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70岁,背着妻子和比自己小30岁的女子发生了关系,还将名下一套500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1-26 09:41:37

上海一男子,70岁,背着妻子和比自己小30岁的女子发生了关系,还将名下一套500万的房产赠与该女子。妻子得知后,差点气晕,在儿女的协助下,将丈夫和他的情人告上法院,要求丈夫的情人返还房产,然而最终的调解结果却让广大网友意难平!

(案例来源:羊城晚报)

张菊英坐在客厅,聚精会神的和两个女儿商议如何要回自己的房子,思路清晰,决策果断,没有流露出丝毫的难受和悲伤。

说实在的,张菊英已经67岁了,活到这把年纪,对于丈夫出轨这件事儿,已经无感了,她不舍的只有自己的财产,这些都是要留给两个女儿的,所以必须要从那个女人手里要回来。

女儿看着妈妈这把年纪了,还为了她们能得到更多的钱财,而和父亲对簿公堂,内心油然生出对父亲的一股恨意。

王福安,70岁,和张菊英结婚四十几年了,育有两个女儿。

王福安一直觉得,张菊英没能给他生个儿子,就是对不起他。

所以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王福安不只这一次在外面找人,光张菊英知道的,就有两个,加上这个三个了。

以前,张菊英会为此难过伤心,但一看到两个女儿,就忍下去了,王福安也没想过离婚,他虽然在外面不安分,但对张菊英和两个女儿,在经济上也从没亏待过。

于是,两人就这样过到了现在。

张菊英本以为,都熬到这把年纪了,说难听点,半截身子都埋进黄土里了,王安福还能折腾个啥?

谁知,60来岁时,王安福又迷上了炒股。

刘茹就是王安福炒股时认识的一位单身女性。

王安福虽称不上老股民,但也在这个领域混了好几年,有些经验。

刘茹在股市上赚的第一笔钱就是得益于王安福的帮助。

虽然只赚了2万块,但刘茹也表示很感谢王安福,请他吃饭时,当面给他夸的飘飘然。

两人熟了之后,刘茹得知王安福名下三套房产,还有其他产业,是个富有的小老头,于是便打起了王安福的主意。

刘茹利用自己年轻且长得还可以的优势,对王安福展开了追求。

王安福却以为自己70岁了,还能吸引到比自己小30岁的女人,说明自己还是很有魅力的。

于是被刘茹越捧越上头,两人的关系也从一开始的暧昧不清,发展到了酒店开房。

第一次发生关系后,刘茹就彻底缠上了王安福,而王安福也很享受被刘茹缠着。

这一切,张菊英浑然不知。

两人第四次去酒店办完事儿后,刘茹躺在床上,抱着王安福说:咱俩现在啥关系?

王安福亲密的说:你是我的心肝宝贝。

刘茹撇撇嘴说:那我现在算你的情人吗?在你心里重要吗?

王安福:当然,当然重要。说完,亲了刘茹一下,以示真心。

刘茹趁热打铁说:那你要用什么拴住我?没有东西拴我,我可不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就这样,被刘茹三忽悠两忽悠的,王安福头脑发热,答应将自己黄浦区一套价值500万的房产给刘茹。

然后又在刘茹的软磨硬泡下,将房产过户到了刘茹名下。

刘茹拿到房产后,对王安福比之前更殷勤了,三天两头约王安福吃饭游玩儿,王安福因此经常夜不归宿。

张菊英感觉到异常后,找到和王安福一起炒股的老孟打听情况,虽然老孟没有明着说,但话里话外透漏了一些,让张菊英守住家。

当张菊英得知王安福将一套房产过户到了刘茹名下时,气的差点晕过去。

她通知两个女儿回家,将王安福也叫了回来,面对妻女,王安福依旧说,他就是喜欢刘茹,房子是他当初买的,他心甘情愿给刘茹的,别人管不着。

张菊英端起茶几上的水,径直泼到了王安福脸上,气愤的说:当着孩子的面呢,你要点脸吧。

张菊英见王安福死性不改,于是和一双儿女商量,走司法程序,以夫妻共同财产为由,要求刘茹偿还房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经过多方调解,最终刘茹将房产一半的钱款,还给张菊英。

《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涉案房屋是张菊英和王安福共有财产,王安福私自将房屋赠与他人,侵害了张菊英的财产权。

2、最后的调解,走失公允。其实,张菊英可以起诉王安福和刘茹的赠与合同无效。

因为,王安福和刘茹之间是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有违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明文规定: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这份房屋赠与合同,违背了公序良俗,可以认定无效。

3、这份赠与合同可以撤回。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王安福将房屋赠与刘茹,侵害了张菊英的合法权益,理应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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