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饶,一女子租了一套房子,房租到期后,女子打算退租,让人无语的是,房东上门检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3-29 15:05:09

江西上饶,一女子租了一套房子,房租到期后,女子打算退租,让人无语的是,房东上门检查时,竟然拿着大灯照射查看,只要有刮痕、坑洞的地方,都会拿着黄色的贴纸贴上,经过计算,房东要求女子赔偿10884元,女子顿时感觉被坑了。

据悉,女子陈某租了一个房子,月租金是1200元一个月,房租到期后,房东上门检查准备收房,起初陈某以为只是简单的看一下,家里的家具、器材有没有损坏而已,谁知,房东一进门,竟然拿着一个照射的大灯,随即便插上了电。

这时候,房东对着房子的每一个角落打灯照射,如果发现墙上有痕迹,就拿着黄色的胶带贴在痕迹上,包括门、墙、桌子、衣柜、洗手盆等等每一个角落,房东就如检查犯罪现场一样仔细。

经过房东的一番检查,房东确认了包括墙、外墙砖以及露台栏杆等在内的各种损坏以及修复费用10884元。

陈某感到很无奈,没有这样检查的,就这样双方你一言我一言的吵了起来,陈女士选择了报警,并将这件事情发了出来,希望大家评评理。

有知情人说,这个房东我知道,之前做敲诈勒索起家的,后面一直没有改本性,谁见了都绕路走。

还有人说,谁见过房东这么收房的,真的是让人大开眼见,就算是买房子也不能这么验房,这个房东就是故意找茬,想赖掉房子的押金,太气愤了。

也有人说,这真的是在勘验犯罪现场一样仔细了。

那么,房东如此验房,即便检验出了坑坑洼洼,租客是否也要承担赔偿责任?

其实,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就是说,只要租客是按照正常使用,那么即便对房子有损耗,也是正常的,对此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的。

但是,如果是故意毁坏承租物,比如用脚踹门,用锤子砸桌子导致了损坏的,在这种情况下,就要承担赔偿责任了。

本案中,房东以房子受到各种损害为由,要求租客承担赔偿责任,是否涉嫌敲诈勒索?

实际上,所谓的敲诈勒索,指的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实施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行为。

房东要求租客赔偿在租赁房子期间,因为使用造成房子损耗的,首先,这是不是正常损耗还是一个问题,如果是正常的损耗,那么,房东自然无权要求租客支付赔偿的,除非房东采取了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在这种情况下,才会构成犯罪的可能性。

当然,由于押金直接放在房东处,房东可以直接行使没收押金的方式来处理,实际上,押金的性质双方在合同中应该予以明确,是否是只是押房租、水电、物业等费用,如果没有要求可以直接扣除,房东是不得擅自扣除押金的。

其实,房东和租客永远是一对矛盾体,有的租客确实在使用房子时,造成了房子的严重损害,也有房东故意克扣押金,侵犯租客合法权益的,实际上,应当出台更详细的租房规定,确保双方的权利义务能够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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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气

紫气

10
2024-03-30 01:16

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城东

北寄波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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