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一男子在外打工,挣的每一分钱都寄给老家妻子。岂料,妻子在家寂寞难耐,竟与小

净土侃体育 2024-05-20 11:35:57

重庆,一男子在外打工,挣的每一分钱都寄给老家妻子。岂料,妻子在家寂寞难耐,竟与小叔发生不正当关系,羞愤交加男子要求妻子净身出户,而法院的判决亮了。 (来源:重庆长寿区人民法院)

在重庆长寿区的一个农村里,住着一位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名叫陈平。他二十出头,长得一表人才,五官端正,身材高大。

由于家境并不富裕,陈平一直勤劳努力,希望能通过自己的双手改变命运。

在媒人的介绍下,陈平认识了李红霞。那时的李红霞正值青春年华,长得十分水灵,一双大眼睛仿佛会说话,笑起来脸上还有两个甜甜的酒窝。

陈平对李红霞一见钟情,展开了热烈的追求。李红霞也对这个踏实能干的小伙子颇有好感,两人很快便坠入了爱河。

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感情越发深厚,很快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

婚后,陈平和李红霞过着恩爱的生活,不久便迎来了他们爱情的结晶——一个可爱的儿子和一个乖巧的女儿。

孩子的到来让这个小家庭充满了欢声笑语,但也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

为了维持生计,陈平和李红霞起早贪黑地劳作,但仅靠种地收入微薄,家里时常捉襟见肘。

那些年,村里流行南下打工,许多年轻人都纷纷离开家乡,去大城市寻找更好的机会。陈平见状,也萌生了外出打工的念头。

他和妻子商量后,决定由李红霞留在家里照顾孩子和公婆,他则南下广州打工。

虽然两人即将分别,但他们都深知这是为了家庭的未来,心中充满了期待和不舍。

陈平来到广州后,开始了艰辛的打工生活。他每天起早贪黑地工作,虽然工资不高,每个月才三四千块钱,但他都一分不少地寄给老家的妻子。

每当收到陈平的汇款时,李红霞都会感到无比温暖和幸福。

然而,在老家的李红霞一个人拉扯两个孩子,虽然有公婆的帮忙,但有时候也感到力不从心。

就在这时,李红霞的小叔子从外地打工回来,由于暂时没有地方落脚,便暂时住在了李红霞家里。

小叔子身强力壮,干活勤快,很快便承担了李红霞家的所有重活。他还经常帮李红霞照顾孩子,让李红霞轻松了不少。

在长时间的相处中,两人之间逐渐产生了莫名的情愫。终于有一天晚上,两人没能抵挡住内心的冲动,越过了道德的底线,发生了不正当关系。

从此以后,两人一直偷偷保持着这种关系,但纸终究包不住火。可他们的亲密举动也引起了陈平母亲的怀疑。

一天,陈平的母亲无意间撞见了两人在一起,愤怒之下将两人当场抓获。这让她十分为难,既觉得丢脸又觉得对不起儿子,只得严厉地要求李红霞和小叔立即断掉关系。

李红霞虽然表面上答应了母亲的要求,但内心却割舍不下与小叔子的感情。她背着家人,仍然偷偷与小叔子幽会。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两人的关系很快就被村里人察觉到了,进而传到了陈平的耳朵里。

陈平听到这个消息后,如遭五雷轰顶。他万万没想到,自己在外辛苦打工赚钱养家糊口,妻子却在家里背叛了他,还和自己的弟弟有染。

他感到羞愤难当,心中充满了怒火和失望,决定与妻子离婚。他无法容忍妻子的背叛和家庭的破裂,随即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立即离婚,并要求李红霞净身出户。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李红霞出轨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保持对伴侣的爱情专一,履行贞操义务是夫妻双方的责任。

李红霞与自己的小叔子存在不正当关系,这种背叛行为严重破坏了夫妻间的信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因此陈平有权要求离婚。

2、如何看待陈平要求李红霞“净身出户”?

法律上并没有“净身出户”这一说法,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判决。

也就是说,即便是夫妻一方有出轨的行为,但并不能让过错方完全丧失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主张。

一般来说,财产分割时,会向无过错方倾斜。本案中,李红霞出轨小叔,属于过错方,因此财产分配时可以少分。

有网友认为,李红霞一个人在家带2个孩子也确实很辛苦,也不能完全把责任推到她身上。但作为成年人应该能管住自己的情感和冲动,李红霞也应当为此付出代价。

3、法院如何进行审理呢?

法院对夫妻双方进行了调解,认为两人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准予两人离婚,儿子由陈平抚养,而女儿由李红霞抚养。

虽然李红霞是过错方,应当少分财产,但如果按照陈平的要求“净身出户”也有失公允。一直以来,都是李红霞拉扯两个孩子,现在让她带着孩子净身出户,显然不合理。

最后,双方达成财产分配协议,房子归陈平所有,而4万存款陈平分得5000元,3.5万归李红霞。

虽然两人以离婚收场,但曾经的一家人奇怪又复杂的关系,恐怕让彼此都难以面对。

对于此案,你们怎么看?#我来唠家常#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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