哥予以返还。






睡不着
后继钱找回来了。
yueyue_3865
这俩女的被拘留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