猖狂!湖南邵阳,一男子当街强吻一女孩,女孩反抗过程中,扯掉男子假发,露出秃顶,男子大怒,一脚踹飞女孩,又将女孩摁倒在电动车上强吻。
视频里,这个事件发生在一家咖啡馆门口,当时两名女孩在一起,其中一名白衣黑裙女孩蹲在地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对面站着三名男子,靠近这名女孩的一名黑衣男子,突然伸出一只手抓住白衣女孩,俯身去吻女孩。女孩起身反抗,伸手去抓住了黑衣男子的头发,没想到男子的头发竟然是假的,一把就被揪了下来,女孩随手扔在了地上。男子也一把揪住了女孩的长发,两人撕扯在一起,女孩倒在了地上。与黑衣男子一起的一名蓝衣男子急忙将两人拉开。
白衣女孩起身以后,有点愤怒,追过去踹了黑衣男子一脚,然后离开。可能这一脚惹怒了黑衣男子,黑衣男子追过去,照着白衣女子的胸腹处狠狠地蹬了一脚,女子直接被踹飞出去,要不是后面的电动车挡住了,不知道还会飞出去多远。白衣女子捂住肚子,躺在地上一时无法起身。
这还不算完,黑衣男子的朋友捡起他的假发,给他戴上以后,又赶紧抱住他,把他拉开,防止他继续伤人。之后不知道又发生了什么,黑衣男子一把将白衣女子按倒在电动车上,强吻起来。直到蓝衣男子过来阻止,女孩才得以在同伴的搀扶下离开。
当地派出所回应称,此时已经直接交公安局处理了。
这都什么人啊!虽然不知道双方之间是否认识,但不管认识不认识,都不能如此猖狂!这件事在网上曝光后,不少义愤填膺:“强吻还踹人,这有多大的能耐牛成这样?”还有网友说:“小日子过得可真刑,越来越有判头了。”
应该来说,从视频来看,这个事件恐怕不会只是拘留罚款那么简单了,确实很有可能已经涉嫌犯罪。
这个事件里,让人最愤怒的可能是那重重的一脚,但法律上来看,他涉嫌犯罪可能是因为强吻的行为。
因为如果单纯是殴打他人,需要达到轻伤以上的伤害后果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就算按照寻衅滋事,指随意殴打一人的话,也需要达到轻伤以上才可以构成犯罪。
但是违背妇女意愿,强吻妇女属于猥亵行为。而一般的猥亵行为只是治安违法,但如果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猥亵他人,那性质就完全不同了,将涉嫌强制猥亵罪。
这个事件里,黑衣男子恰恰使用了暴力手段,对白衣女子殴打以后,又强吻白衣女子,就属于典型的强制猥亵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现在黑衣男子不光是一般的强制猥亵,而且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当着众人的面,强吻白衣女子,对于女子来说,性质更恶劣,心理伤害更重,社会影响也更坏,属于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制猥亵妇女,一旦被认定为构成犯罪,将面临最低五年有期徒刑的处罚。
有人问,那他的故意伤害行为就不处理了吗?如果他被认定为强制猥亵罪,那他的伤害行为将被强制猥亵罪吸收,不再单独评价。
最后,从黑衣男子的行为来看,可能是喝了醉才会如此猖狂。《刑法》第十八条里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所以法律不会因为他喝醉了就不处罚他,就是不知道他清醒以后,会不会为这次的猖狂而后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