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同居不结婚的下场!”四川,一男子与女子同居20年,但不领证。后来女友去世了,留下了35万元遗产,男子以为可以十拿九稳的继承,不料半路跑出个程咬金来。女友的妹妹横插一脚,要求继承姐姐的所有财产。男子当然是拒绝的。女友妹妹大怒,一纸诉状将所谓的“姐夫”起诉到法院。最后法院是这样判的。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我是你姐姐的丈夫,35万元的遗产由我继承。”宋伟明理直气壮的说道。
“那行,你拿出结婚证来给我看看。”小姨子胡丽丽咄咄逼人。
这下宋伟明哑然了,因为他根本拿不出结婚证,尽管他与胡美美共同生活了20年,但却唯独少了一张纸。
面对胡丽丽咄咄逼人的追问,宋伟明只好打起了感情牌。
“丽丽,我对你姐姐好不好,她5年来一直生病,一直都是我照顾的。”宋伟明讨好的说道。
“别说那些没用的,你没有结婚证,那你就是外人,30多万元的遗产由我继承。”胡丽丽把钱看的比感情和亲情更重要。
那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这事要从20年前说起。
20年前,宋伟明50岁,离异,女儿已经成家立业了,不再与宋伟明共同居住。
彼时的胡美美46岁,也是离异,但是没有孩子。
两人一见钟情,很快的就决定在一起。
当时胡美美希望与宋伟明办理结婚登记,但宋伟明却说,只要两人相爱,有没有结婚证无所谓的,那只不过是一张纸。
可是正是这一张纸,在20年后让宋伟明丧失了30多万元的财产继承权,要是知道这张纸这么值钱,宋伟明肯定不会说出这样的话来,不过这都是后话。
然后胡美美就与宋伟明同居了,住在宋伟明的房子里。
两人过起了二人世界,无忧无虑,非常的甜蜜,也非常的自由,没有了儿女的负担,眼中只有你我。
可是快乐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一瞬间15年就过去了。
正所谓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2012年,一个噩耗来临了。
胡美美竟然被确诊了胃癌,那一刻,宋伟明哭的昏天黑地,哭的泣不成声。
还是胡美美主动安慰宋伟明,宋伟明才止住了哭声。
胡美美握着宋伟明的手,深情的说,我这一生值了,能够与你相伴15年,值了,老天爷还是待我不薄的。
宋伟明不认命,积极的陪同胡美美医治。
看着日渐消瘦的胡美美,宋伟明决定带胡美美去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感受一下世界的美妙。
该来的迟早要来,5年后,胡美美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然而,宋伟明还沉浸在丧失了胡美美的悲痛中,胡丽丽却找上门了,所以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眼见胡丽丽六亲不认,宋伟明也怒了,收起笑脸,严词拒绝。
可胡丽丽却撂下一句狠话,说你等着,咱们走着瞧,然后就扬长而去。
果然过了没多久,宋伟明就接到了法院的传票,告他的人正是他所谓的小姨子胡丽丽。
昔日相亲相爱的一家人,现在为了30多万元的财产,竟然对簿公堂,真的是令人唏嘘不已。
正所谓水来土掩,兵来将挡。宋伟明积极应诉。
在法庭上,双方唇枪舌剑,互不相让,各自提出了自己主张和理由。
1、宋伟明是这样说的:
民法典第1133条规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宋伟明说,自己手上有胡美美亲自所立的遗嘱,在遗嘱中,胡美美将她所有的财产交由自己继承。
而胡丽丽却说,在姐姐生病住院期间,自己也在一旁照顾,但没有听说姐姐立过所谓的遗嘱。
宋伟明呈交给法庭的遗嘱,没有胡美美的亲笔签字,所以法院不认可这份遗嘱。
2、胡丽丽是这样说的: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胡丽丽说,姐姐胡美美没有子女,父母也早已过世,姐姐与宋伟明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所以宋伟明不是姐姐丈夫。
胡美美没有了第一顺序继承人,而自己是胡美美的妹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所以35万元的遗产应当由自己继承。
可宋伟明却辩驳说,自己为了帮助胡美美治病,借了12万元,但是却拿不出实在证据,法院也没有采纳。
3、法院是这样判决的:
法院经过审理后查明,胡美美留下了30多万元的遗产,其中包括价值243349.79元的股票,65303元的存款以及赔偿所得的36843元的丧葬费。
那这些遗产到底该给谁呢?是给共同生活了20多年的宋伟明,还是给法律上的妹妹呢?
