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一银行发现,有一笔3万元的定期存款过了十年,依然没有人来领取。银行主动寻求警察的帮助。民警通过核实,发现储户在十年前过世了。民警又联系上了储户的妻子。可是如何取出来呢?经过银行工作人员和民警的努力,终于将3万元本金和利息归还给储户的妻子了。网友说:真是正能量的事情,活久见!
(案例来源:齐鲁视频)
王丽丽是银行的经理,发现有一笔3万元的定期存款,储户超过10年没有来领取。王丽丽感觉很奇怪,莫非储户发生了什么事吗?
王丽丽拨打了储户留下来的电话号码,可号码却是空号,一直打不通。
尽职尽责的王丽丽决定报警,一探究竟。
“喂,请问是110吗?我行发现一名储户超过10年,没有来领取他的3万元定期存款,你们能请民警过来调查一下吗?”王丽丽向公安部门求助。
挂断电话,过了没多少分钟,两名民警就来到了王丽丽所在的银行。
王丽丽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两名民警,两名民警答应帮忙,并且要走了这名储户的身份信息。
通过公安系统的联网,民警很快就找到了这名储户的家庭地址。
令人不幸的是,这名储户在10年前就已经过世了,难怪他在10年前没有来领取他的3万元定期存款。
帮人帮到底,两名民警又联系上了这名储户的妻子胡大妈。
刚开始胡大妈看到警察上门,还以为是自己犯了什么事,吃惊不已。
可当得知他们是来还自己丈夫的3万元定期存款时,胡大妈更是吃惊不已。
这简直是意外之财呀,胡大妈很开心,有种失而复得的感觉。
可是困难又接踵而来,丈夫已过世,胡大妈又如何将这3万元定期存款取出来呢?
民警将胡大妈带到银行经理王丽丽处,大家一起想办法,一定要将这3万元定期存款还给胡大妈。
银行经理王丽丽让胡大妈去开证明,证明胡大妈是她丈夫的继承人,其他继承人愿意放弃这笔存款的继承。
在警方和银行经理王丽丽的帮助下,胡大妈很快就开具了相关证明,拿着自己的身份证领取了这3万元定期存款和利息。
看多了银行扯皮的新闻,现在这条新闻简直是一股清流,很多网友纷纷留言,这是正能量呀,活久见。
那么从法律上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胡大妈丈夫的存款受法律的保护。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作为银行,有义务保障储户的存款安全。银行经理王丽丽尽职尽责,看到胡大妈丈夫的3万元定期存款,超过10年没有人领取,电话又打不通,于是主动联系了民警,让民警找到了胡大妈,确保存款的安全。
所以说,王丽丽尽到了一名银行工作人员的职责,保障了储户的存款安全,值得表扬。
2、作为妻子,胡大妈有权继承丈夫的3万元存款遗产。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胡大妈的丈夫生前没有留下遗嘱,那么这3万元存款作为遗产,就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胡大妈是储户的妻子,是名正言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然有权继承。
可能这名储户还有子女和父母,他们也有钱权和胡大妈平分3万元的遗产。
以前银行之所以,不让过世的储户的亲属取钱,是怕有继承纠纷,怕银行担责。
可银行经理王丽丽却是主动作为,联系了民警,告诉胡大妈开具相关的证明,顺利的领取了这3万元遗产。
至于这3万元怎么分?是胡大妈一家人的家事,但毕竟保证了储户存款的安全,至少没有出现推诿的情况。
3、银行的做法,很值得其他银行学习。
商业银行法第33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证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支付,不得拖延、拒绝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
这家银行的经理王丽丽,主动联系储户的妻子胡大妈,并且提供帮助,告诉其如何取款的流程,真的要为她点赞。
相比于以往的案例,这家银行真正做到了以储户为中心,做到了取款自由,保证了对储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及时支付。这种做法是值得其他银行学习的。(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