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女子,和仅认识了一天的男子,在酒店睡了一晚。相处一周后,女子又提出分手。可没过多久,女子却发现自己怀孕了。于是她勇敢的生下孩子,将女儿抚养到8岁。如今,在女儿的要求下,女子又再次勇敢的求助媒体帮女儿找爹。然而,结果却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Vista看天下)
女儿欣欣很认真的对刘美乐说:妈妈,我想找爸爸,我想知道我的爸爸长什么样子,我不想同学总是嘲笑我,说我是个没爸的孩子。
看着才8岁的女儿的那张小脸,刘美乐很自责,她怪自己8年前那个夜晚的冲动,给女儿欣欣幼小的心灵里,带来了不可逆的伤害。
刘美乐一个人坐在梳妆台前,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思绪回到了8年前的那个夜晚。
当时,她刚结束了一段谈了3年的恋爱,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中,整整1个多月,都没能走出来,不愿意出门,不愿意社交,很空虚,也很寂寞。
最终,在朋友的鼓励下,刘美乐决定先走出去再说,颓废了1个多月了,该出去看看了。
于是,当天晚上,她描眉画唇,穿了一身儿很仙的长裙,踩着高跟鞋,跨着包,约朋友去酒吧嗨。
可谁知,朋友半路放鸽子,但并没有影响刘美乐去酒吧的心情。
郭升就是她在酒吧里认识的。
就在刘美乐在舞池里摇曳身姿的时候,被一个油腻男缠上了,刘美乐怎么都撇不开,郭升的出现,替她解了围。
于是,为了表示感谢,刘美乐拉着郭升从酒吧出来,去了就近的餐厅,请他吃饭。
吃饭时,郭升突然向刘美乐示爱,说刘美乐在舞池跳舞时,他一直在看,一直关注着她。
对于刚刚失恋的刘美乐而言,郭升突如其来的表白就像一颗糖,让她苦了那么久的日子,突然甜了起来。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
年轻人什么都敢,互相认识不到两小时,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于是就因为一个告白当众拥吻,于是就拥抱着去了附近的酒店,共度良宵。
那晚之后,两人就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
可谁能想到,两人相处了一周后,刘美乐却觉得不开心,她对郭升说:我还没想好,抱歉,我觉得我依旧没有从前男友的感情里走出来,我想再一个人静静,我们分手吧。
听到刘美乐说这话,郭升很生气,感觉被刘美乐玩儿了,反正只相处了一周,不谈就不谈了,最终,两人吵了一架,郭升怒气冲冲的离开了。
一个月后,可怕的事情发生了。
刘美乐例假迟迟不来,她有不好的预感,于是赶紧买了试纸测了一下,结果,怀了。
为了确诊,她又跑去医院检查,就是怀孕了。
刘美乐陷入了纠结中,因为自身身体原因,医生不建议她做,可她和郭升分手后,又闹的不愉快,她删除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也不打算告诉郭升。
于是,一个人默默的生下了孩子,独自一人将女儿抚养至8岁。
如今,在女儿的要求下,在当地媒体的帮助下,郭升主动联系了刘美乐,郭升在电话里说:就让一切顺其自然吧!
网友:一个敢找,一个敢认。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假设欣欣真是刘美乐和郭升的女儿,那么,郭升就应当对欣欣付抚养义务。
《民法典》第1071条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刘美乐有权要求郭升给付欣欣抚养费,可以通过法律,将过去8年郭升应当付的抚养费,要回来。
2、在未告知郭升的情况下,刘美乐独自生下女儿,违法吗?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51条规定:
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女性拥有生育权的自由,但站在郭升的角度,也挺憋屈的,突然蹦出来个孩子,他还要付抚养费,确实挺说不过去的。
3、其实,最后最受伤的是孩子,孩子挺无辜,被以这样的方式带到人间,从小就要被周围人耻笑没父亲。
成年人犯的错,最后却让一个小孩子背负世间的偏见和舆论。
有点残忍。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用户15xxx17
全篇核心就两个字:勇敢
汉唐盛世
找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