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你家门口见我方便吗?你就不怕你媳妇。。。”,山西长治,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

净土侃体育 2024-04-25 22:24:32

“在你家门口见我方便吗?你就不怕你媳妇。。。”,山西长治,发生了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情节堪比电视剧,男子冯某约李某到自己家中,二人发生了关系。李某向冯某索要2万元未果,便选择了报警。 冯某通过聊天软件认识女子李某。次日,冯某某便主动提出想和李某见面,双方约好见面后,冯某将李某带到自己家中,二人在房间内聊天看电视。后冯某脱掉李某的衣服,二人发生了关系。 事后,李某当场向冯某提出三个方法去解决,1、报警处理。2、两万块钱私了。3、让李某老公出面解决。冯某听后便说自己卡上有12000元,可以给李某10000元。李某不同意,拨打了110。 一审法院认为: 1、冯某与李某是陌生人,其相约见面的内容中没有提出要发生性关系。当李某在事后的聊天记录中多次指出其不愿意与冯某发生性关系,冯某同意了给李某钱财,如果冯某不是强奸的话,不会同意李某的要求。 2、李某在聊天内容中指出冯某的行为是强奸行为时,冯某并未予以反驳,李某在与冯某发生性关系后短时间内选择报警,表明被害人对发生性关系是不愿意的。 3、李某陈述自己下楼事后是哭着按的电梯,电梯内的视频监控能够证明李某在电梯内的擦拭脸部的行为,能证明李某是不愿意与冯某发生关系。 4、虽然李某的衣服没有损坏,不能因此认定李某就是同意的。 综上,一审法院认定冯某强奸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冯某不服,提出上诉,请求二审法院判决无罪。理由如下: 1、事发前二人聊天记录显示: 冯某提出想和李某见面,李某回答“不见,男人都是约炮类”, 冯某:“什么啊,你我见面认识认识”。 李某起初以“见面太尴尬”、“都结婚了,见面不好”、“你是干嘛的都没说,万一是坏人怎么办”、“不见,我觉得男人都太可怕,都是图谋不轨”等理由拒绝。 冯某:“你怎么说男人都是坏人,大白天的我无非想和你见面认识一下”。 李某::“我觉得我答应你,我是不是成轻浮的女人了,你结婚没?”。 冯某:“结了”。 李某:“去哪?你在哪?”,同时告知冯某某自己的位置及联系电话。 冯某:“某某和谐小区”。 李某:“你在你家门口见我方便吗?你媳妇不…”。 冯某:“没关系,我不怕你怕什么,你过来吧”。 李某:“当然怕,不清不楚地”, 冯某:“老婆开车去河南玩了”。 李某:“你找个地方,我直接找你”。 冯某:“就在小区附近”。 李某:“马上到了”。 以上聊天记录能够证明二人相约并且李某对即将发生关系有一定的预知。 2、事后二人的聊天记录显示: 李某:“真没有想到你这样对我”,“要不给你一万再给你打个条”。并要求“那要写什么原因”,“什么原因欠”。 冯某:“你还真的很高尚啊,要了我的钱还得让我写是和你发生性关系的费用”,“你跟我到的家,发生关系反过来你敲诈我”、“以后想玩仙人跳千万记住要钱不要自己说出来”等。 后二人发生争吵,李某报案。 以上聊天记录能够证明并未违背李某的意志,李某的目的是索要钱财。 3、李某在某社交平台的动态: “能不能来一个懂我的人,包容我,宠着我,疼我,照顾我,爱我的好。。。男人。。不想说废话。有默契的优先。。。”、“来个人好不,无聊死了,陪聊得有吗?心情复杂”。 4、电梯监控显示的内容,不能单方认为是在擦泪,如果是擦汗呢? 5、发生关系的时候,是冯某脱的李某的上衣,裤子脱到膝盖处,然后是李某自己脱的,在这过程中,李某没有抵抗过,大家都是成年人,不愿意的话就不可能发生。 二审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冯某是否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和是否违背李某某意志是认定是否构成强奸罪的关键。 1、根据李某多次陈述和冯某多次供述,内容稳定,都证明冯某没有使用暴力、胁迫手段,也没有采取其他手段使李某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也不存在冯某某在李某某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下乘机实行奸淫的情况。 2、聊天记录客观反映了二人当时的真实想法,从事发前聊天记录来看,二人认识仅一天,冯某要求和李某见面时,李某某一开始拒绝,但在冯某的一再要求下还是同意见面,并且自行打车赴约,在冯某提出一起到其家后,李某在证实只有冯某某一个人在家的情况下,仍然同意并且与冯某一同到了冯某家。 因此,即便说同意到冯某家也不能推断李某就愿意和冯某发生关系,但李某与冯某见面以及到冯某家都是出于其自愿,并不存在被强迫的行为。事发后聊天记录反映李某不愿意,但并不能因此推测其在发生性关系当时也不愿意。 3、李某陈述不愿意,但发生性关系时其并没有明显反抗等行为,当时时间正值中午一点多,周围邻居下班在家,其并没有呼救,其解释没有呼救的原因是冯某是男的,又在他家,这样的解释也难以令人信服。从冯某供述来看,李某不仅愿意,而且予以配合,双方各执一词,是否违背李某某意志无法认定。 最终二审法院认定上诉人冯某某构成强奸罪的证据不足。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判决上诉人冯某某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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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平安学贵

平安学贵

77
2024-04-26 16:21

吃了人家的鸡,喝了人家的汤,还要钱?真不要脸!!!

lifeng

lifeng

56
2024-04-30 21:56

为什么女的诬告不刑事拘留?随便诬告男方差点坐牢就这样算了?

奢望一日三餐

奢望一日三餐

42
2024-04-30 17:51

两个奇葩

宁静致远

宁静致远

25
2024-05-02 08:41

女的明知孤男寡女还愿意赴约,主观上已经同意了,事后又要大额金钱,算是敲诈勒索吧

大山

大山

13
2024-04-30 22:11

嫖娼

用户15xxx61

用户15xxx61

11
2024-05-02 09:17

明显搞钱的,也太贵了点

用户10xxx26

用户10xxx26

7
2024-05-02 08:35

女的有处罚吗,一万元是否追回?

(蒋平)水处理设计制造

(蒋平)水处理设计制造

4
2024-05-02 12:09

仙人跳而已!

黑丝带

黑丝带

3
2024-05-01 05:18

哈哈哈

为我所爱

为我所爱

1
2024-05-02 19:02

仙人跳改进版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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