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男子相信朋友的人品,不仅将别墅低价卖给朋友,还将价值10多万的红木家具寄存。可当男子想要取回家具时,朋友却声称,家具是连同房子都卖给了自己。男子多次讨要无果,最终在6年后,选择将朋友告上法庭。没想到朋友的一句话,让男子抓住把柄。
(来源:苏州相城区人民法院)
马大勇怎么也没有想到,在他看来“情比金坚”的友谊,竟然如此的脆弱,仅仅用10多万就击碎了。
马大勇与刘涛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哪怕是长大之后,俩人从事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成就,但是俩人的感情,却从来没有受到影响。
因为家庭条件相对较好,也给马大勇日后的事业,打下了一定的基础,没过几年,马大勇在圈内也小有名气,积累了一定的财富。
随着财富的积累,马大勇便打算将自己的别墅卖掉,换一个更大一点的房子。当得知马大勇要卖房的时候,刘涛第一时间赶来了。
“大勇,干脆你把房子卖给我吧,这也算是肥水不流外人田。”刘涛一进门也不客气,直接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能把房子交给最好的朋友,马大勇心里也很踏实,一高兴决定低价转给朋友。
不过感情归感情,牵扯到“钱”的问题,俩人都很慎重,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协议中明确写着:房屋内除一套红木家具之外,剩余一切都一并卖给朋友。
那一套红木家具,马大勇是真心的喜欢,即便是朋友提出加价购买,马大勇依旧不为所动,表示先寄存在这里,等新房子安置好,再过来搬走。
让马大勇没有想到的是,朋友表面上答应,可是等他去搬家具的时候,朋友却翻脸不认人了!
“这套红木家具一起卖给我了,你怎么能拉走呢?”
朋友的一句话,让马大勇直接懵了,当初的协议不是写的明明白白吗?这会儿怎么又成你的了?
不过马大勇还是念在多年的感情,不愿与朋友撕破脸皮,可是马大勇的一味忍让,朋友却变本加厉,说什么也不归还。6年后,马大勇忍无可忍,最终决定将朋友告上法庭。
没想到朋友一点也害怕,甚至还叫嚣着:已经过去6年了,早就错过诉讼时效,没事的时候多学法律吧!
难道马大勇就要吃下这个哑巴亏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回归到本案,马大勇朋友所谓的“诉讼时效”确实存在,不过法律却有明确规定,这几种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在这6年的时间里,马大勇一直在与朋友协商,甚至还曾报警处理,最终法院根据当初的买卖协定,判决刘涛归还红木家具。
就是一套10万块钱的家具,不仅失去了一位朋友,更是败光自己的人品,可谓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