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老人去给房本,加上妻女的名字,岂料,房管局给的新房本房屋面积,竟比原来少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3-02 11:03:28

上海,一老人去给房本,加上妻女的名字,岂料,房管局给的新房本房屋面积,竟比原来少了8平米,老人去讨说法,对方竟表示:之前写错了!老人差点气晕过去,一怒之下将房管局告上法庭! (来源:上海杨浦区人民法院)

老唐年纪大了,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便想着把名下的房子也加上妻子和女儿的名字。

老唐来到房管局,顺利的增加了房屋共有产权人的变更手续,本以为一切都很顺利,可拿到新的产权证,老唐却傻了眼。

原本自己房屋的建筑面积是67.41平方米,可新发的房本却只有59.32平方米,这样一算,整整少了8.09平方米。

老唐以为是房管局搞错了,连忙拿着新房本去核实,岂料,工作人员却告诉他,新房本上的面积没有错,而是老房本上写错了面积!

这个说法让老唐无法接受,当初自己在房管局拿的证,上面建筑面积是房管局确认过的,如今却说写错了,还减少了自己的面积,这怎么能让他信服呢?

工作人员则耐心的给他解释,当时的工作人员因为失误,将邻居家的8.09平米,算在了老唐的房产面积上,从而导致了现在的问题。

工作人员还表示,他们也只是更正了房本上的错误信息,不会对老唐房屋的实际面积产生任何影响。

话虽这么说,但老唐根本不能接受,按照上海如今的房价,他的房本少了8平米,损失也很大。

关键是,这么多年来,买房交税、交物业费等等都是按房本上面积来的,现在告知自己少了8平米,造成了自己多交的这些费用损失又有谁来承担呢?

那么,为什么这房本会平白少8平米呢?

时间还要回溯到1995年,老唐是某国企职工,在当时市场经济的大浪潮下,国企都鼓励职工买公有住房,也就是职工宿舍之类的单位房。

老唐便买了两间连着的单位宿舍。由于当时人们商品房的概念还不强,对房屋建筑面积也没那么重视。

老唐买了两间房,套内面积加起来是44平米,当时也没有公摊一说,相关规定确定了一个公摊系数1.307,再加上阳台的1.81平米,加起来刚好是59.32平米。

由于当时房产登记不是很规范,房管局工作人员在给老唐登记时,误将邻居家的8.09平米面积算进了他的房子里,最后给他核发的房产证上也就成了67.41平方米。

实际上,这8.09平米也算在了邻居的房本里,也就是说,这多出来的面积只是数字而已,并没有对实际的房屋面积有任何实际影响。

那么,这多出来的8.09平米又是如何发现的呢?原来,公房管理档案材料里有老唐这套房所属的全幢面积。

工作人员核对时,发现各户的房屋面积加公摊面积,超过了全幢面积,再仔细一查,发现是多给了老唐8.09平米。

事后物业公司也发现了这一错误漏洞,专门出具了一份说明在房管局存档。

可这些都不能让老唐信服,写没写错面积都不是他的问题,如今房子“缩水”,也就意味着价值缩水,他不服气,一怒之下将房管局告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老唐这本多写了8平米面积的房本?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该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产权证是老唐享有这套房子的所有权的证明,但不意味着他拥有了房本上写的67.41平方米的面积。

法规规定了产权证上的事项,必须要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而不动产登记簿由房管局管理。

不动产登记簿上纠正了房子面积的错误,那么产权证就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上为准。由此可见,这多出来的8平米是无效的。

2、房管局是否有权利更正老唐房本上的建筑面积呢?

根据《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所有人发现不动产权证上的信息有错误,可以提出申请进行更改。比如我们发现楼栋号有误,又或者名字写错字都可以提出申请。

该条法规还规定:不动产登记簿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这也是房管局可以对产权证上的信息进行变更的法律依据。

从本案来说,老唐的房产面积实际上59.32平方米,而写成了67.41平方米,算是房本上信息错误,房管局对其进行勘误并无不妥。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审理认为,房管局作为房地产登记机关,既承担发放产权证的职责,也对产权证进行勘误。

本案中,无论老唐是否提出申请,作为行政主管机构都应当进行纠错。虽然老唐的老房本上写的建筑面积是67.41平方米,但房管局的档案登记簿,以及全幢面积记载,皆证明此面积有误,对其进行纠正并无不当。

对产权证进行纠错和补救,也是为了避免今后的矛盾,如果老唐将房屋交易,可买家发现并没有67.41平方米,那将陷入矛盾转嫁的死循环,因此,法院判决驳回老唐的诉讼请求。

至于老唐因为多了8平米导致的损失,他可以用手上的证据,通过诉讼形式进行索赔。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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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海淀10号

海淀10号

4
2024-03-06 13:36

数字的背后是利益,受损方是否得到补偿……

王老仨

王老仨

3
2024-03-05 08:48

这多年收的物业费用咋办呢?

典农河9级河长

典农河9级河长

1
2024-03-04 17:16

完了!这个官司赢不了……[裂开]

北寄波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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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