民事诉讼法第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一审法院认为,宋伟明拿不出证据,而胡丽丽却是法定继承人,所以判决,遗产由胡丽丽继承。
宋伟明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这就是同居不领证的下场呀。两人同居虽然出于爱,但有法律风险。所以,如果爱他,那就给他一本结婚证吧。(文中姓名皆为化名)



周周周
以前的婚烟法是94年二月之前的承认是事实婚姻,其他的都是非法同居,而且当时女方提出要领结婚证,是男方不同意的,他当时应该是怕领证后他先死了的话女方能分到他的遗产,他想把财产都留给自己的孩子,没有想到女方先去了,没有结婚证遗产和他没有关系
天喔 回复 04-09 07:37
而且那三十多万也是女方的婚前财产。肯定是这样。
晓风残月 回复 04-09 13:01
我也觉得这是最大可能
佳侣
明明是男方防着老太太,女方没有子女反正没人继承财产,他自己是孩子的。二十年了也是不办理结婚证,那就是一直都是故意的。
天喔 回复 04-09 07:35
是啊。一年两年说考验人还说的过去。20年不领证。明显防着老太太,他以为能顺理成章继承遗产,没想到女方妹妹不给他。女方没孩子,男方有孩子,他就怕领证了成了共同财产,以后孩子分不到多少。而那三十多万,肯定是女方的婚前财产,而不是后期所产生的财富。如果是后期所产生的财产,男方早就领证了。
用户95xxx57
明显是胡扯,丧葬费并非遗产,扣除实际支出费用后才算遗产吧(不确定),但遗产肯定是没有30万!如果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确实是男方支付(证据肯定容易取得,如支付凭证!与是否借款没有关系,这应属生前债务,男方可以主张权利!法律事件没这么简单的,小便,别总是瞎编这些有头无尾的东西!一句话,男女同居不会产生继承关系,仅此而已!
好困 回复 04-09 15:26
是啊这么容易证明的事情他拿不出证据,证明其实不是他付的,他就是说说而已
天喔 回复 04-09 15:15
赞同
幸福的阿呆2025
双方不想都承担责任,那就不要惦记对方的财产了吧
前辈 回复 04-09 10:37
就算是结婚了,双方也是没有责任的
小强他哥
不结婚,省了很多麻烦,互相别惦记了
nmaverick
男方怕结婚后女方占便宜,结果坑了自己,没占上女方便宜。
qzuser
男的防女的不扯结婚证,然后还想要女方的财产。
用户10xxx82
这个男的满口谎言,所谓的恩爱也是假的,说有遗嘱,竟然是不签字的!说借钱给她看病也找不出证据,她有钱你怎么可能会去借钱,你真借钱,没有借据转账记录,总能找出借钱给你的那个人吧,啥都没有,就是你一个人在说,还不领证,安的什么心思
李东承
这渣男谎话太多,劳资不信!
天喔 回复 04-09 15:13
肯定是婚前财产啊,要不然男方怎么可能一丁点都拿不到。而且文章说男方照顾女方,又是医院支出。却无证据。如果他真的像他所说的那样,法院为什么连一点点都没分给他。
捉老鼠的机器猫 回复 04-09 16:05
你到现在都弄不清楚,15年和3年5年的区别,那就不要回了,活在你自己的世界就行了,你都对
吞吞
不是你的就别拿,这种老年婚姻,还是同居却别结婚的好,不然后代打架。只不过这个女的没后代,一般也不会都给妹妹的。
秋风随意 回复 04-09 03:07
??没有后代肯定给兄弟姐妹家的孩子啊,因为他们不可能不结婚吧,肯定有外甥子女,正常人不可能给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女(除非感情不错,对方孝顺,而文中这种还没有结婚呢)而是有血缘关系的侄子侄女吧。
月上玲珑(✿◡‿◡) 回复 04-09 00:38
我们很多是这样,只是找个老伴搭伙过日子,不办酒不扯证,以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娃养老。
顾峰
不是怕死会女方会分你财产才不去办证的。没想到女方先死了又想了女方的财产。老古话怎么说来着,又当又立的
用户36xxx83
没那么多接口,就问你一句,为啥不领证!
