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领着媳妇去盗窃?”近日,吉林松原,董先生在自家茄子地里抓到了三个偷茄子的人,其中一个是退休的公职人员。
据悉:董先生平时就是搞种植的,一家人都靠种植生活。今年承包的农田种上了茄子,眼看就到收成的季节,可最近老是有人组团去偷的茄子。最多一次有10多个村民到自己地里摘茄子,而且是连续偷了几天。这一搞,董先生总损失了价值八万元的茄子。
董先生实在受不了,就去地里守着,结果当场抓到了3个正在偷茄子的小偷。发现其中一个小偷竟然是曾在电管站管水利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已退休了,这名老干部不只是自己来,还领着自己的媳妇来的。经过称重,他两口子一共偷了79斤的茄子。董先生便报了警。
如果这位老同志真的是国家工作人员退休员工的身份的话,那老同志真是在因小失大,本已是平安退休到了以享天年的岁数,结果又因为这点小事把自己弄进了派出所,不但是丢人现眼、颜面尽失,更是毁了自己的一世英名。
1、如果这名老同志是第一次去,并且只是偷了79斤茄子,那么可能面临的只是治安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的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2、如果这位老同志曾三次已经实施盗窃,或者盗窃数额超过两千元以上,那么就要面临刑事犯罪。
吉林省法院、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2013年·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即为价值2000元以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那么这位老同志的退休后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如果只是治安处罚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是如果是被判刑后,那么他在服满刑期是停发退休金的。只有服刑期满了才可以继续领取退休金。如果被判有期徒刑缓刑,也是可以继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笔者相信老同志不是不懂法,而是不敬畏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