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一男生在学校,因琐事被同学群殴,当再次被群殴时,该男生拿起水果刀奋起反击,将殴打他的一同学刺伤身亡。事后,该男生赔偿13万,岂料,死者家属认为学校也有责任,要求学校也赔偿52万,而法院判决却亮了! (来源:昆明中院)
在一个昆明的小城里,有一所高中,那里的学生们如同大多数青少年一样,充满了活力和好奇心。
然而,在这个看似普通的校园里,却隐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周震,一个性格软弱的高中生,正是这些秘密的见证者之一。
周震是个瘦弱的男孩,总是低着头,不敢与人对视。他的宿舍里有一个叫做陈杰的同学,是个身材高大、性格霸道的家伙。
陈杰经常欺负周震,而周震却敢怒不敢言,只能默默忍受。这一天,周震和陈杰等人在课堂上因为一些琐事发生了口角。
陈杰的言辞尖刻,让周震感到无比屈辱。下课后,周震心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安,他觉得自己不能再这样被欺负下去了。
于是,他走进了一家小卖部,买了一把水果刀,打算用它来保护自己。
周震小心翼翼地把刀藏在宿舍床底下的柜子缝隙里,生怕被人发现。然而,他并没有想到,这把刀最终会改变他的命运。
当天晚上,陈某等人又来找周震的麻烦。他们围着周震,殴打着、辱骂着,让周震感到无比恐惧。
周震想起了床底下的刀,于是他返回宿舍,把刀装在裤兜里,准备应对可能的冲突。
大约十分钟后,陈杰又邀约了马明等人来到宿舍。他们一进门就对周震展开了攻击。
周震被他们打得鼻青脸肿,但他并没有屈服。在双方厮打的过程中,周震突然拿出了携带的刀,朝马明刺了一刀。
马明惨叫一声,倒在了地上。顿时,宿舍里一片寂静。周震看着地上的马明,心里充满了恐惧和悔恨。
他知道自己闯了大祸,但他也明白,这是他为了保护自己而做出的无奈之举。
随后,双方停手了。学生们纷纷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同时报告给了学校领导和派出所民警。
不久之后,120急救车赶到了现场,医生们对马明进行了紧急救治。然而,由于伤势过重,马明最终没能挺过来。
事后,周震被警方带走接受调查。他的家人得知消息后,心急如焚地赶到学校。
为了弥补自己的过错,周震的家人主动联系了马明的家人,表达了深深的歉意,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他们拿出了13余万元作为赔偿,希望能得到马明家人的谅解。马明的家人虽然悲痛欲绝,但看到周震家人的诚意,也勉强接受了这笔赔偿。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结束。马明的父母与学校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由学校垫付18万元,用于马明的丧葬费、交通费以及人道主义援助等费用。
学校方面虽然感到有些冤枉,但出于对学生安全的考虑,还是同意了这个要求。
然而,事情并没有因此平息下来。事后,马明的父母认为学校在管理上存在疏忽,导致了这起悲剧的发生。
他们要求学校再赔偿52万元,作为对马明生命的补偿。学校方面坚决拒绝了这一要求,认为他们已经尽到了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双方由此闹上了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 周震的自卫行为合法。
周震在遭受陈杰等人的殴打后,购买了刀具用于防身。当陈杰等多人再次对周震进行殴打时,已经对周震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周震无奈之下,才拿出刀具刺伤了马明。
根据《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本人合法权益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非法侵害的行为,对非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周震在几次遭到陈杰等人殴打后,采取到了反击措施,虽然造成马明受伤并最终死亡,但却属于正当防卫,而且周震是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因此不用负刑事责任。
当然,虽然不用负刑事责任,但周震用水果刀进行反击,激奋之下造成马明死亡,有防卫过当的情况,应承担民事责任,最后周震家人给予马明家人13万赔偿,也符合法律规定。
2、 学校管理上的责任。
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管理和教育的义务,。应当保护学生安全,学校在周震遭受欺凌的情况下未能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导致事态进一步升级和悲剧发生。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学习期间,受到侵害时,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由于学校管理上的疏忽,导致马明身亡,学校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充责任。
3、 法院如何审理呢?
法院审理认为,经过该校师生的证言,学校经常有学生打架,学生被霸凌的情况时有出现,说明学校的管理上是有缺失的,没有尽到教育、管理和保护义务,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不过,法院认为马明无故殴打同学,对同学进行故意伤害,也有一定的过错,综合判断,学校应当承担20%的赔偿责任。
但学校已经给马明父母18万的赔偿,已经超过了这20%的赔偿金额,因此,家属再次提出索赔请求,法院不予支持。而学校也表示,超出20%赔偿金的赔偿金,学校不再要回。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戒♡情≯
赔个毛线
yoyo
正当防卫,就不该赔钱
用户14xxx61
编的吧?我就是本地人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
东方韵风
越垃圾的家庭,越会利用无赖做法获取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