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互殴么?”山东济宁,一女子到餐厅用餐时,因一小孩不停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上前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4-02 07:55:56

“这是互殴么?”山东济宁,一女子到餐厅用餐时,因一小孩不停发出刺耳的尖叫声,上前制止。可孩子的家长却说“他还只是个孩子”,并先动手打人。女子被扇耳光后立即还击。女子同行人员还算理智,没有加入其中,只是上前劝阻。网友们表示:“这是熊家长!”、“为什么要还手,还手就是互殴了!”

(来源:小政视频)

现场监控视频显示,事发在一个餐厅内,当时很多人在店内用餐。

一名戴着鸭舌帽的女子与朋友坐在靠墙边的一桌。

一名母亲带着孩子坐在中间一桌。

双方所在的位置隔着一排餐桌。

孩子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在餐厅内不停发出刺耳的尖叫声,女子正在和同行人员边说话、边用餐。

女子实在受不了时,转头大声说了一句“闭嘴!”

但孩子却还是继续在尖叫!

女子一气之下,上前说道:“再叫!你出去!”

可谁曾想,疑似孩子母亲的家长却认为女子多管闲事,并气冲冲的走到女子面前说“他还是个孩子!”

女子不甘示弱并回怼道:“家教!没家教!”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啪的一声!”孩子母亲却突然伸手打了女子一耳光,女子随即还手。

之后双方撕打在一起。不过女子同行人员还算理智,没有参与其中,只是和餐厅服务员一起上前劝阻。

有网友表示,如果孩子叫一声两声甚至叫一会,还可以理解!但在公共场所不停尖叫就影响其他人了,女子上前制止并没有过错,但还手可能是互殴了。

也有网友认为,如果家长第一时间道歉并制止一下孩子,这事就算过去了!可其却明知道自己孩子行为不对的情况下先动手打人!这是典型的熊家长!

那么从法律上讲,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人们常说生孩子、养孩子容易,难的是监管和教育好孩子。其实这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既然父母生育了孩子,就有相应的法定义务。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父母应当要教育和引导未成年子女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还应当对未成年子女进行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并进行合理管教。

简而言之,监管和教育好自己的孩子是每位父母的法定义务,虽然会很辛苦,但只要家长三观正,正确履行法定义务,相信孩子成年后就会有所回报的。

当然,家长不能正确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监管和教育义务,在没有造成其他后果的情况下,那只是家事!

其次,不论任何原因都不能主动殴打他人,否则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行政处罚,这一点是没有异议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家长先动手打人,是肯定要处罚的,只是女子一方还手了,是不是属于互殴也要处罚而已。

最后,互殴是指行为人因不能正确处置生活矛盾纠纷而与行为人相互实施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的情形。

但是,《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第9条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综合考察案发起因、对冲突升级是否有过错、是否采用明显不相当的暴力等客观情节,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性质。

也就是说,对方先动手、只要不继续挑事并努力避免冲突升级,那么还手就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可还有网友担心,孩子家长扇了一耳光后,女子随即就还手,并没有“努力避免冲突升级”的情形,一般情况下,就会被认为是互殴。除非双方都接受调解、双方才会不被处罚,否则,女子只能减轻处罚。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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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花圣

花圣

8
2024-04-02 11:57

有这样的家长,教育出来的孩子将来必为蹲牢之材

中国龙

中国龙

5
2024-04-03 08:10

互殴那就比谁武功高强,输赢认命。

沉寂

沉寂

3
2024-04-05 07:01

也就是说挨了一巴掌,要等地方再打一巴掌之后才能还手,对方第二巴掌没打过来之前还手的话就是互殴,是这样吗?

cxl1333victor

cxl1333victor

1
2024-04-04 16:02

最近几年“孩子”惹的祸还少?

海风

海风

1
2024-04-04 15:09

出言不逊引发的典型互殴!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