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为人父!”内蒙古赤峰,一名刚满18周岁的女生实名举报称,其在十二、三岁时曾两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3-25 09:46:09

“枉为人父!”内蒙古赤峰,一名刚满18周岁的女生实名举报称,其在十二、三岁时曾两次被亲生父亲强奸、还多次被猥亵。事后女生曾告诉自己的奶奶,但其奶奶却并没有做出反应。目前,当地警方回应称,此案已经调查完了,但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

(来源:百姓关注)

小刘在读小学时,父母因夫妻感情破裂导致离婚。父母离婚后,小刘与父亲刘某、还有奶奶共同生活。

小刘声称,其在十二、三岁时,曾两次被亲生父亲强奸、还多次被人面兽心的父亲刘某实施猥亵行为。

事后小刘曾和奶奶说起过父亲的所作所为,但奶奶却没有做出有效的反应,导致小刘多次被侵犯。

小刘表示,从这个时候开始,其就发誓,等自己18周岁后,一定要站出来指认亲生父亲的所作所为,并让其付出应有的代价!为自己讨个说法!

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回应称,收到举报后就已经介入调查,本案已经调查完了,但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1、有网友不解称,为什么小刘一定要等到自己年满18周岁呢?难道之前就不能指认刘某的行为么?

也有网友认为,小刘第一次被侵犯后就应该和亲生母亲说,即便母亲已经与刘某离婚,对小刘也有义务。再不行也可以和老师说,老师也有相应的义务。

还有网友担心,现在已经时隔那么多年,即便小刘说的属实,但公安机关也已经很难再找到证据抓人。

2、其实从法律上讲,只要小刘当时勇敢一点,主动和老师反映此事,老师就会也有义务为其报警处理。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条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也就是说,小刘当时就和学校老师或者其他任何组织指认父亲刘某的行为,都会第一时间转到公安机关处,公安机关收到线索后就会调查处理此事。

3、那么网友的说法,符合法律规定么?现在还可以追究刘某的刑事责任么?如属实,应当如何处理?

首先,小刘说被强奸时十二、三岁。从刑法上讲,女方未满14周岁属于幼女,无论男方使用什么手段、是女方的什么人,一律视为强奸且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第236条规定,构成强奸罪的,处3-10年有期徒刑,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应当从重处罚。

也就是说,如果小刘所述属实,仅这条罪名就可以判处刘某有期徒刑3-10年。

其次,对被害人实施猥亵行为的,要看事发时被害人多少岁,年龄将决定罪名且还要看行为人是否使用了强制手段。

即事发时被害人14周岁以下的,属于儿童,无论行为人是否使用强制手段,一律视为猥亵儿童罪并根据刑法第237条第4款规定,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14周岁以上的,则要求行为人使用了强制手段,才能认定为构成犯罪,且罪名应当是强制猥亵罪。

刑法第234条第1款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也就是说,如果小刘是在14周岁之前和之后,均被父亲刘某强制猥亵过,那么刘某的猥亵行为则构成两条罪名,并应当与其强奸行为一起数罪并罚。

再次,刑法第87条第2款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不再追诉。

具体到本案中,仅强奸罪最高就可处10年有期徒刑,可现在才过五六年,因此,本案不受时效限制。

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即小刘所举报的都是刑事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务必要重调查、重研究,且必须要做到证据确凿的程度,才能对行为人作出有罪认定。

简而言之,刘某是否有犯罪行为,光有被害人的指控还不行。即在没有取得生物证据的情况下,首先要刘某承认或者有其他在案证据予以佐证,否则就无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从而对刘某作出有罪认定。

有许多网友认为,如果没有事实根据,我不相信刚满18周岁的女儿会站出来指认自己的亲生父亲!所以应该是属实的,只是证据方面有点难!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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