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为了向医院出售一台CR机,送给该医院院长现金】   【基本案情】

梁伯伯 2024-05-22 20:59:12

【医疗刑事案例:为了向医院出售一台CR机,送给该医院院长现金】   【基本案情】2009年6月份的一天,被告人丁某为了向x市x区人民医院出售一台x牌CR机,并顺利签订销售合同,在该医院院长张某某的办公室,送给张某某现金5万元。   【证据】1、户籍证明,证明被告人丁某出生于1972年11月11日。   2、x市人民法院x64号刑事判决书,证明2014年4月24日张某某因犯受贿罪被x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3、张某某身份证明、x医院与HY实业有限公司协议书及付款凭证等。   4、证人张某某证言,2009年6月份的一天,HY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丁某为尽快让x医院购买该公司的数字成像设备x牌CR机,在其办公室送给其现金5万元。2009年7月份,x医院同该公司签订了购买CR机的分期付款协议。   5、被告人丁某供述,2008年至2010年6月份期间,其在HY实业有限公司业务员。2009年6月份的一天,其为尽快让x医院购买HY实业有限公司的数字成像设备x牌CR机;   在张某某办公室给张某某送了现金5万元,这钱是其在公司的销售提成,其给张某某送钱的事没有给公司说过。2009年7月份,x医院同该公司签订了购买CR机的分期付款协议。   【法院判决】二〇一四年九月五日法院判决,被告人丁某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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