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去洗浴中心不慎将18000元的手机落在了房间,很快就被一小伙捡走了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3-12 08:10:17

河南郑州,男子去洗浴中心不慎将18000元的手机落在了房间,很快就被一小伙捡走了,报警后联系上了小伙,小伙当即表示会归还的,可是第二天再联系时小伙却变卦了,小伙称手机在朋友那,不在自己手上。男子一听直接傻了眼,这两天的损失至少两三万。

秦先生从事经营业务,前不久自己和客户去洗浴中心放松时,因为疏忽大意,就把手机遗忘在了房间里,这部手机购买时在18000元左右,而且手机里放了很多重要的客户资料。

当发现手机遗失后,秦先生选择了拨打电话,可是让人心酸的是,手机已经关了机,无奈,秦先生只能报警求助。

报警后,在民警调取了洗浴中心的监控,通过监控锁定了捡走手机的小伙子,并联系上了小伙子的姐姐。

小伙子姐姐称,已经联系上了弟弟,并将弟弟训斥了一顿,为什么捡到手机没有第一时间还给失主,其姐姐一再表示,手机一定会还给秦先生的。

秦先生得到这样的答复后,比较欣慰,不过为了能够拿回手机,秦先生表示,会给捡手机的小伙子1000元酬劳。

小伙子姐姐称会再次联系弟弟,问一下弟弟怎么回事。很快,小伙子就打来了电话,称明天下午就把手机还给秦先生。

本以为得到这样的答复后,对方能如约来送还手机,可是,第二天小伙却表示,手机是自己捡走的不假,但是是朋友拿走了,因为朋友见到后,自己女朋友在身边不好拿,让自己拿走给他,所以,手机现在在朋友那里。

秦先生听完后感觉心情犹如过山车一般,因为手机里有重要客户资料,因为没办法和客户联系,这两天损失了两三万元。

有人说,这可是18000元的手机,就算拿去卖二手,卖1万没有问题吧?也不怪人家贪心,毕竟手机真不错。

还有人说,还是还给人家失主吧,毕竟手机里面很多重要的客户资料,一旦遗失,损失真的很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捡到手机的小伙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显然,小伙是在房间里捡到的这部手机,由于此时属于公共场所,人员来往频繁,所以,不宜认定当秦先生手机遗失后,就归洗浴中心保管,而是应认定为遗忘物。

当捡到他人遗忘物拒不归还的,则会成立侵占罪的可能性。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侵占罪是指,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按照相关规定,侵占数额达到1万元以上,对此就可以按照侵占罪追究刑事责任了。

退一步讲,就算不构成刑事犯罪,拾得他人物品归还给失主,不仅仅是道德层面的要求,更是法律强制性规定的。

其中,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所以,捡到手机并不当然拥有手机的所有权,而是要返还给失主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当然,小伙辩解称手机给了朋友,自己是帮朋友捡走的,其实,这种辩解是苍白的,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即当小伙把手机给了朋友,那么这就是故意致使手机要不回来的,那么,小伙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所以,就后果来看,秦先生可以追究小伙侵占罪的法律责任,如果不构成犯罪,则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要求小伙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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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不停的脚步

不停的脚步

6
2024-03-12 09:53

本来可以得到一千,这下没钱还有事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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