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女子未婚先孕,于是丈夫一家举办了盛大的婚礼,婚礼热热闹闹搞得非常隆重,大家纷纷赞扬两人的婚礼举办的阔气,然而,让人意外的是,就在两个人结婚还不到一个月的时候,女子却哭哭啼啼的跑回了娘家,真相却出乎预料。
张先生家境优渥,不仅住着200多平的房子,而且工作也不错。经人介绍认识了谢女士,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可是,因为一个没注意,谢女士怀孕了。
由于谢女士刚刚怀孕不久,所以,两家人就赶紧商量着结婚的事情,婚礼举办的很成功,而且也很隆重,亲朋好友纷纷表示这一家婚礼举办的是最好的。
可是,好景不长,两人的婚姻仅仅维持了一个月,谢女士就回了娘家,谢女士哭诉称被丈夫和婆婆联手殴打了,而且打到了肚子,随后又来到医院进行了保胎。
由于丈夫迟迟没有来道歉,谢女士随即联系了调解员,看看对方到底对这段婚姻是否还有展望。
在调解员的陪同下,谢女士来到了婚房,结果却发现,自己根本进不去了,原来,密码锁已经被换掉了,由于房门迟迟未开,谢女士和调解员一起来到了丈夫张先生的单位。
张先生面对着谢女士,仿佛陌生人一般。不过,张先生却对调解员表示,结婚不到一个月,动不动因为一点小事,谢女士就跑回娘家,自己也是每次上门恳求她回来,最后这次又是一点小事,她跑了回去,自己也是受够了,没有去领人。
对于殴打谢女士的说法,张先生进行了否认,他表示自己根本不会动手打人,但是,当谢女士展示自己的伤口时,张先生称不知道她自己是怎么弄的,不过,张先生最后表示,现在已经准备离婚了,而且也找了律师,没有必要私下谈了。现在谢女士虽然怀着孕,但是,生不生是她自己的问题,双方不欢而散。
有人说,闹了矛盾不要总是回娘家,一次两次还行,多了也就烦了,根本不会再去了。
还有人说,不结婚就有了孩子,是不是以此为要挟结婚,结婚后提出了一些要求,男方不同意或者是烦了,总感觉双方都没说实话。
1、不管如何,打人是不对的,甚至是违法甚至是犯罪行为。
一般情况下,殴打他人导致轻微伤的,那么,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如果谢女士确实是被打了,那么第一时间要报警求助,而不是选择忍气吞声。
2、一旦确定了被丈夫殴打,那么,在法律上,谢女士就占据了先机。
民法典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如果是导致婚姻管理破裂的原因,那么,受到侵害的一方是可以提起离婚的,而法院在调解无效后,也是可以径直判决离婚的。
民法典还规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即谢女士是可以要求一定的赔偿的。
3、现在谢女士怀了孕,其实丈夫是无权要求离婚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所以,张先生无权提起离婚损失,而只有谢女士才可以提起离婚诉求。
而一旦离了婚,如果谢女士选择要孩子,那么这个孩子依然是婚生子女,张先生也要承担抚养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