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医方行胆囊切除手术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患者术后九级伤残】   【原告陈

梁伯伯 2024-02-14 23:25:31

【医疗纠纷:医方行胆囊切除手术中因操作不当,造成患者术后九级伤残】   【原告陈述】2021年3月4日,原告王某娟以“胆囊结石、肝功能异常、高血压、糖尿病”于被告x医院处治疗。因手术术后病情并无缓解,并且存在皮肤发黄等症状,遂于2021年3月30日于x大学x医院就诊。   x大学x医院的出院诊断书载明,“肝外胆管未见扩张,未见确切胆囊管残端,肝十二指肠韧带表面腹膜可见金属钛夹一枚、胆囊动脉断端可见金属钛夹一枚,金属钛夹夹闭部分胆管后壁,间断进入胆总管内,可见肝总管、胆总管交汇处右侧胆道破裂,破口直径约0.4cm,可见棕黄色胆汁溢出。”   【被告观点】对赔偿明细表存有异议,明细表中在我院与x大二院医疗费因没有相应票据,不确定具体数额。关于误工费存有异议,因为她是无业,残疾赔偿金怎么算的我也不清楚。对于合理合法的赔偿我们同意。   【鉴定意见】原告:王某娟,女,1962年6月3日生,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均为评残前一日即282天,后续治疗费20,000元,伤残等级为九级伤残。   经x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x医院在为原告腹腔镜胆囊切除术治疗过程中因操作不当,存在医疗过错,参与度为主要原因,   【庭审意见】结合鉴定意见,被告x医院应向原告承担70%的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七日法院判决,被告x医院给付原告王某娟医疗费、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治疗费共计204,565.53元。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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