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和朋友入住酒店后,朋友通过门口的小卡片,以800元的价格,约了两名女子上门,但因客观原因,朋友让一女子回去,对方退还400元。不料两个月过后,警方突然通过将男子传唤到案,而后以pc为由,对男子拘留10日。男子不服,选择将公安机关告上法院。
(来源: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事发当时,男子康某正在闲暇之时,突然接到了派出所民警打来的电话,要求康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原来警方在破获一起刑事案件时,通过女子本人的陈述,以及一笔可疑的转账记录,顺藤摸瓜的找到了男子康某。
按照男子康某的说法,当时和朋友田某外出入住酒店时,以800元的价格,叫了两名女子上门。
然而,康某因为没看上等各种原因,将其中一名女子退还,对方也退还了400元钱。田某则与对方完成了交易。
警方当即将田某传唤到案,田某看到事情败露,如实陈述了自己的违法事实。据此,警方对田某做出了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但是,田某从警局出来以后,突然将自己之前的笔录推翻,而后选择与警方对簿公堂。
行政诉讼法第43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证据,双方当事人都有明知且提出异议的权利。
法庭上,作为本案的被告公安机关,提交了下列证据,拟证明行政处罚的正确性。
1、田某、康某的笔录以及辨认笔录,证明:pc的基本事实成立,且二人在辨认时指认出了交易女子。
2、两名女子的笔录、辨认笔录,与田某、康某陈述的事实基本一致,同样能够证明违法事实存在。
3、酒店的监控视频、入住记录、转账记录,证明在同样的时间段,二人入住酒店后,发生了笔800元的出款记录、400元的入住记录。
4、其它相关性辅助证据,证明案件的来源情况,以及公安机关在办案的过程中不存在程序违法的问题,比如询问时的监控视频等。
田某不认可公安机关出示的证据,分别以此提出了以下异议:
1、田某、康某的笔录与事实不符,应当予以排除。
田某指出,关于二人的询问笔录,系在公安机关的诱导下陈述,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
事情的真实情况是,当时双方确实叫了女子上门,但因为觉得这是违法行为,就让两名女子离开,至于为何退还400元钱,系给对方出具的打车费。
康某认可田某的辩解,称田某所言属实,自己在公安机关的笔录不属实。
2、辨认笔录不具有现实可能性,不能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04条指出,辨认时,应当将辨认对象混杂在特征相类似的其他对象中,不得给辨认人任何暗示。
意思就是说,辨认笔录必须客观公正,不能存在诱导辨认的情况。
就现实的情况而言,此案并非现场查获,而是两个月后才发现。这种情况下,对于萍水相逢的两个人来讲,根本不可能准确无误的辨认出对方,这符合大众一般人对此事的认知。
但公安机关出示的四人的辩解笔录,却均能准确的辨认出对方,显然这是受到了一定的暗示,或者是辨认人根本不懂什么意思,就随意的签字按印。
3、酒店监控、转账记录,不能证明自己有pc的行为,只能证明前半部分的事情经过。
另外一名没有交易的女子当庭作证,400元不适是车费,是因为自己没有交易退还,至于另外一名女子,确实与对方进行了交易。但自己的的辨认笔录不属实,时隔两个多月,自己确实无法辨认出对方,当时头脑不清醒,稀里糊涂的签了字。
以上就是本案证据以及双方各自对此事的辩解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田某有胜诉的可能性吗?
