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一实习了五个月、月工资为2000元的女子晚上加班至21时许,老板还不让其下班。女子忍无可忍后当场怒怼老板称:“我签的是劳动合同,又不是卖身契!”女子说完这句话后,立即下班。老板被怼后,傻傻的站在原地。网友们:“牛X,说了我不敢但很想和老板说的话!还是年轻人敢和老板硬刚!”
(来源:椒点视频)
现场视频显示,女子说:“什么事都推给我来做,难道我就好欺负么?我一个实习生2000元的工资!”
可还没等女子说完。老板却说:“你这种能力,我敢把他们事情交给你来做么?你觉得可能么?”
女子回怼称:“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工作岗位、我把我的工作做完了!明天我不来了么?我明天还是一样可以改正的!”
可老板却说:“做完和做好是两回事!明天和今天是一回事吗?”
女子又说:“现在已经是晚上9点了啊!”
可老板却说:“我走了么?”
老板的意思是,我都没走!你怎么可以走呢?
女子随即回怼道:“你走不走和我没关系,是不是?我到下班时间了!”女了说罢,就转身拿东西要走!
老板见状,语气又变软的说道:“把东西放下、把东西做完!好吧?”
女子霸气回怼道:“我签的是劳动合同,又不是卖身契!谁在你这干!”女子说罢,下班离开了办公室。
据了解,视频中的女子是公司的实习生,月工资2000元,但实习了5个月还没有转正。不仅如此,女子每天加班到20时、21时,还被老板故意找茬。
女子当时做了十页的PDF文件,老板不满意,但又说不出来哪里有问题。女子之前加班,一直在忍。但这次女子决定不再惯着老板,于是发生以上一幕。
网友们表示:“不要嘲笑那个敢于站出来的人,争取来的利益有可能会忠及每一个人!”、“只有00后才敢怼老板!我们80后拖家带口,说实话真不敢怼!”、“不管怀着什么样的心情,现在上班不要吃别人画的大饼!”、“想不到这样的公司还能招到人!”
1、试用期5个月没转正,合法么?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12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也就是说,从女子实习5个月还没有转正来判断,其与公司拟签订的是3年以上固定斯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否则,公司的行为就违法。
2、实习生一个月工资2000元,合法么?
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公开资料显示,2024年2月1日起,湖北最低工资标准按区域划分为三档,依次为2210元、1950元、1800元。
按照“不得低于合同约定工资的80%”、女子实习工资为2000元来计算,其转正后的工资应当要在2500元以上,且女子工作所在地必须是上述一档城市,否则,公司的行为违法。
3,法律对于加班又是如何规定的呢?
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且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第41条同时还规定,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延长工作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也就是说,不论老板出于任何理由,一个月都不能安排女子加班超过36小时,且按照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来计算,每月工作时间超过176小时就算加班。即加上不能超过36小时加班时间来计算,只要女子每月工作和加班超过212个小时就违法。
劳动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4、现在大家最关心的是,女子会不会被开除?
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简而言之,除非老板能够证明女子是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且这个条件在女子入职前就已经明确告知,否则,老板以“不加班”为由开除女子就违法。
至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相信这位所谓的老板,应该很清楚!就不再赘述!但有网友担心说,就怕第二天老板当没事发生一样!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