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老师你们也敢调戏?”上海,几名骑着自行车的男中学生因见一名女子长得年轻漂亮,于是停车上前调戏并向其索要联系方式。可女子亮明是代课老师身份、问几人是哪个班并说要报警后,几人立马就怂了。一人还连忙解释说“这又不是什么大事!”
(来源:长城新媒体)
据了解,视频中的女子是一名代课老师,所以学校的很多学生都还不认识她,事发时非工作时间。
几名男中学生停车调戏女老师,并向女老师索要联系方式时,还不知道对方的身份。
现场视频显示,女老师被调戏后非常生气的说道:“你们是哪个班的?你们老师都这样教你的么?初中啊!我是问你初中哪个班的?”
几名男学生见状,立马就不敢搭话了!
这时一名男生想解释,但被女老师怒斥:“你别管!这关你事么?那一起去派出所,你也一起去吧!”
另一段视频显示,女老师质问想解释的男生说“你们班老师都教你随便在路上喊人么?”
想解释的男生连忙说道:“不是我!不是我啊!”
女老师随即连续追问:“关你事么?关不关你事?”
男生回答说:“不关我事,但这也不是什么大事!”
通过现场视频来判断,事发时应该是放学或者上学的路上,几名骑着自行车的男学生因见女子长得年轻漂亮,于是上前去调戏和索要联系方式时被怼的。
有网友表示,与女老师对话的男生应该没有对女老师言语调戏,其只是得知女老师身份并要报警后,想为同伴的行为求情、辩解一下,结果却被怒怼了!
也有网友认为,支持女老师的做法!对于这种三观不正、品行不良的学生,就要报警追究他们的责任,这也是为他们好,现在受点教训比什么都强!
不过也有网友认为,初中生是未成年人,报警也没多大用!最多也是批评教育一下,就回去上学了!
那么从法律上讲,女老师应当如何维权呢?
首先,成年男子对陌生女子言语调戏,一般会被认为构成寻衅滋事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安宁的违法行为。即成年人一般就会被行政处罚,初中生不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14-16周岁或者16-18周岁的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予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也就是说,即便是已满14周岁的初中生,由于其仍然是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因此一般不会被拘留。
其次,不会被行政拘留处罚,但并不代表行为人就不用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具体而言,言语调戏实际上就是性骚扰。从民法上讲,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规定得很清楚,行为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也就是说,虽然几人不会被公安机关处罚,但其行为同时还构成民事侵权,故应当为此承担民事责任。
最后,民法典第1188条明确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换而言之,由于几人还是初中生、限制行为能力人,其民事侵权责任最终落到每个学生的监护人身上。
综上,女老师最理想的维权方式是先报警固定证据。在拿到证据后再来考虑要不要追究几人家长因未能正确履行监管教育义务而造成的民事侵权责任。
有意见认为,初中生就有这方面想法并当街言语调戏女性,长大后那还得了?必须追究!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