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5岁女童到一户村民家中找男童玩,结果却被男童爸爸看在了眼里,随后对其进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3-18 08:35:07

福建泉州,5岁女童到一户村民家中找男童玩,结果却被男童爸爸看在了眼里,随后对其进行了侵犯,结果这个时候听到女童家人的寻呼声,因担心事情败露,于是找来布条堵住了女童的嘴巴并掐了颈部,最终女童不幸身亡,事发后,男子这一逃就是20多年,最近,案件终于有了结论。

95年4月的一天,5岁的女童小林到村民林某家中,找林某的儿子玩耍,玩了一会后,林某竟然趁着儿子睡觉的时候,对小林实施了侵犯,可是就在这个时候,小林父母在街上呼喊女儿,因担心事情败露,李某竟然找来了布条堵住了小林的嘴巴,并掐着小林的脖子。

在发现小林不能挣扎后,又对小林进行了一番猥亵,并将其放进了编织袋扔进了一处涵沟里,第二天一早,有人就发现了小林的遗体并报了警,而林某当天就畏罪潜逃。

这一跑就是整整25年的时间,这期间,林某化名陈某,在多次藏匿。归案后,林某被以故意杀人罪以及猥亵儿童罪提起了公诉,最终法院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近日,林某已经被依法执行了死刑,而受害人父亲称,如果女儿还活着,现在已经35了。

有人说,真是便宜他了,跑了25年不说,被抓了之后到实际被执行,又多活了4年,真的是太便宜他了。

还有人说,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义只能迟到,但是不会缺席。

1、林某已经逃跑了25年,为何还没有过追溯时效?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也就是说,犯罪超过20年的,是不能在进行追溯了,即便要追溯,是需要最高检进行核准的。

但是,这只是犯罪之后,一直没有被发现,或者是发现之后没有报警的情况。

事实上,《刑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所以,案件在当年只要是立案了,也确定了嫌疑人是林某,那么即便过了30年、40年,依然是可以追究其责任的。

2、林某涉及到哪些罪名?

显然,林某在实施猥亵的犯罪过程中,因担心罪行被发现,所以采取了捂嘴卡脖子的做法,该行为是导致小林死亡的直接原因,因此,林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罪。

在之后,由于林某又将小林的遗体放在编织袋扔进了涵沟,那么,该行为虽然是抛弃行为,对受害人遗体具有侮辱的性质,但是,却不会单独构成侮辱尸体罪,而是按照故意杀人罪一个罪名处罚。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加上林某期间有猥亵的行为,所以,林某还会构成猥亵儿童罪,据此,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立即执行,合并执行死刑。

宣判后,林某也许知道了自己罪大恶极,并没有选择上诉,最终,最高院依法核准了林某的死刑判决,随着一颗正义的枪声,林某结束了罪恶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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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林林

林林

40
2024-03-18 20:14

对5岁孩子都下得了手,还是人吗?禽兽不如,千刀万剐

今天要是赚不到钱我就要全身长红疹啦

今天要是赚不到钱我就要全身长红疹啦

29
2024-03-18 11:58

这是人吗?

無恶不作

無恶不作

10
2024-03-18 22:14

犯罪了就不应该弄个什么追诉期,难道有能力躲避过追诉期的人就可以肆无忌惮的犯罪了吗?比如偷渡出国到期了又偷渡回来

鱼肠 回复 03-19 05:09
国内的追诉期,是指案件并没有报案超过20年后就过了追诉期,当时报案后终生有效!

Aa静莲心怡 回复 03-19 07:38
犯罪就是犯罪,弄什么追诉期,给犯罪分子做保护伞吗?有多少人有冤无处申

用户13xxx69

用户13xxx69

3
2024-03-18 20:04

冲动型人格,不计后果那种

小生产飞过海

小生产飞过海

2
2024-03-19 00:20

好正,20多年才正

盛世铮言

盛世铮言

2024-03-19 07:08

斩立决!杀无赦!

程淋

程淋

2024-03-19 09:24

要凌迟才行。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