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与三个生意合作伙伴去打高尔夫球时,分别乘坐两辆球车前往下一个目的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4-02 07:56:40

广东广州,一女子与三个生意合作伙伴去打高尔夫球时,分别乘坐两辆球车前往下一个目的地。可后车下坡失控时,两个球童却第一时间先跳车。女子为了救车上的同行人员,伸手去拉车导致十级伤残。事后女子告上法庭索赔96万元。但高尔夫球场却声称这是紧急避险,应当由车上的受益人承担责任。

(来源: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李女士是成功人士,其花巨资在高尔夫球场办理了会员后,就经常在这打球。事发当天12时许,李女士与三个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相约到高尔夫球场打球。

当时李女士与朋友韩某一组,由球童张某陪同;其朋友崔某则和姜某一组,由球童黄某陪同。

在一处地点,打几杆后,李女士驾车和韩某前往下一个目的;崔某则驾车与姜某、两名球童紧随其后。

可万万没想到的是,两辆车子行驶至一下坡路段时,由崔某驾驶的后车却突然失控,直接往李女士车子的方向驶来,车上人员纷纷发出尖叫声。

两个球童见势不妙,第一时间选择跳车。还在车上的姜某见两个球童跳车,也紧随其后选择跳车。

李女士为了阻止行驶中的球车继续向下行驶,避免其冲进前方的水库,去拉拽车辆被拖倒在地而受伤。

事后同行人员立即报打120将李女士送到医院接受治疗。李女士入院接受治疗后被诊断为:闭合性胫骨平台骨折、外踝骨折。为此,李女士住院13天,

因被鉴定为构成十级伤残,且李女士是做外贸生意的,因此,其事后向高尔夫球场索要赔偿金和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96万,但被明确表示拒绝。

紧接着,李女士叫来同行人员为其作证并拿着鉴定报告等证据,将高尔夫球场告上法庭,索赔96万。

李女士主张称:

1,高尔夫球场的两个球童没有施救反而跳车先走,且没有执行“一车一球童”管理制度,明显存在过错。

2,事发现场没有警示牌,球童也没有提醒驾驶员崔某,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但高尔夫球场却举证反驳称:

第一,球车身重259千克,限定车速为12公里,有自动停止功能,车上已经贴有安全驾驶的标语,且车辆定期检测、球童在上车前就会提醒注意安全。

第二,李女士企图通过个人力量拉停正处于下坡行驶且重达256千克以上的高尔夫球车,结果因球车过重且下坡惯性导致事故发生,其本人存在重大过错,且其损害的发生与高尔夫球场没有因果关系。

第三,崔某驾车下坡时球童黄某已经提醒其下坡要控制车速,但崔某却踩着油门,突然把方向盘打死。因此,本案系崔某操作不当,导致球车冲下坡的。

民法典第1198条第3款规定,因第三人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组织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义务,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第四,即便是如李女士所述,其是属于紧急避险,那么受益人也应当是车上的人员崔某,因此,李女士的损害结果也应当由受益人崔某来承担。

第五,虽然李女士是贸易公司的老板,但也不能以其名下公司的交易差额来计算其每月的误工费。

民法典第182条第1款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那么法院最终会怎么判呢?

首先,高尔夫球场主张追加投保的保险公司作为本案被告,因与本案不是同一法律关系,故不予准许。

其次,民法典第1198条第1款规定,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高尔夫球场一方主张松开油门球车即会马上停止,但李女士阻止车辆时,车辆仍在行驶过程中,根据在案证据及证人证言等证据,可以证明该主张不成立,故其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另外,车辆在下坡过程中,两球童在高尔夫球车不正常行驶时,不仅未保护消费者的安全,而是跳离车辆,也未进行应急处理且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实其公司员工有持续对顾客进行减速等安全提示。故高尔夫球场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主要责任。

再次,李女士与崔某均自认经常打高尔夫球,二人应对车辆的性能、如何正确驾驶及控制风险等有明确的认识,因此,李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其去阻挡行驶中的高尔夫球车,将自己置身于危险境地,而后受伤,其本人亦存在过错。

据此,法院结合李女士实施上述行为的目的及各方的过错程度,故酌定高尔夫球场承担60%的责任。

最后,李女士主张的赔偿金过高,故酌情认定精神抚慰金为6千元、其经济损失共计为30万元。

综上,法院判定高尔夫球场应当赔偿共计18.6万元。

0 阅读:430
北寄波聊社会

北寄波聊社会

喜欢简单生活,喜欢找个安静的地方坐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