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怀疑妻子不忠,在自家理发店偷装了摄像头,结果真看到了妻子与他人鬼混。他怒不可遏,持刀冲进店里,暴打对方一顿,要到6万元。事后他仍不满足,继续索款,终于被警方抓获。
··新民晚报·
男子李某的妻子是一名理发师,自己开了一家理发店,工作过程中,难免与人有来往。李某看妻子的行为,总觉得不放心,担心妻子利用开店的机会,趁自己不在,与其他男子交往。他思来想去,终于想出一个办法,在理发店的角落里偷偷装了一个摄像头,这样他就可以随时监控妻子了。
去年·的一天,他又在偷看摄像头,结果发现妻子正躲在店里,和一名男子小刘在一起,做和他才能做的事情。这一般男人哪儿能忍?他当时就从厨房里找了一把菜刀,拿起来冲到店里,将店门反锁住,开始质问两个人,还当不当自己这个丈夫存在了?
妻子和小刘还想解释两句,李某已经拿到了铁证,怎么可能听他们瞎扯,直接拿出菜刀威胁两人,还气愤地踢踹小刘的肚子,说只有钱才能抚慰他受伤的心灵。
小刘自知理亏,提出给5万元了事。但李某提出,最少20万元,不然就报警处理!小刘心中有愧,这要闹到警察那里,脸面何存?只好求李某千万别报警。李某拿刀吓唬了他一顿,就放他出去找钱了。
当天晚上9点,小刘成功筹到6万元,都转给了李某。但李某觉得还不够,拿出监控视频里的画面继续威胁小刘,小刘不堪其扰,心一横,直接报了警。
第二天凌晨,警方在李某家中将他抓获,又在理发店里起获了摄像头。
目前,检察机关认定李某已经构成犯罪,对他提起了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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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这还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网友们纷纷对他表示同情:“怎么办才是对的?打不能打,钱不能要!”“出轨了还有理,还有没有王法?”但同情归同情,错了就是错了,违法了就是违法了,李某还是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一、李某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呢?
这个案件里,李某虽然拿着菜刀,也殴打了小刘,但所幸他索要钱财的理由是要报警,曝光小刘和他妻子的不正当关系,而不是直接以现场对小刘实施暴力为威胁,当场劫取财物,所以他的行为还不构成抢劫罪。
但是,《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里的敲诈勒索,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使用威胁或者要挟的方法,勒索公私财物的行为。
这里的威胁和要挟的内容,既包括实施暴力、揭露隐私、毁坏名誉等方式,也包括揭露违法犯罪等,只要是让被害人陷入恐惧、畏惧的状态的手段都可以。
比如说,张三醉驾,与李四发生交通事故,李四虽然没有受伤,损失也只有一百来元,却以举报张三醉驾为要挟,向张三索要20万元。这里虽然张三本身构成犯罪,但李四这种以揭露违法犯罪为要挟,索要钱财的手段属于敲诈勒索。
当然,要构成敲诈勒索罪必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如果索要的合法债务,即便有威胁的行为,也不会构成犯罪。比如说,张三醉驾与李四发生事故,刚好张三之前借李四20万元没还。李四提出,要想让我不报警,你必须把前面借我的20万元还了。这种情况下,李四因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就不构成敲诈勒索罪。
这个案件里,小刘与李某妻子发生不正当关系虽然有错在先,但其在法律上并不欠李某的钱,所以李某以揭露隐私等手段威胁,向小刘索取钱财已经构成敲诈勒索罪。
而且,由于李某索要到6万元,已经超过了上海敲诈勒索罪数额巨大3万元的标准,将面临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当然,由于小刘作为被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在量刑时,李某应该可以获得酌情从轻处罚的机会。
二、李某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许多网友比较气愤的是,那李某当时发现妻子这样做,该如何做才能合法呢?
首先,我们必须明确,李某妻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关系,这种行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实义务,违背了公序良俗,必须受到严厉谴责。
但婚姻以感情为基础,感情的事情谁也说不好,这种情况下,夫妻感情破裂,李某只能起诉离婚。
而在离婚的时候,法律会考虑双方的情况,在分割财产时对作为无过错方的李某进行照顾,适当给他多分财产。
除此之外,《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李某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也就是李某只能向其妻子主张赔偿,不能向小刘索赔。
而且,这个赔偿,只有在李某离婚时才可以主张,不离婚是不能索赔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