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妻子生下女儿后,男子让妻子全职在家。他在外挣钱养家。多年后,他却发现妻子在3年内分25次向陌生男子转账50万,男子大怒之下,找到律师。
(萧山宁围司法所)
中午的火锅店内,人声鼎沸。
张明宇一边捞菜,一边状似无意地说:“大哥,你总在外面,让嫂子一个人在家,也不是个事。夫妻嘛,在一起才是生活,两地分居可不好。”
张明伟心中咯噔一声。
这段时间,他总听到有人对他提出如此善意的警告。
事出反常必有妖。他把筷子啪一声放下:“跟你哥还玩虚的?有啥直说?你知道我最讨厌拐弯抹角,说话阴阳怪气了。”
“哥,你回去多关注一下嫂子,弟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张明宇习惯了哥哥的直性子,但他心里这事,打死也不敢乱说啊。
这些只是怀疑,没有实锤的事情,讲出来那就是诽谤。以哥哥的性子,如果知道他无事生非,指不定怎么收拾他。
所以,他能做的,只有点醒哥哥。他了解哥哥,人虽然直,却不傻。
因为心中有事,兄弟俩匆匆吃完饭,立刻各回各家。
张明伟匆匆往家赶。他迫切想弄清真相。
但是,走到半路,他忽然拐弯,走入一个小公园。
两点多的午后,小公园内没几个人。他顶着日头,一步步前行,终于走到那个椅子边,他愣愣地注视着那张椅子,仿佛看到曾经的一家三口。
太阳的光热辣辣照在他身上。额头上有汗珠渗出来,但他内心,却如坠冰窖。
外面酷热的阳光,和他内心冷到极点的寒凉,形成截然不同的鲜明对比。
那年,他和李兰梅在老家的小院子里举行婚礼。
那天,鞭炮声响彻了十里八村。
那日,空气中都飘浮着甜蜜的味道。
在大家的祝福下,他们许下不离不弃的诺言。
婚后他们从老家出来打工,三个月后,她娇羞地说,她怀孕了。
他欣喜若狂,那晚,夫妻俩说了一晚上甜蜜蜜的情话。
第二天,他陪妻子去辞工。
妻子这一辞职,就是十五年。十五年中,他让妻子在家,他在外面拼搏。他把苦难和压力都自己扛了,把安稳和平静都留给妻女。
妻子对他父母很好,逢年过节,总主动买衣服买礼物,发红包。
他一度为她自豪。
就是这样贤惠善良的妻子,忽然被人风言风语地议论,亲戚们和弟弟话语中内涵的意思,他心知肚明。
他在外打拼多年,对事情有自己的判断。他不会偏听偏信。
但他也知道,没有空穴来凤的事情,亲戚们也不敢如此诋毁她。
张明伟在公园坐了一个下午,直到傍晚,才回到家中,他没有迂回,而是直截了当地质问妻子,有没有这事?
李兰梅愣怔后,点头。
他积压一下午的怒火终于爆发:“我在外辛苦,让你在家照看孩子,你竟做出如此无耻之事?”
当晚,夫妻俩大吵一架。他为妻子的背叛而伤心。可第二天,让他震惊的事情再次出现。
他吃惊地发现,从2019年到2021年,三年时间,妻子竟然背着他,分25次给情人转账50万。
张明伟崩溃了,他在外辛苦受气,发工资,只给自己留个零花,其余的全给妻子。他以为,他是那搂钱的耙子,妻子就是盛钱的匣子。
可他万万没想到,妻子竟在三年内向情人转账50万,在他愤怒地质问时,她还义正辞严地说:“跟他没关系,你不要去找她的麻烦,这59万是我赠与他的。”
张明伟咆哮:“你有本事挣钱吗?这些钱不都是老子辛苦挣的,你到好,拿去倒贴情人。你可真给你爹妈长脸!”
张明伟去找律师,决定先要回夫妻共同财产。之后,再跟这个没有道德底线的女人离婚。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他能要回这50万吗?
1、李兰梅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侵犯到张明伟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投资经营所得财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共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分。
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虽然李兰梅怀孕后就没有工作,她做了十五年的家庭主妇。家中的开销和钱都是张明伟挣的。依旧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有,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处分。
可李兰梅却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不但侵犯到丈夫的合法权益,也被法律所不容。
2、李兰梅说50万是她赠与情人的,合法吗?
《民法典》第657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也就是说,赠与人有权把她自己的财产赠与别人。
如果李兰梅赠与这50万是她个人财产,那当然没问题。可关键是,她这50万是夫妻共同财产。她无权处分。
因此,她这种赠与,不合法。
3、李兰梅的赠与行为无效。
《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本案中,李兰梅婚内出轨,违背婚姻忠实原则,违背公序良俗。其行为为人不齿。
她又把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因此她这种行为是无效的。
只要张明伟起诉,是可以追回这50万的。
李兰梅本有个幸福的家,却迷恋外边的感情,以至于亲手毁掉了自己的幸福。
(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