冥小魔
自己不领证,又啥证据没有
天喔 回复 04-09 07:31
谎话连篇。如果有证据,法院也不会一丁点不给他。而且当初女方要领证,男方防着女方。
LJH
自作自受![大哭]
火烧摇裤儿与挂挂儿
法律就是法律,你觉得能继承财产,拿出证据,没证据就没说法,没说法就会输官司,很简单的道理。
月上玲珑(✿◡‿◡)
新婚姻法不认事实婚姻。
1718168
事实婚姻要看年限!
yyf
第一拿证,第二就是生个孩子
西西090930
法院判的对,当年这个男的怕女方活的比她久,继承他的财产,所以不领证,只是没想到女的突然得了胃癌。
乐子
瞎编,法律以事实为根据,共同生活25年,而且以夫妻对外宣称的,不是偷偷摸摸的,一般都会认定为夫妻
好困 回复 04-09 15:28
[哭笑不得]那是三十年前的老黄历了
真_巍巍无双
不结婚,本身就是一种财产分割,你别惦记我的,我也不惦记你的。只是希望这样的感情更纯粹。就当放弃遗产好了,有什么想不开的。当然,如果你是在她最后病重的时候起到了照顾的责任,应该是可以争取一下。法院这样判也太草率了,于情于理应该分男人一小部分的。如果男人比较大度,直接放弃就好了,在金钱上潇洒了一辈子,到最后怎么就放不下了?
水星用户 回复 04-09 20:13
这不是于情于理的问题,是男方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些钱属于同居生活的共同财产,而且起到照顾的责任这个也得拿出证据,估计男方就是给女方雇护工也不出钱,不然,转护工钱也能算是证据证明他负责照顾女方了,结果啥证据都拿不出来,可见各种住院支出都是女方自己出,至于陪伴,这个真没办法举证
真_巍巍无双 回复 水星用户 04-10 01:24
不是什么都看证据的吧。以前还有水果摊老板照顾老人,老人后来把房子过户給老板的案例,家人闹都没用。虽然我不知道那时法院怎么认定,但在这个案子应该同样适用吧。毕竟这个妹妹是知道情况的,也没有反驳。虽然,男方是可以潇洒放弃,但对男方是不公平得,不是吗?
平平安安
凡是同居不领证的都是私心太重,没有担当,不想负责任的人。
用户89xxx90
同居20年不结婚,还如胶似漆,不离不弃?尽瞎编。
赚钱养佳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一说了?
80后
这老头,对方得了绝症,你赶紧补结婚证或者要她写个遗嘱啊。她的存款有多少她妹妹怎么知道?20多年,你都不知道她的银行卡密码,不会先把钱取出来吗?她妹妹怎么知道她有多少存款?可见老头居心不良在前。
请关闭云同步
没毛病
用户15xxx16
一个姘居关系而已,还敢去冒认人的姐夫,多么败坏的老东西!
你的选择
我好奇癌症死的为什么有赔偿款?
陈陈 回复 04-09 20:25
可能是买了商业保险
悠妮
男方害怕领证以后,女的继承他遗产。
用户11xxx61
92年以后不承认事实婚姻
阳光天使
胡扯淡,什么叫事实婚姻?
Joseph_Hu
不是有事实婚姻的说法吗?
用户10xxx23
乱编生活在一起二十多年,不承认事实婚姻,哪个法官报上名来
星辰幻影1003
故事
圣为皮衣
小编真会编故事,编起有些环节不符合情理。
天太热
前面那一句以事实为依据,就是一句废话啦
用户37xxx28
那这样还是不领证的好,学到了
桦树林
法律也承认事实婚姻。
小树苗 回复 04-08 22:57
新婚姻法后就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顺丰
事实婚姻如何解析
用户10xxx90
瞎说 有事实婚姻一说不懂吗 这个肯定是假的
忙不完
民法典才几年?
用户97xxx06
放飞自我
简直就是胡扯。
天涯
法律应以事实婚姻,其妹无继承权
用户18xxx79
这给大众指明了避免婚姻经济纠纷的方向[点赞][点赞][点赞]
自由
我就想找个不结婚的,凑活过日子,没那么多麻烦事
啊东
这明显是瞎扯
用户10xxx13
屁话,同居了20多年,已经成了事实婚姻
科恩。凯达
啥都敢瞎吹?男的去世女的就可以以事实婚姻为由继承家产。女的去世,男的共同生活互相照顾20多年就给法院当屁放啦?
晨曦2015
可以把股票卖了支取出来
眺望深蓝
有得就有失,诸事大致如此
一评江山
立遗嘱不签名明显是闹着玩的
天王盖地虎
如果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那重婚罪如何界定?!
好困 回复 04-09 15:37
偷情,养情妇都不属于重婚罪……重婚罪就是指登记结婚[哭笑不得]婚姻登记全国联网才开始没几年,之前在两个地方领两本结婚证是可以办到的事情
爱吃萝丝
20年前也许还存在事实婚姻的政策吧?
好困 回复 04-09 15:37
已经是三十年前啦
云顶山長
不敢结婚的恋爱,都是耍流氓。
悠然
就该这么判,不结婚就是没权利要财产,无论男女[害羞]
用户10xxx29
很多年前就取消非法同居,事实婚姻这个情况了。
霌雵
ai,如果到走都是男人照顾,你猜,存款为什么男的没有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