关于这一点,我们需要明白的是,田某要想胜诉,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事实方面,二是从证据方面。
也就是说,田某或者能够证明本案的事实不存在、或者能够证明公安机关存在重大的程序违法问题。
首先是事实方面,虽然田某、唐某当庭翻供,但其他证人证言、转账记录、监控视频,已经能够形成证据锁链,证明案件的基本事实成立,更何况二人当庭翻供,却没有提供合理的辩解,所以法庭很难会采纳。
其次是程序方面,并非所有的程序违法、程序瑕疵都会必然的导致行政处罚不成立,对于类似的轻微程序违法,法庭是不会撤销的。由于田某未能举证证明公安机关存在重大的程序违法问题,所以法庭认定公安机关程序方面不存在问题。
最终,人民法院经过审查在案证据以后,驳回了田某的诉求

奇葩地有奇葩事
为什么要和痞子打官司,你打得赢吗
袁公台
说了多少次了,用现金
毮泥酱 回复 03-11 03:29
我都不花钱的。基本没花钱。我现在谈了5个女朋友,基本没有金钱交易也没存在什么开房请吃饭之类的。我也没结过婚。我几个女友也是单身
东方 回复 毮泥酱 03-11 15:47
阁下是每个月谈好几个女朋友吧,每个人也就谈几个小时
用户10xxx93
这哈现金的重要性出来了,一直说网络安全,看来网络不靠谱嘛
无所谓 回复 03-11 02:34
谁告诉你网络安全的🤔,从始至今网络都没安全过
林恭斌
有任务的[滑稽笑]
教子有术成长联盟
第一现金,第二,一定要转零碎的钱,比如415.2
忆往情深 回复 03-10 23:24
第二没啥用 警方看到转账记录都会让你过去调查 除非你躲起来 等案子了结过了追诉期就没事 毕竟只是票案 一个派出所不可能满世界抓你 能全中国通缉你那就是刑侦缉毒了
教子有术成长联盟
现金啊,现金,说了多次了
二零五零
难怪大力推广网上支付,原来在这等着你。
✨逆耳旋律丶寂如流年
敢做敢认,辩称的一塌糊涂,先是认了,然后再来翻,哪有那么容易,而且理由太牵强了,什么不认识,稀里糊涂的认了,你不认识为啥要给别人转钱?乱七八糟的,怕是阁下还忘了个东西,叫做伪证罪,法庭上不是你乱说话就没事的,你说的这些一条一条的都要是客观事实,跟你家里对着父母撒谎是两码事,法庭撒谎可以再告你一个伪证罪。
✨逆耳旋律丶寂如流年 回复 03-13 15:25
你笔录时可以这样说,按你现在说的这些去狡辩,不能承认自己嫖过,那这个笔录就不成立了,但是你承认自己嫖过了,录了笔录签字了,后面想狡辩来推翻,绝无可能。
✨逆耳旋律丶寂如流年 回复 04-02 09:26
可以联系啊,你不配合做笔录就行了,或者不签字都可以,警方如果有十成十的证据,没有笔录一样可以定罪,没有证据24小时就要放人,如果警方确认对你拘留,不是做完笔录就走的话,是必须要通知你的家属或律师的,这个由你来选择。
用户77xxx89
四川话!做路子兄弟们!太黑了!!!
是负我真的一无所有
你和公安打官司,你没有铁一样的证据,你能打赢才怪,法庭就是吃钱不带缓的,
沙漠的渴
法律不是有明文规定吗?谁主张谁举证,我们凭什么要辩解自己无罪?是你们公安机关要找证据证明我有罪让法院采信!
用户18xxx33
转520
未离开 回复 03-11 05:41
让对方再转回120?
清音幽涧
《论现金的重要性》
lastshadow 回复 03-11 02:11
对头!
用户10xxx75
真是瞎搞
窵傂
这些鬼东西看多了,现在有美女在我这用现金换成微信我都不敢换了,我可是老实人啊[大哭]
用户65xxx91
PC的性质为何这么严重呢?
sunny 回复 03-10 23:34
具有狭义的社会危险性。
不拖不欠
都给现金,没转账记录,有些坏女人告你强奸,你都没办法,有转账记录,最多是嫖娼。拘15天跟坐三年牢,你选哪个?还敢用现金吗?
波比的巧克力工坊 回复 03-11 03:08
那还是自己解决,远离女人最好[晕]
空白
判轻了 应该枪毙没收所有资产
用户98xxx39
不去就完,收到传唤?一律当是骗子
小杜
这女的身材可以[爱心]
Tang
800两个?现在还有这价位?
仲达
认了,就得认罚。不认,就形成不了证据链。
我本平凡
现金还是有必要的
用户87xxx60
所以,别用微信支付宝转账,用现金
用户10xxx73
物证呢
家有骨头
小卡片真能约来妹子?不是骗子?
lylzj
不是说打电话通知的都是骗子吗?
灰色轨迹
我这人有个毛病,每年总得有几次找个陌生人转钱,给他转800然后让他再转回400来
天下
我兄弟也有同样的遭遇, 被派出所叫去,罚了2000块钱了事,[捂脸哭]
刹那芳华
不认不就行了吗,警方也没有实质性证据啊,没有当场抓获,你不承认怎么定罪
小猪快跑
不去就行了,又不是刑事案件,几个月过去就没事了
用户96xxx35
交往个女朋友而已 给女朋友花点钱怎么了 不合适分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